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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的辩辞后赦免了他。
武士的辩护貌似有理,似乎无懈可击,实际上是偷换了两个概念:侍者回答他“可以吃”。这里的“可以吃”是指供人食用之意,反映着此药可以供人食用的属性,是与杀人之药不为人食用相对而言的,而武士在辩护中把这一意思偷换成了“允许吃”的意思,这显然不是侍者原话的本意。
另一个被偷换的概念是“不死之药”。客人向楚王进献所谓“不死之药”,这里的“不死之药”,是指此药可以使食用者延年益寿、保持健康,以期达到生理机体长生不死的效果。武士在辩护中故意歪曲“不死之药”的意思,要求“不死之药”要能保证食用者不受死刑、刀砍不入,达到无所致其死的效果,显然这不是客人所谓“不死之药”的本意。
一个语词概念可以有多层含义,但每一概念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一般总有确定的意思。武士在辩辞中利用两个语词概念的多义性,故意偷换它们的原本含义,把错误行为的责任推给别人,谋求到了自我解脱。武士的行为和辩护固不足道,但其辩术不谓不智。
熊横:三策合用,信利两全
楚顷襄王熊横为太子时曾在齐国作人质,楚怀王死时,熊横答应割楚国五百里地给齐国,才得以离开齐国,回楚国继位为王,不久,齐国派人前来索取楚王原来答应的五百里土地。《战国策?楚二》记载了这件事并介绍了楚王三计合用退齐兵的过程。
齐国派人前来索地,楚王令群臣献计,上柱国(楚国最高武官)子良入见楚王说:“请先割地给齐国,然后以兵攻之,这样既保全了信用,又显示了武威。”之后大臣昭常入见说:“五百里土地是楚国之半,因此不能割给齐国。请让我领兵坚守此地。”昭常离去后,第三位大臣景鲤入见说:“楚国不割土地给齐国,但楚国不能独立抗齐,请西入秦国求救,以防齐国争夺。”太傅慎子最后求见,熊横向他介绍了子良、昭常和景鲤三人的计策,并向太傅表示:现在不知道该用三人中谁的计策。慎子听后,向熊横提出了三计合用的策略,并作了相应的安排,于是,熊横首先派子良去齐国献地;第二天任昭常为大司马,让其领兵坚守东部领土;其后又派景鲤西入秦国求救。
子良献地之后,齐国派人来楚国东部接受交割。昭常对齐使说:“我奉命坚守此地,誓与此地共存亡,现有甲兵三十多万,等待齐兵到来。”齐王闻讯,问子良说:“你来献地,昭常却在守御,该怎么办呢?”子良回答说:“我奉楚王之命献地,肯定是昭常假冒君命,您可率兵攻夺。”齐王率大兵来攻夺楚地,未入楚界,景鲤请来的五十万秦国救兵已在赶赴战场。齐王很恐惧,急请子良回国与楚、秦调解,再也不提索地之事。
面对齐王的索地之请,楚国群臣想法不一,各献计策,三条计策各有自己的长处,也各有自己的短处,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高超之处。但慎子和熊横在最后的决策中,能巧妙地将三个计策结合使用,使三计在应用中互补短长,求得三计的宗合效果,这却是非常高超的一着。
三计在本质上存在抵牾之处,对它们的综合实际是新计谋的创造。在这一创造中,决策人将计谋中相矛盾的两个方面分别处理,交给两个人分别执行,对于敌有利的一面虚而置之,仅求其虚名,应付对方而已;对于已有利的一面实而备之,求其实效,毫不马虎。比如子良献地,虽派出高级官员,规格甚高,但仅一使者,虚言诳齐,惟名义上保全信用而已;而昭常守地,有几十万军队相随,真正有备无患。另外,两个大臣分别执行着楚王相抵牾的两个命令,但齐王只能直接接触到其中的一个大臣,取地受阻时,齐王反能怀疑另一位楚臣的“矫命”之行,他既难以确认楚王的故意耍弄,又对具备武威之实的“矫命”行为无可奈何,空落下一个楚王守信的印象而无所获得。没等起兵相攻时,秦国救兵又至,只好悻悻作罢。楚王则在领土和信用难以兼得的困难境地中,通过虚实相间、分别处理的“合计之计”,成功地保持了领土和信用两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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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余:接连自伤,栽赃仇敌
《韩非子?奸劫弑臣》讲述了楚国春申君的爱妾余陷害春申君正妻,并谗杀其嫡子的计策。妾余想让春申君抛弃他的正妻,于是暗中自伤身体,晚上哭着对春申君讲:。“我能成为您的爱妾,感到非常幸运,但是,我奉侍了您,却得罪了夫人,以至于被她打伤。我与其被夫人害死,还不如死在您的面前。”言罢即欲自刎。春申君急忙制止,他非常气愤正妻,不久将她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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