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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放下粥碗,乘了一点羊肉汤放在他面前,并殷勤地将勺子递到了他还有些浮肿的手上。
他美滋滋地尝了一口,抬头对孟凡景说道:“大哥,今天郑府请我和夫人吃饭,一会我们就出去。”
“嗯,郑府是孟家的世交,姑爷能与之交好当然是好事。”
……
吃完了早餐,我垂头丧气地跟飞墨去换衣服。一进门,我就自觉地帮他找衣服,谁叫他的指头仍然不灵便呢。
“穿那套蓝色的吧,正好你也有那种颜色的衣服,咱们穿一个颜色的。”飞墨稳当当地坐在床头,笑得眼睛都弯了。
我听话地拿了那套蓝色的衣服过去,他站起来张开了双臂。我轻车熟路地脱下了他的外衣,帮他换上新衣。这几天他的大裤衩都是我帮他换的,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早就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感觉了。
正当我给他系衣带的时候,他低下头,用暧昧的口吻说道:“娘子,等我的伤好了,我帮你换衣服好不好?”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神火热,几乎快把我融化掉。
我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
帮他换好了衣服,我将他推出门,开始换自己的衣服。一个人呆着,忽然觉得很累很累。尽管想了三天,我还是想不明白,我的骨子里怎么那么可怕,竟然会把飞墨给强上了。虽然那天的事情有些蹊跷,但我想不出到底有什么不对劲。
那天,我一睁开眼睛就惊讶地发现,自己像树袋熊一样,手脚并用紧紧地抱着一个光溜溜的肉体,吓得我从床上一蹦而下。这一蹦不要紧,蹦了才发现自己竟然也是全身赤裸。
而床上的飞墨,双手被我的肚兜牢牢地绑在床头,已经发黑发紫。胸前的两个红豆肿得像两颗闪亮的大红枣,红枣周围满是血迹。这个死要面子的大少爷疼得都快晕过去了也不肯发出声音,而是死死地咬着嘴唇,把嘴唇都咬破了,鲜血直淌。
我手忙脚乱地将他放了下来,赶紧去请了大夫,大夫说要是再多绑几个时辰他的手就废了。
飞墨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只说:“没事,我原谅你,你喝醉了。再说我们已经是夫妻,这些事情早晚都要做的。”
这短短的两句话已经说明了一切。我们的衣服都很完整,没有撕扯的痕迹,照理说不会是飞墨强行脱掉的。而且飞墨的手被绑得很紧,都快废掉了,不可能是他自己绑的。综合这些因素,我能想到的最大可能就是我趁着酒劲,把飞墨给,给,给糟蹋了。
孟凡景骂了我一顿,扔给我一本《女戒》让我研读。老茶虽然没说什么,但从此饭桌上补药不断。虽然事情就这么平息了,可我挺憋屈的,稀里糊涂地和人那啥了,还摇身一变成了女色魔,怎么会这样?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天使和一个魔鬼,可我的天使咋这么好收买呢,几碗米酒就能让它和魔鬼开联欢晚会。
出门上了车,飞墨优雅地端坐在对面,轻轻地微笑着,用那双豁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有些尴尬,将头扭到一边不看他。
“书儿,你还在内疚啊?我早就说过了,我不介意。”他突然说道。
我转过头去对他艰难地扯了一下嘴角,又将头移开。
他不在意,继续说道:“你说,我们生几个孩子好?”
不能再拖下去了,必须有一个了断。我咬了一下嘴唇,鼓起勇气说道:“飞墨,我们先别谈生孩子的事情好不好,等你的家人来了再说。等你和你的家人把事情定下来后,我会答复你的。”如果那时候一切顺利,和他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的。生活在这个时代,我又是这种情况,跟着飞墨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吧。其他的事情,我顾不上了。当然,前提是飞墨的家人接受我。
他沉默了一会儿,朗声答道:“好,你放心。”
正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下了。飞墨打开侧门问:“为什么停车?”
“老爷,有户人家在出殡,我们还是换条路吧,别撞了丧队。”
飞墨撩开窗帘看了看,立刻果断地说道:“调头,我们换条路。”
他的声音有点怪,于是我掀开了一条窗帘缝向外看去,眼前的一切让我顿时手脚冰凉。我们的马车正停在那条出现怪物的小巷里,此时小巷里到处是像蝴蝶一般飞舞的纸钱。有一队出殡的人,正抬着一口黑漆漆的大棺材从一个院子里走出来。而那个院子,正是那天我和飞墨藏身的院子。
车夫调转车头,小声说道:“老爷夫人,你们不知道,风城这阵子死人死得好蹊跷。就说这家人吧,女主人带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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