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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理放诸四海而准,侯诸百世而不惑者也。至其道德之外形,则随其群之进步以为比例差,群之文野不同,则其所以为利益者不同,而其所以为道德者亦自不同。
德也者,非一成而不变者也,(吾此言颇骇俗,但所言者德之条理,非德之本原,其本原固亘万古而无变者也。读者幸勿误会。本原惟何?亦曰利群而已。)非数,千年前之古人能立一定格式以范围天下万世者也。
(私德之条目,变迁较少,公德之条目,变迁尤多。)然则吾辈生于此群,生于此群之今日,宜纵观宇内之大势,静察吾族之所宜,而发明一种新道德,以求所以固吾群、善吾群、进吾群之道,未可以前王先哲所罕言者,遂以自画而不敢进也。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
(今世士夫谈维新者,诸事皆敢言新:惟不敢言新道德,此由学界之奴性未去,爱群、爱国、爱真理之心未诚也。盖以为道德者,日月经天,江河行地,自无始以来,不增不减,先圣昔贤,尽揭其奥,以诏后人,安有所谓新焉旧焉者。殊不知,道德之为物,由于天然者半,由于人事者亦半,有发达有进步,一循天演之大例。
前哲不生于今日,安能制定悉合今日之道德?使孔孟复起,其不能不有所损益也亦明矣。今日正当过渡时代,青黄不接,前哲深微之义,或湮没而未彰,而流俗相传简单之道德,势不足以范围今后之人心,且将有厌其陈腐而一切吐弃之者。
吐弃陈腐,犹可言也,若并道德而吐弃,则横流之祸,曷其有极!
今此祸已见端矣。老师宿儒,或忧之,劬劬焉欲持宋元之余论以遏其流,岂知优胜劣败,固无可逃,捧坏[抔]土以塞孟津,沃杯水以救薪水,虽竭吾才,岂有当焉。苟不及今急急斟酌古今中外,发明一种新道德者而提倡之,吾恐今后智育愈盛,则德育愈衰,泰西物质文明尽输入中国,而四万万人且相率而为禽兽也。呜呼!道德革命之论,吾知必为举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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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诟病,顾吾特恨吾才之不逮耳,若夫与一世之流俗人挑战决斗,吾所不惧,吾所不辞。世有以热诚之心爱群、爱国、爱真理者乎?吾愿为之执鞭,以研究此问题也。)公德之大目的,既在利群,而万千条理即由是生焉。本论以后各子目,殆皆可以“利群”二字为纲,以一贯之者也。
故本节但论公德之急务,而实行此公德之方法,则别著于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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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自 由751
论 自 由
(1902年5月8日、22日)
“不自由毋宁死!”斯语也,实十八九两世纪中,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原也。
自由之义,适用于今日之中国乎?曰: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
虽然,有真自由,有伪自由,有全自由,有偏自由,有文明之自由,有野蛮之自由。今日“自由云自由云”之语,已渐成青年辈之口头禅矣。
新民子曰:我国民如欲永享完全文明真自由之福也,不要不先知自由之为物果何如矣。请论自由。
自由者,奴隶之对待也。综观欧、美自由发达史,其所争者不出四端:一曰政治上之自由,二曰宗教上之自由,三曰民族上之自由,四曰生计上之自由(即日本所谓经济上自由)。
政治上之自由者,人民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也。宗教上之自由者,教徒对于教会而保其自由也。民族上之自由者,本国对于外国而保其自由也。生计上之自由者,资本家与劳力者相互而保其自由也。而政治上之自由,复分为三:一曰平民对于贵族而保其自由,二曰国民全体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三曰殖民地对于母国而保其自由是也。自由之征诸实行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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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是矣。
以此精神,其所造出之结果,厥有六端。
(一)四民平等问题:凡一国之中,无论何人不许有特权(特别之权利与齐民异者)
,是平民对于贵族所争得之自由也。
(二)
参政权问题:凡生息于一国中者,苟及岁而即有公民之资格,可以参与一国政事,是国民全体对于政府所争得之自由也。
(三)
属地自治问题:凡人民自殖于他土者,得任意自建政府,与其在本国时所享之权利相等,是殖民地对于母国所争得之自由也。
(四)信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