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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我今年17岁,而且我是中国人,可以进夜店的!'
'你好(中文)17岁还不小,偶吧我24岁算什么呢?ps:夜店未成年人进去都是不好的。O(∩_∩)O~听话。'
'叔叔你好,叔叔再见。PS:我要睡觉了,明天要上课。PPS:为什么我会和你聊天呢⊙﹏⊙b?'
'早点睡吧,叔叔要写歌。PS:我也不知道,晚安小妹妹。'
微妙睡眼朦胧的关掉手机,打了哈欠钻进被窝。
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李修夏知道她和她偶像短信聊天会不会想杀了她啊?
作者有话要说: 那条算年纪的短信,微妙是按中国算法,权志龙按韩国算法。
女主93年,权志龙88年,差5岁。
权志龙回短信场景。
写歌写不出来,无聊,无聊,苦恼苦恼……咦,来短信了?
嗯嗯嗯……这么一板一眼的说法……哦,那天那个夜店的小妹妹啊,长得挺好,就是太死板。
小孩子好好学习就好。
又回了……17岁?未成年?中国人……怪不得……依旧这么死板呢。
叔叔?他有这么老吗?小孩子要上课……唔……好吧,晚安。
……居然真不回短信了!
这小妹妹太淡定了吧!!
权志龙对他的魅力和人气第一次产生了怀疑~
微妙的第一次想法就是那些第一眼看GD不了解他的人的看法。
只不过这孩子太实在,中国教育害死人……
龙哥腹黑成功。
她干的所谓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就是当面教育权志龙……人家根本就不认识她啊!
孽缘孽缘……
现在她还没张开,慢慢的长大……
成长性?OMO……打扮一下就好了~
不要霸王哼哼哼~为了这篇,大成那篇我今天都不准备更了~
第3章、走后门的前奏
和权志龙发短信的事情微妙第二天就告诉了修夏,但修夏瞄了一眼手机,表现的异常淡定,甚至看了一眼就扭头看自己手机上的演唱会录像。
“偶像是用来崇拜而不是用来当朋友的,我看看演唱会发发花痴就够,真的要认识反而少了那一份激情……”
微妙翻了个白眼“你是在心里暗爽吧,暗爽你拿到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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