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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做主。”
张言见这长孙总督只顾与自己谈话,根本就没注意跪在大堂之上,自己心中的最爱孙小兰。他心中心疼,对总督长孙策冷冷地道:“讼状早已写好现跪在堂下之人的手中,大人何不让人呈上。”
长孙策这才想起堂下尚跪有一女子,便问张言此女子为何人,可叫她站起来回话。
张言答道:“此女叫孙小兰,是学生之未婚妻。系被害人孙老实之女。学生与他前来督抚衙门,即是状告苏州知府苏宏程,滥施酷刑,致死学生老泰山孙老实一案,望总督大人查明案情依法秉公治那昏官之罪。”
长孙策一惊对张言说道:“贵进士是民告官,你可知道告官不实可要罪加三重的律令?”
张言正容道:“学生如若状告不实,愿受此律。”
长孙策忖道:张言啊张言,你忒大胆,纵然你有梗言善辩破奇案之能,又有进士功名,但毕竟你是一领布衣的平民,你敢以民之身而告朝廷命官,这以下犯上之举岂是儿戏,待我查明真相若与事实不符。我必治你个忤逆犯上之罪以正法纪,也好煞煞你这般不知天高地厚自恃才高之人。当然了,我长孙策也是一爱才之人,整治了你的傲然恃物的气焰,再法外施恩于你。也好让你对本督感恩戴德,然后再惟才是用。
长孙策对站在一旁的师爷道:“你去把原告孙小兰的讼状呈上来,待我阅来。”
师爷取过孙小兰的状纸,双手呈送到总督公案之上。长孙总督展开讼状仔细观瞧。
讼状
原告:孙小兰,女,一十八岁,籍贯苏州府人氏。
被告:苏州知府苏宏程。
案由:今年五月初五日被害人,民女之父孙老实,因涉嫌用柴刀砍死邻居杨二一案,被苏州府衙役拘拿到苏州府衙,苏州知府苏宏程亲自公开审理此案,大堂之上知府苏宏程即要施用大刑以期逼供。不料不知何故突然罢审。而由公开审理转为秘密审理,内衙之中,知府苏宏程见我父不承认杀人,即施酷刑致我父遍体鳞伤,受刑不过只得屈招,致使回狱不久即因受刑过重而亡。民女探监之时亲眼目睹民女之父孙老实的死状。
现有民女之父孙老实的尸身停柩待查。
诉讼根据:对民女之父孙老实有四个疑点可估评其清白。其疑点一,苏州仵作公孙乔剖验死者杨二尸身之时,验得柴刀入肉部份与被杀者心脏伤口有二分之差。还有民女之父较死者杨二高出一头有余,他是如何将柴刀砍入杨二胸口的,是采取的什么姿式、我父为何要杀杨二?
其疑点二,死者杨二之家与民女之家仅隔一条胡同。死者杨二之妻杨王翠萍在当时人群围堵我家门前,她并未见死者之前便哭天喊地认定,死者便是其夫杨二,她何以能在未见到死者之前,既确定被杀之人便是她丈夫杨二?
其疑点三,民女之父孙老实曾在苏州公堂之上,对知府苏宏程说过那把凶器柴刀已不知何时遗失。但苏宏程并未予理会,在案发当天下午民女探监时,民女之父孙老实在临终前忆起了,在五月初二民女生日那天,因买肉为民女过生日,将柴刀放在了肉铺掌柜赵牛的肉案上。
其疑点四,民女之父在五月初二那天傍晚买肉时撞见赵牛与杨二之妻杨王翠萍正在赵牛屋中苟合。老父因避其晦气走得匆忙,因而将柴刀遗落在赵牛的肉案之上。
以上四点足以证明凶手另有其人,而民女之父孙老实纯系含冤而死。
诉讼请求:一、缉拿真正的杀人凶手。
二、为孙老实平冤昭雪。
三、严惩草菅人命的昏官苏宏程。
申诉人:苏州孙小兰
代书人:苏州张言
年月日
江浙总督长孙策阅毕诉状,转问身旁书吏道:“苏州可有此案公文呈报?”
书吏道:“前日夜间,苏州府就已将此案公文以五百里加急呈报督抚衙门了。”
长孙策道:“事关两条人命大案,为何不报我知道?”
书吏答道:“卑职以为苏州府呈报之公文有详细笔录在案且又有罪犯孙老实招供的亲笔画押,故而将苏州府报来公文已按一般案件装订成册封存了。”
官府的书吏或者师爷有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凡官府来往的一切公文先由书吏或师爷签收,然后分类,分为急办、待办、一般等三个类别。急办的文件或公文即使是在夜间签收的也要转呈上去,待办的公文那就要看上司的时间而定了,而一般的公文,根本就不必占用上司的宝贵时间,书吏们自己就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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