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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则在外面继续同掌柜的讲价,三百两银子啊,够他们剑林生活半年的费用了,莫轻尘未免也太败家了。
莫轻尘换好衣服出来后见卫城还没放弃,不由皱眉,只觉得丢脸。虽然这家伙和他没关系,但所有人都看见了他们是一起进来的,所以免不了把他那份脸一起给丢了。
他想将卫城给拖走,谁知卫城眼尖,抓着他胳膊道:“掌柜的你看,这就是你说的上好的刺绣,居然还有线头在上面!你还敢说这衣服值三百两?”
那掌柜的连忙上前查看,只见手臂位置的一处刺绣确实还留着两个线头没剪掉。掌柜的无奈,只好说:“女工偶尔出错也是有的,这样的,那就算二百八十两好了。”
卫城又道:“先前本看是你一直在虚夸抬价,我看这衣服最多就一百五十两。”
“那哪成?”掌柜的自然不肯,少要二十两就够他肉疼了,这卫城居然还要减掉一百五十两。
莫轻尘皱眉道:“罢了,这衣服本少爷不要了,换一件吧!”
有这般明显瑕疵的衣服才配不上他!
卫城一听也愣了,这人怎么那么麻烦?
“有点线头而已,剪掉就好了,没必要再换。”卫城从一旁拿起了剪刀,让他再挑一次衣服他可受不了。
掌柜的连忙附和道:“对啊,这位爷,剪掉就好了。这样吧,算你们二百五十两如何?”
“就是。”
卫城伸手就要帮他剪去线头,莫轻尘却不愿意,既然有瑕疵了就该换身完美的,这样的他才不喜欢。
他挣扎着不肯让卫城动手,卫城却执意要将线头剪掉,两人推搡着,一不小心卫城一剪刀就下去,线头没剪掉,衣服倒被剪破了。只是这样也没什么,莫轻尘财大气粗并不介意多付一身衣服钱,只是卫城连他皮肉也给剪伤了……
“卫城!你是想死吗?”莫轻尘声音低沉,没再像之前那样大吼,可全身上下都迸发出了强烈的杀气。
卫城不好意思地干笑两声:“我真不是故意的……不过我这里有药,像这种程度的皮肉伤擦了三天就好得差不多了。”
他连忙掏出一瓶温泽研制的金疮药,递给莫轻尘。
莫轻尘却看不上他的药,冷冷道:“再去给本少爷挑身衣裳。”
“啊?其实现在给你包扎更重要啊!”卫城真的不想在去挑衣裳了,莫轻尘那种品味他承受不住。
莫轻尘却道:“我自己可以,你过去。”
“这个……”
“你伤了本少爷,还想跟本少爷讨价还价?”莫轻尘身上的杀气又强了几分,“你若不愿,本少爷便拆了这小店!”
这话刚落,卫城就喊道:“掌柜的,你这儿还有上好的衣裳吗?拿几身过来给我看看。”
虽然这家店不是他的,但是卫城见不得别人这样破坏财物。也不知这莫轻尘是什么来头,功夫不错却绝不是侠客,虽然有钱且一身贵气但也不像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长吁短叹一阵后,又拎出了一套绛红的长袍给莫轻尘送了过去。
莫轻尘也没理他,打开药瓶嗅了嗅,才发现这是上好的金疮药。这卫城又是什么来头,能有如此良药?
莫非,是剑林里的那个卫城?
虽然同名同姓,虽然这个也很爱操心,但莫轻尘总觉得不是。毕竟眼前这人身手很好,绝不在他之下。而剑林那个卫城整日伺候剑林里的老老少少,哪有时间练就这样一身功夫?
莫轻尘给自己上好药,包好伤口,这才不紧不慢地披上那件绛红色的袍子。这袍子虽然不花哨,但是料子上乘颜色够招摇,所以莫轻尘也是满意的。
卫城也没想到红色这样适合他,令他一时移不开眼。
莫轻尘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就知道这家伙色心未泯,这样好色的男子又怎么会是剑林弟子?
作者有话要说:
☆、呼来唤去
卫城以为自己完成任务就可以走了,谁知道莫轻尘又说他弄伤了他手臂,应该负责,在他伤没好之前不能走。这次确实是自己的责任,所以卫城没办法反驳,只好答应了。
“你先同我去客满楼住几天……喂,你想跑哪儿去?”莫轻尘话还没说完,就见卫城跑了,不乐意地追了上去。
卫城不是想跑,只是饿了。虽然先前念着客满楼的饭菜,不过此刻饿得不行,一闻到路边的包子味便跑了过去买了二十五个包子。见莫轻尘过来了,卫城很大方地分出五个包子:“喏,给你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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