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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上海,一切财权出入皆司之。君勉若不长于会计,则由彼自任一人以副之。
一、张季直、郑苏龛、汤蛰仙三人本为极紧要之人物,但既入党,必须能与我同利害共进退乃可。我党今者下之与革党为敌,上之与现政府为敌,未知彼等果能大无畏以任此否。
彼现在诚有欲与我联合之心,然始合之甚易,中途分携则无味矣。故弟子拟到上海一次,与彼等会晤,透底说明。彼若来则大欢迎之,若不来亦无伤也。
一、袁、端、赵为暗中赞助人,此则秉三已与交涉,彼许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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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梁启超文集
一、拟戴醇王为总裁,泽公为副总裁,俟得先生回信决开会后,秉三即入京运动之。
(此事须极秘密,万不可报告,不然事败矣。
袁、端、赵等之赞助亦然,徒布告以博海外会员一时之欢心,而于实事生无限阻力,甚无谓也。)
一、内地分会专以办实事为主,不能借以筹款。入会会费只能收一元,每月拟收二角,而以会报一册酬之,则亦等于售报耳。故款万不能靠会员凑出也。而今日局面,革命党鸱张蔓延,殆遍全国,我今日必须竭全力与之争,大举以谋进取,不然将无吾党立足之地。故拟在上海开设本部后,即派员到各省、州、县演说开会,占得一县,即有一县之势力;占得一府,即有一府之势力。不然者,我先荆天棘地矣。
(现敌党在南方一带,已骎骎占势力。我党一面在南方与彼殊死战,一面急其所不急者先下手,以取北方,此秉三之定计也。)但既若此,则所费甚巨,仅以会员入会费之所收不能给其万一,明矣。故此款必须由发起人担任之,秉三任集十五万,以五万办《北京报》,以十万为会中基本金,(《北京报》之五万早已定局,会费之十万尚须运动,能得此与否未可知。弟子强秉三必任此数而已。)其款大抵袁、端、赵三人所出居半也。惟此数尚嫌其薄,故秉、皙责成弟子筹出五万。弟子明知海外会之无力,然不能示人以朴,恐彼二人失望,(想会此意,虽以秉、皙之亲,犹不能使彼尽知我底蕴也,先生谓何如?)
故亦已诺之矣。
不知先生能设法筹此数否?
弟子谓以在上海、北京建会所及入内地演说之两题,在外劝捐,宜有所得,且此两事亦实事也。
(窃欲在上海以二万金建一会所,此虽若虚文,却甚要:一以耸内地人之观听,二以慰海外人之希望。)望先生极力谋之。若不能,则虽从商股中挪移,亦非得已。
此事乃吾党前途生死关头,举国存亡关头,他事一切不办犹当为之也。先生谓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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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有为书596
一、海外会员拟亦招之并入海内之会,其不入者听,其入者则会费当如何收法,请酌之。
一、革党现在东京占极大之势力,万余学生从之者过半。
前此预备立宪诏下,其机稍息,及改革官制有名无实,其势益张,近且举国若狂矣。
东京各省人皆有,彼播种于此间,而蔓延于内地,真腹心之大患,万不能轻视者也。
近顷江西、湖南、山东、直隶到处乱机蜂起,皆彼党所为。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有彼则无我,有我则无彼。然我苟非与政府死战,则亦不能收天下之望,而杀彼党之势,故战政府亦今日万不可缓之著也。今日有两大敌夹于前后,成立固甚难,然拚全力以赴之,亦终必能得最后之胜利。以此之故,非多蓄战将,广收人才,不可以制胜。我旧会除会长二人外,无一人能披挂上马者。仅限于草堂旧有之人才,则虽能保守,而万不能扩张,必败而已。
故今后必以广收人才为第一义,而人才若能[何]然后能广收,则真不可不熟审也。凡愈有才者,则驾驭之愈难,然以难驾驶之故而弃之,则党势何自而张?不宁为[惟]是,我弃之,人必收之,则将为我敌矣。前此我党之不振,职此之由也。然以不能驾驭之故,虽收列党籍而不为我用,则又何为?此前此所以不敢滥收人也。但弟子以为今日之情状,稍与前异,内地所办之事,一不涉军事,二不涉商务,故不至缘财权而召争竞;不缘财权而召争竞,则惟有政见不同可以致分裂耳。然今者明标党纲,同此主义者乃进焉,否则屏绝,则此亦不起争端,故虽多收人才,当不至生葛藤也。
写至此,忽接纽约《维新报》,知保皇会改名事既已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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