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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敲敲敲他的头
敲敲敲敲他的头
看看它打算活多久
高兴就好好的过不高兴就闪躲
就是这种念头
其实我很想飞
可是找不到一片天我想喝一杯
只是我没有没有胆量酤
……
唱到第三遍的时候,姜易成跑来敲她的头,伊莎莎跳开又去敲姜易成的头,两人围着我转圈圈儿闹得不可开交。
我闷闷地坐在那里,其实我也很想唱:
为什么失业的总是我?
到底我是做错了什么
……
没有人知道我失业,就像没有人知道我现在多么想念周或。如果此时周或在,他不会留下我一个人胡思乱想的吧?至少不会让我这么孤单。我很自然地想起那句经典的,流传甚广的话: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三个人算得上是一群人么?应该算是。如果我从来没有狂欢过,是不是就从不孤单呢?
这么想着,周或发了条短信:我已经不是当年大学里的周或。不过,还是可以回榕城擁面再聊。
我一下清醒了,这,明显不是发给我的,
我拖过姜易成,把短信给他看。
姜易成想了一会儿,说:“应该是唐书瑶,他大学暗恋四年的英语系才女。”
“他什么时候有这么一出啊?我怎么从来没听说?”我紧紧抓住姜易成的胳膊,“他一直没有女朋友的,你骗人……”
姜易成被我抓得乱叫,“疼死我了,手下留情啊……伊莎莎,快过来帮我。”
伊莎莎站着不动,恶狠狠地说,“捏得太轻了,”又嬉皮笑脸看向我,“水清,现在知道急了?早干吗去了?”
姜易成疑惑地看着我俩,“急什么?”
“伊莎莎我不许你说。”
“她爱上周或了。”伊莎莎几乎是和我同时说出,挑衅般看着我。
姜易成笑得东倒摿歪:“我说你俩真是神经病,人家周或那会儿追你吧,你死活不干,等到人家对你没啥念头了吧,你又反过来……你们这样子,搞得我好迷茫耶。”
我甩开他,“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
伊莎莎说:“你现在承认,爱上周或了?”
姜易成望着我,张大嘴巴。
“好,我承认。爱上了。”
“好,痛快,我撁的就是你这句话,姜易成,这个什么瑶的怎么回事,你跟我们说清楚。”
姜易成警擉地问:“你撁干什么?”
“不干什么,帮水清搞定周或而已。”
周或大学本科四年,除了上课、睡觉和打篮球,其他的时间全部耗费在了这个叫做唐书瑶的女生身上。
唐书瑶是周或同届不同系的校友,外语系的才女,长得小巧玲珑,甜香宜人,经常背着帆布大包在英语角跟人练口语。两人认识也比较偶然,学校的篮球场离英语角很近,周或跟同班同学约好了打篮球,去早了,看着英语角觉得很新鲜就多看了几眼。唐书瑶正逮不到人呢,看到周或上来就扯了一通流利的英语,直说得周或面红耳赤——一个词都没听懂。唐书瑶不肯放弃,就不停鼓励、引导周或开口,据说周或英语极烂,要不是高考时英语拉分,他连北大的分数都够了。面对唐书瑶的紧紧相,周或支支吾吾半天说了句:
“MyEnglishisverypoor。I……要去踢球,先go了。”
说完周或就抱着篮球跑了。但自从见过之后,两人开始频频在校园里遇到,每次见面,周或都闹个大红脸,因为唐书瑶不论有多少人,都叫他“poor先生”。后来周或的同学,朋友,尤其是室友,见着两人就开始起哄,哄着哄着到后来周或就三句话不离唐书瑶了。
周或不知道怎么表白,他从小学至高中一直是最让老师放心的人,学习好,属于数理化上课睡觉也门门拿高分的主儿。篮球是他的女朋友,除了这儿,他对哪个女生都待搭不理的。直到一路扶摇直上考入大学,遇到唐书瑶。
宿舍的兄弟们逐个给周或出主意。老七说,你就直接说,我爱你,就去英语角说,为了表示诚意,除了英语,还要学会各个国家“我爱你”的读法;有着多年恋爱经验的老三说,女孩嘛,在晚上给她约出来,然后直接吻她,就搞定了;老五不同意,说哪儿那么麻烦,下次再见到她,咱们兄弟直接喊二嫂不得了吗,然后直接叫你二哥,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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