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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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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地下城的新领主
序言 地下城的无聊生活
黑龙康斯坦丝的心情非常不好,不好的原因有很多种——例如,西面火山中的火焰君主又在尝试烧烤,虽然他烧的东西连地精都不肯吃;南面山麓下的牛头人在发酒疯,严重走音的歌声可以杀死比蒙;还有,那些该死的巫妖,难道他们就不能停止讨论学术?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就够了,干嘛一定要知道为什么等于二?
“我受够了,这个地下城根本没有正常生物!”叹息着摇摇头,康斯坦丝舔了舔前爪,打算把昨天挖出的深坑再填埋起来。它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与那些疯子没什么区别,不过如果不找点什么干干,又怎么打发这漫长的时光?要怪,就怪这座地下城距离大陆太远,那些可以用来取乐的骑士和冒险家,已经有五十年没有来到这里了。
“我恨那个神圣结界,公民不是有人身行动自由的吗?”委屈的叹了口气,康斯坦丝望向上空,那里的岩石层中隐隐透透出白光——虽然很美,却阻碍着地下城的居民们离开这里。该死的教皇,为什么他在扑倒之前还有力气设置结界,难道是回光返……等等,从白光中落下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砰的一声闷响,在白光中陡然出现的身影,已重重砸在康斯坦丝的头顶上。虽然有些头晕目眩,但黑龙还是本能的伸出前爪,将下坠的身影接住。若干年后,吟游诗人们甚至专门作了一首《康斯坦丝的前爪》,来赞美它这伸爪一接的功绩;而这个时候,矜持的黑龙总会清清喉咙,用某种邀功的表情叹息道:“其实在那一刻,我察觉到了诸神的灵魂附体!”
实际上,康斯坦丝也没有完全胡扯,在这一刻它的确神灵附体,只不过附体的是疑惑之神。看着爪中的昏迷男子,黑龙脸上的神情只能用十万个为什么来形容,它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类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地下城,而且这个人类还有着黑色短发与黄色皮肤,与大陆上的所有人种都截然不同。
“真的是人类吗?看起来味道还可以……”用爪子轻轻拨弄着对方,康斯坦丝还是不敢确定。它仔细打量着对方——体型虽然有些偏廋,但面貌还算清秀,带着几分类似于贵族的文雅气质。如果以人类的标准来看,这只猎物也算是美男子,而美男子,一般吃起来都比较有嚼头!
“不管了,先吃了再说!”舔了舔嘴唇,康斯坦丝心满意足的张开血盆大口,打算将战利品囫囵吞下。只是这一刻,昏迷的男性突然悠悠醒来,他的黑色眼珠让康斯坦丝略微怔了一怔。而紧接着,苏醒的男性在看到黑龙之后,先是稍显吃惊,随后却叹息道:“又做梦了,我早该知道,不能打太多游戏的!”
“游戏?”康斯坦丝顿了一顿,有些疑惑的重复道。而听到它雷鸣般的声音,已经闭眼的男性又再度睁开眼睛。这一次他没有叹息,而是在龙爪上撑起身子,迷茫的打量着四周。几分钟后,他突然咬了咬自己的手指,咬得那么用力,以至于康斯坦丝都有些不忍皱眉,小心翼翼的问道:“这样,不会疼吗?”
“疼!”男子的回答很干脆。只是下一刻,他突然双眼一翻,以最为凄厉的声音尖声呼道:“救、救命!”
刹那间,远处牛头人的疯狂高歌停止了。看起来,它们在这种尖锐声音刺激下,已经完全的甘拜下风……
第一卷 地下城的新领主
—第一章 … 何太平的不太平—
何太平觉得自己倒霉极了,他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会过得太太平平,结果一觉醒来,居然穿越到了异界,并且眼看着就要进太平间。在穿越之前,何太平是个大学讲师,教学任务轻松得跟没工作似的。他家境也不差,每周倒有五天时间在外面吃喝玩乐,日子过得悠哉游哉,只是昨晚喝了点红酒躺下,一醒来却恍若隔世——不,应该说,已经隔世才对!
但眼下,比起思念父母朋友和感慨往日的生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微微的惊愕过后,黑龙康斯坦丝一面感慨对方声音的惊人响亮,一面更加坚定了将这嘈杂生物吞下的念头。
察觉到对方眼中的凶光,何太平下意识的就要跳离龙爪,但反应更快的康斯坦丝只是轻轻打了个响指,刚刚起跳的逃犯就中了石化魔法,变为金鸡独立的雕塑。黑龙满意的点点头,一面为自己的施法速度而自得,一面也没有忘记张开獠牙……
“等等,你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