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游戏竞技 > 都市最强修仙 骷髅 > 第52部分

第52部分(第1/4 页)

目录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开局点满头球天赋,世界杯C罗给我助攻神话三国之至尊帝皇天赋强到爆绿茵传奇虚空拼图业余里踢出来的国足超级后卫画渣又怎样?我靠神笔一路躺赢开局选择亡灵:我有ss级天赋DNF:求你别搞事,我们真服了穿越火影之修真者的逆袭你们的修仙太低端了联盟:哇!这选手名场面简直炸裂融练万物,我在泰拉瑞亚中杀疯了侦探再就业,从好友失踪开始主神诈骗?我可是正经游戏官方网游:敢惹他?内裤都给你偷没了神级边后卫,不训练也得金球奖我是辅助啊!怎么全是阴间英雄?地下城与天灾领主全民领主:开局神级天赋

我已经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了;内心似乎有千万感慨;真正落笔时却不知从何说起。从未想过,我的前世会是那样的,也没有想到;我与他那时也是相爱的。

心中千丝万缕;最后都只能统统化作一声叹息了。

我想,那时我在玉石中听到的那阵笛声就是他吹响的,是他从四面八方招来海水,冻住了天空中伏羲朝我抓来的那只大掌,是他阻挡了伏羲;所以伏羲才会被我的魂力伤到。他那时一定是认出了我,所以才会出手的;他是爱我的;没有变心,更没有要娶巫山神女。

如果说,那时的我太糊涂,看不懂他的心意,这时的我又怎么会不懂呢?我们如此相爱,我真傻,竟然会怀疑他对我的心,竟然以为他和巫山神女在一起了,竟然看不明白,在悔悟崖上,那个牵铃,那个玄冥,都是瑶姬变化而成的,在花海月牙潭边相互依偎的两道身影,仅仅只有瑶姬一人而已。

那时我失踪了,他一定急得到处寻找我,我被长离大哥铸成玉璇剑之前的那四十九个日夜,他该是有多么焦急。他恐怕万万也没想到,那柄足以杀神的利器就是用我的本体和天地二魂炼成的,他更想不到的是,那时傻傻的我求长离大哥这么做,只是为了以另一种特殊的方式留在他身边。

我怎么那么傻啊!现在想来,真想给那时的自己一拳头。

他的的确确是被我连累的,若不是他当时出手阻拦伏羲,我寄宿的最后一块玉石恐怕已经被伏羲捏成了粉末,而我的命魂终将无处可依。伏羲被我魂力所伤,皆因他出手,所以他才会被伏羲剥夺了神体,打入凡间,转世轮回成为了姒胤。

接下来的故事,虽然我已全无意识,却能构想出来。

伏羲神体受损,欲屠尽余下所有九黎族人,女娲娘娘心仁,以神力造出女娲之界,带领九黎族人和她自己的追随者来到这里生活了几千年。

我的宿体被伏羲带回了九十九重天,他必是认出我的魂力来源于人皇,而我在人皇封印破除时终将散失所有魂力,届时能够威胁诸神的玉璇剑也将彻底无用。他不能毁了我的宿体,亦不能令我命魂无所依存,因为我的魂力要留至封印破除时催动业火净化天地浊气,而他也不能让我唤醒沉睡的玉璇剑,所以,他将我投到了未来,从根本上杜绝了玉璇剑苏醒的可能。

可是,三百年前,长离大哥从瑶池宫盗走天火,以天火阵将我从未来带了回来,此时距离人皇封印破除已经不远了,所以才有了我消耗魂力替蓝翎修改命格的安排。我的魂力不完整,无法唤醒玉璇剑,及至那时我在炼魂台上被炼走所有的魂力,去冥界见到烛阴,知道自己魂力终将散失,而要去女娲之界寻找女娲娘娘,再以女娲血玉重生,这一切只怕都在伏羲的掌握之中,否则他如何在关押若芸三百年之后毫不阻拦就让我们救走了若芸,他怎会告诉若芸时机已到呢?

这一个坐镇六界数十万年之久的天神,真真令人畏惧!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天神,只在前世听过他震得万物俱颤的冷笑声,他却早已将我的一切安排好了,我的过去,现在,将来,都像棋子一样,被他一步步摆设好了。

我无法理解他这样一个极其复杂的天神,他可以盛怒之下要屠尽所有的九黎族人,也可以仁慈的留下我这个唯一一个伤过他神体的人获得女娲血玉重生。

他真的令人无法捉摸,也许这就是真正的帝王本色,他是真正的统治之主,蚩尤纵然是人皇天地二魂炼成的业火转世,又如何与他比拟?

即使长离大哥曾经预言蚩尤会成为统治之主,可在伏羲心中,他可能从未将此预言放在心上,他不是不在乎,而是不屑在乎

他这样一位天神,纵然玉璇剑具有杀神的能力,能让我在机缘巧合之下伤到他的神体,可又真的杀得了他吗?我甚至怀疑,我那时是真的伤到他的神体了吗?这个问题,我没有答案,众神只怕也不明了,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唯一庆幸的是,我拿到了女娲血玉,能让我在人皇封印破除时重生的宝贵之物,我可以不必死,可以和颛顼再续前缘了。

前一世,是他请求女娲娘娘让我成为完整生灵,这一世,他又成为了我的师父。我多么开心,即使我和他都忘却了前世的事,这一世我仍然能和他相爱,尽管其中我们有过许多误会,我却知道,我们心中只有彼此。

此时此刻,我只希望我能和他好好的相伴在一起,不要再有误会,不要再有伤害。到人皇封印破除时,我能顺利以女娲血玉重生,带上生活在女娲之界的所有人,到修罗界里开始新的生

目录
凰图凤业(完结+番外)作者:白焰火影之黑色羽翼吞噬星空之升级就有奖龙魂修仙录闪婚厚爱:总裁娇妻惹不起邪魅王爷妖孽王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