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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锋过处,鲜血如丝。
与此同时,另外两柄剑袭来,被东方玉的内力所震,各自偏离,分别划过了东方玉的两腿。
“玉儿——”
慕容春痛呼,心中后悔无尽。
东方玉却似乎毫不在意,将慕容春拖离险境以后,便变防为攻,袭向了魔教四影守。
一面,还不忘冷静地向慕容春吩咐:“走。”
“我不能丢下你!”
慕容春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用这么恶俗的江湖台词。
东方玉却气都不喘一下,一边跟人对打一边叹气:“你先走。”
言下之意:你先走,我随后。
好吧,起码慕容春是这么理解的。又见东方玉的武功没占下风,料想逃出来绝对不成问题,想了想,便真的先“走”了。
说是走,真是走。
只见她转身,一、步、步——走。
在场诸人都有些面瘫了。
“快走!”东方玉忍不住催促。
重点是“快”。
“哦。”
于是慕容春改走为快走,再改为小跑,并且不一会就“哼哧哼哧”,好久没运动的筋骨哟。
在场诸人面瘫的脸上,都被盖上了一个“囧”字。
最终,还是身为她媳妇的东方玉挣扎着开口:“你不会用轻功么?”
风云阁闻名天下的轻功“游遍花丛”啊!难道还需要她一个外人提醒么?
慕容春回头,只是讪笑。
讪笑里,竟有种可怜巴巴的讨好。
东方玉心里一咯噔。
她突然惊觉:自见面以来,竟从未见慕容春用过武功!难道…… 保镖,即保护雇主或雇主的所有物不受侵犯。
这在江湖中,算是一个正当营生,甚至一个已经有了一定行业规范的职业。但,并不算一个高大上的职业。
贵为唐门千金,唐蜜蜜原本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去给人当保镖的。但——一万两啊!这么多钱呐!
她虽然是唐掌门的女儿,但毕竟是个未出阁的姑娘,零花钱也就一般。而她平时喜欢研制新毒,其中的配料也是罕见的珍品,所以花费下来也总是入不敷出。甚至,连作为女孩子家买点上好的胭脂水粉和衣服的钱都没有。
一万两啊!好心动啊!
“女人是一定要有自己的小金库的。”一边,慕容春还循循善诱,“在婚前,你得有足够的钱打扮自己,毕竟,容貌和形象是女人最大的资本。在任何世道,女人都是看脸的,不好看还要男人喜欢你?做美梦去吧!再说了,在这个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万一你老爹为了家族利益给你找了个你不喜欢的老公,你得逃婚是不是,从收买看门的到出门在外的生活,哪一样不要钱啊!没钱,根本生存都生存不了,到时候回来嫁给一个不喜欢的刀疤糙汉,人家还三妻四妾往家纳,你就等着哭吧。!”
唐蜜蜜眨巴着眼睛。突然觉得自己一直以来的忧患意识太少啊。
“婚后呢,就更得有小金库了。”慕容春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幽幽叹息着继续讲解,“你想啊,男人,能靠得住么?靠得住么?当然靠不住。首先,有了更鲜嫩的女子,他会纳妾,纳了妾人家妾就会算计你,你会失宠,连想吃口燕窝养颜都不行。其次,男人他妈也就是你婆婆,你觉得会真心当你女儿么?当然不会。她会给你下马威,让你听她摆布,让你孝顺婆婆照顾老公和谐姐妹照顾孩子任劳任怨,你能反对么?不能,因为反对了就是不孝呀。那是走到哪都没去说理的。所以啊,你得有自己的钱,这样以后还能投资钱生钱,不管老公是否变心、婆婆是否厉害,你将来都会有个自己的依靠呀。”
唐蜜蜜咽了咽唾沫。突然觉得有些菊紧。
原来女人的未来这么堪忧啊,以前真是太没忧患意识了!
半天,她才结巴巴:“还好我不想嫁男人。唔,以后嫁你就好了。”
慕容春劝了一大堆,正准备喝水,闻言差点呛死。
“咳,咳咳。”她呛咳完,摆出一个死鱼眼,“我是女汉子,跟男人一样。谢谢。”
“那你起码没妈。以后不用受婆婆的气。”
“……”慕容春舔舔嘴唇,想了想,说:“但是我更喜欢玉儿。以后我会很喜欢很喜欢她,会很冷落很冷落你,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我都只舍得买给她。你只能吃白馒头穿粗麻布衣服,还是自己磨面粉自己缝的……所以你说,你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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