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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带着小树,远离帮派斗争。为什么现在什么都做不到,为什么……”
方南闭上眼睛,我打得没有力气后收手,自己一向下手不心软,扒开他的胸膛一看,呈现好多拳印。
“你个傻瓜,你不应该还手吗,你还手啊,说你不爱我,说你现在就走,说我已经病入膏肓再也无法和你在一起了。”
我红着眼眶,眼泪哗哗下来,却执着的找来药箱,他拉住我的手:“没什么大问题,你解气就好。”
这样的男人我也竟无法再多说什么了,他根本就不是血肉做的,明明就是一团棉花。
“吃饭吧。”
他兀地把盘子递到我眼前。
我泪已流干。
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才能忍受我的所作所为?
我若不是患癌,会珍惜每一分和他相处的时间,想让他重新爱上我。
可是一个将死之人,即便他爱上我又怎样,反而更添了一阵伤痛罢了,而我也更加不舍罢了。
与其这样,我愿意和他都为陌生人,这样子谁都不欠谁的,谁都可以走的洒脱。
方南下午拿来一个行李箱,里面盛了一些衣服,我记得很清楚,都是我夸他好看。他身材那么好,穿什么都好看。
只是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罢了。
可我偏偏不领情,行李箱被我扔出去,“滚,我说过,孩子生下来就给你,而我的死活与你无关。”
“那就等生下来过后的。”他淡淡扫了一眼行李箱,踢到更远的地方,“下午和我去买衣服,正好带你逛逛,孕妇就应该多晒晒太阳。”
我已经对他没有免疫了,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漂亮的,就连拿筷子吃饭的样子,在我眼中也是最完美的。
我爱他越来越深,对世界也就更加舍不得。
我很没出息跟着他出门,弱弱地被他牵着手,没有开车,步行到附近的小街。
街摊很多,贴膜的,卖指甲油的,各种各样,店铺也是各种各样,除了普通的衣店,还有心里诊所,和故事小铺。
文艺的人越来越多了,我轻笑一声。
我拉着方南跑到故事小铺,在门前小箱子里塞了两张一百块,就进去了。
“你们好,我是故主,欢迎来到故事小铺,这是一家神奇的店铺。”说话的人是个穿老长裙和红背心的女子,她肩上围得不知是围巾还是披肩,总之够她保暖的。
故主,倒有些像雇主。
“你们这里卖什么?”我兀自问着。
“当然是交换故事了。”
故主面容很冷淡,说话却是很热情,她的年龄看起来有三十岁,我猜测她是单身。
“不是,外面那位是我先生。”
面对我的疑问,故主很自然地说。外面那个人是收钱的,看起来像个乞丐,两夫妻开这么一家奇怪的小店,也是不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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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一百
往往这个年纪是奋斗的年纪,不可能开一家不赚钱的店,相比而言,一家包子店赚的钱比这样子多得多。
故主见我们两个,说话一针见血,“你们是不是遇到什么烦恼了?”
我点点头,方南让我坐在椅子上,故主笑道:“这位先生对朋友真是体贴。”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朋友?”我以为我和方南这样子走在街上都会被误认为是夫妻的。
故主只是笑笑不说话,可能是我们太多的细节可以看出来只是普通的朋友吧。
“讲个故事吧,能让我们没有白花二百块钱。”我嘲讽道,不喜欢这个故主,感觉太过于自以为是。
她点点头,指着贴满墙上的画纸说,“那就讲一讲我和我先生的事情吧。”
“我出生在一八八二年,被抱到深宅大户人家养着,遇到小智少爷,他大我五岁,我需要喊他一声三舅。你们不要吃惊,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小智是个温和的人,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八岁,他十三岁,如果说喜欢的话那么就是一见钟情,虽然那时什么都不懂,但他是我见过唯一一个男孩子。
“小智十八岁时出国留学,我十三岁,念初二,学画画。每年寒暑假都跟着他屁后喊着三舅三舅。我(无)(错)(小说)m。quLEDU。coM十九岁,考上大学,获得交换生的资格,和他一同在英国,但是我们离得很远,坐车到他学校的时间是四个小时,我每个晚上都回去看他,来回共八个小时,那就是我的睡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