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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跟人做一辈子的朋友。这样产生了联系,便能在岁月里,见证那份真心相待了……
我红了眼睛。我承认自己的懦弱,来到大城市才发现,原来,我那么不堪一击。
我跟周越泽说了对不起。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他说:“沈毅,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姓柳的不是我的菜。可你为什么还硬要把她往我这里塞呢?你知道吗?我把你当兄弟!可你呢?女人随便发两声嗲就把我给卖了!这才是我生气的关键!”
我依旧低低的说着对不起,两个眼睛,始终垂着,盯着桌面。
周越泽说:“算了。今天的事,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冷静下来想想,你是真的爱柳絮,不然,你也不会这么做。”
在眼眶里打转了许久的眼泪,蓦地,挂了下来。我深吸一口气,11月的空气,无尽的凉。
周越泽又坐了会儿才走。两个人的隔阂没有持续多久,说开了以后,周一,我们又一块儿上课去了。
这件事便像过眼云烟般,谁也没有再提起。只是每到深夜偶然想起时,心里的爪子,会依旧在那儿挠。我始终不认为我骂周越泽的那些是错的,他一手拽着钱,一手搂着女人,还恍如爱情专家一般宣扬他那些毁三观的宏伟论调的样子,真的,蛮让人讨厌的!
但他自己并没有感觉到。哪怕我宣之于口,讲出了真心话,因为我的先道歉,他该高调,还是继续高调着。
每每看到这样的情形,我是不爽的,我会想:凭什么他教训我的,我就要听?他自己就什么都不用改吗?
所以面上两个人说笑着,心底里,却还是为这件事较真着。
而据我的观察,周越泽也一样。自从这事以后,他再也没有掺和进我和柳絮之间,哪怕有一回,柳絮因为找不着他而打了我们宿舍电话。结果巧不巧的,这电话正好是我接的。我立马就听出了她的声音,我说:“柳絮吧?”
柳絮见是我,也挺尴尬,她说:“哦,沈毅啊,好久不见。”其实也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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