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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的冲击,林修把门做得非常牢固,所以霸王狗冲进来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在外面分食那些被抛弃的战士,粗略地估算了下,起码有三四百人。
命令弓箭手射出火箭后,便不再进行无差别射击,这算是林修能尽到的最后一点心意。
亚瑟和大胡子看起来惊魂未定,作为地主,林修有些好笑地把他们领到了自己专门用来商议事情的屋子里,并叫人拿来吃食。
两人狼吞虎咽地吃了点东西,喝了几杯酒,才算缓过神来。
“怎么一回事?”林修问话时看向的是林武。
“我们出去不久,便发现了这一群野兽,本来是准备避开的,但看到他们在和野兽战斗,所以才过去帮忙。”林武老实地回答。
啧啧啧,还真是死脑筋啊,要是他们两人看到你被围困,肯定会在远处大笑三声的!林修心疼那些损失的骑兵,可是花了好几个月才训练出来的,现在一下就去了一半。
现在自己的部落和他们可以说只能算点头之交,没有结盟前,都是各顾自己的生死,所以大可不必多管闲事,更何况这两人都不是什么好鸟,救他们也未必会领情。
“哦,那你先出去吧。”林修挥挥手。
大胡子看见林修脸色不爽,马上笑着说道:“这一次得到你的帮助,实在是太感谢了。等我回到部落之后,一定会送上大量食物用来补偿。”
“我也是。”亚瑟在旁边附和着。
这两人还算识趣,不过我的营地内也不少那点食物,几十个训练有素的骑兵,用多少食物也换不来。
“哈哈,这么说就见外了,毕竟我们是一起战斗的盟友。”林修心里想是一回事,但不能那样说,起码的虚伪还是得装一下。
霸王狗是突然出现在大胡子新营地附近的,之前他们都没有发现这种生物。除了亚瑟在很久以前见过一次之外,大胡子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凶残的野兽,他说自己本来是不准备出营寨作战,只是为了救援几个在外面采集的族人。
而亚瑟以前见到霸王狗之时,便知道这种生物是不会成群结队出现的,他还说,霸王狗这种野兽,饿起来连自己的同类都吃,所以它们不可能群居。
亚瑟最近新训练了一个战法,就是盾牌剑阵,在实验了几次威力之后,他对这个兵种非常满意,所以不知不觉地越走越远,完全没有考虑到安全的问题。所以他遇上霸王狗之后只能不断地逃跑,跑着跑着便遇上了大胡子,而大胡子那边,也被无数霸王狗纠缠着。
事实上刚才林修已经看到这个兵种了,如果碰上普通的野兽,确实有很大的威慑力。
那些战士拿的剑其实是一种有棱角的尖刺,剑刃上有一条专门的血槽,野兽只要被刺中,就会流血不止,再加上有盾的防御,战士们若能做到进退有序,可以说是很难被打败的。
但他们遇上的,偏偏是不按常理出牌的霸王狗,这种野兽脑子里只有吃!不害怕受伤,也不畏惧死亡,所以就算是遇上了拿着来复枪的士兵,它们照样会按照自己的本能来行事。
总的来说,这次遇袭,就是一个好心人,加一个正常人,再加一个野心家组合成的闹剧。
正常人大胡子也是怕了,这场闹剧里,他是最无辜的,只不过为了救自己族人而已,谁知却差点把小命都丢了。要不是他正好建造了新营地在林修附近,估计此刻已经变成了肉渣。
“这种野兽,比恐龙更加可怕。”大胡子得出了结论。
亚瑟赞同地点点头,心有余悸地看向营寨门那一边,说道:“是啊,以前它们只是单独地出现,所以遇上了还能轻松获胜,但现在居然成群结队地以人类为食,很难对付啊!”
林修同样觉得艹蛋!本来以为恐龙就够麻烦的了,现在还跑出一群霸王狗,要是它们不主动撤退,可以说附近的部落都没有人敢出营寨。
因为遇上了它们,只有两个结果,杀死它,或者被杀,不存在击败、击溃的说法,难度呈几何级上升。
怎么办?
即便离得很远,林修照样能听到霸王狗在撞击营寨大门的声音,看起来,门外的人类已经被它们全部干掉了,而它们还没有吃饱。
林修上到箭楼察看情况,那场景真叫惨不忍睹,不是因为有多少人类的尸体,而是因为人类的尸体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骨架和猩红的血。
那些霸王狗凶悍地撞击着大门,即便身上插了无数箭矢,只要生命不止,它们对食物的渴望便大过一切。
“去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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