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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着紫色指甲油的手指在她眼前一晃,期望她分点心注意一下。
“是你,交际花。”
既然是她就真的“用不着”,她最厌恶和穷追不舍的媒体打交道。
张艳艳火大的一瞪眼。
“我是在公关部上班,别当我是酒廊小姐,还有请叫我雪莉。”
听起来像是酒廊小姐的花名,但她坚持比张艳艳好听。
自从某人消失后,应该算是青梅竹马的张艳艳、古月娥和常若薇意外地在警官学校重逢。
不用说以常若薇的辉煌历史和有力的人脉,考上警官学校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在打遍全校无敌手的情况下以第一名毕业。(因为没人敢和她抢第一。)
然而在幼稚园惨遭修理、壮烈败北的张艳艳在多年后越想越不甘心,发奋图强的振作,因为她相信小恶女将来长大一定会变成监狱的常客,所以她要报仇当警察,抓她去关到头发生虱子为止。
而在经过物理矫正视力后的古月娥则以危险标准吊车尾进入警校,连身高都刚刚好是及格边缘,一五六点三公分。
同窗四年又分发在同一个单位,使得三人的“恩怨”继续延续下去,虽然有短暂的外调他处,但没多久又都回到第一分局,只是同在一幢大楼却各处不同部门。
一个在少年队,一个是扫黄组,而另一个是公共关系科——专门处理警方对外的发言。
天天见面却也常常见不到面,正确说法是匆匆一见就各自赶着出任务,连声嗨都来不及说。
“有事快说,没事请别妨碍我补眠,待会还要去抓飙车砍人的青少年。”
非揍得他们没力气拿刀挥棍。
话一说完,全体队员都发出垂死的哀号声。
“叫什么叫,吃太饱呀?”她好饿哦!一饿就想揍人出气。
懒得和她生气的张艳艳丢下一张精美小卡。
“喏!同学会,你负责通知沈敬之。”
沈敬之?“他是谁呀?”
两个快吐血的妖娆女警一个做出要掐死她的动作,另一个发出分贝二百五十的音量一吼。
“你去死啦!常若薇——”楼上的局长办公室发出砰地声响,常长敬镇静如常地拾起蹦蹦跳跳的小金鱼放入钢杯内。
明天得再去买个小鱼缸了。
第二十一个爆裂物,以今年来算。
第二章
她真的忘了沈敬之这个人。
那年夏天她忙着参加联考,每天补习由早补到晚,一大堆讲义多得足以撑起天花板,地震来时不用怕,左邻右舍全压扁了她依然健在。
接着是警校的新生训练,她从入学第一天和学长姐“切磋”后,自此闯遍各大社团让人家难堪,举凡跆拳道、空手道、柔道和剑道,甚至是茶道都被她踢过馆,还捞到日后四年有专人泡茶给她喝。
没办法,走错路了嘛!以为有个“道”字就可以进去揍人,所以一踏进古色古香的社团逢人就扁,来自日本的留学生田中一夫就倒霉了,被逼当侍茶小厮。
亏他还是田中会社的小开,每年净赚千万美金的有钱少爷,不过是来台湾体验警察生活,而他的身份还是武术教练。
于是常若薇第一年过得轰轰烈烈,第二年过得精彩万分,到了第三年马马虎虎,最后一年是意兴阑珊,因为没人敢和她对打,连教官都避得老远,一看到她就脸色发绿。
因此在不刻意的情况下,她把沈敬之这号人物忘得一干二净。
“同学会通告,通缉逃犯一名沈敬之,八月午五是好日子;记:得来参加,否则扁你。”
抢过一份华文报纸,放声大笑的白虎搂着爱妻,—字一字逐一的大声念出,边念边笑还打嗝,简直太佩服有人敢不怕死的通缉玄武。
龙门在全世界的黑道中位居龙头,人人忙着来巴结、奉承,还没人敢光明正大的挑衅,顶多使点暗招想分点甜头罢了。
像这般利用报纸点名算是头一遭,这是下战书还是真的开同学会,以玄武的没人缘来说,离开台湾都十二年了,他相信没有一个同学会记得他。
不交朋友,不与人往来,活得像忍者龟的男人连他都觉得很不可思议,甚至怀疑“高龄”二十八岁的玄武是处男,因为他身边从未有雌性生物出现过,包括那只好吃懒做的乌龟。
瞧!快一个月了都没翻过身,背朝地的一动也不动,要不是用牙签戳它会不高兴地探出头一毗,真当它早已驾鹤西归,想废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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