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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将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模样,所以即便在听到他姓宋时,我也不认为他能有十佳状师宋世杰那么厉害。
宋律师跟林曼琴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也朝我点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现在整个法庭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在等待我的讯问。这时候,我是主角。
我双手撑着原告席的台面,盯住林曼琴的眼睛凝视着她。林曼琴脸色苍白,目光有点躲闪,对了,就要你心虚。我马上用一种具有压迫性的声音发问:“林曼琴,你――为什么要剽窃我的小说?”
“………………”林曼琴沉默。
“你怎么可以这么问?!”宋律师跳起身来,大声抗议。“反对原告对我的当事人提出这种没有任何证据的问题!”审判长点点头,对我说:“原告,请注意你的询问方式。在没有得到法定结果的前提下,你不能指认被告剽窃了你的作品。”
不能这样问啊?我还指着这种盘问可以摧毁她的心理防线呢。算了,不问这个了,我向审判长欠了欠身子,表示道歉。然后开始询问下一个问题。
“林曼琴,你说这书是你写的,你有什么证据?”
“………………”
“抗议——―――”宋律师大叫一声,象那些港产连续剧里的律师的叫法,他的声音拖得太长了,弄得我心烦意乱。这时候底下旁听席上一阵哄笑,我又看到坐在审判长下方的书记员伏倒在桌子上,用笔记本电脑遮住了脸,肩膀不停地抖动,应该是在无声地狂笑。
汗!又错了?我茫然无措地看看审判长,审判长嘴角扯动,似笑非笑,好象很难受的样子。过了好一会他才有气无力地说:“原告,你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理应由你提出证据,――请注意你的询问方法。”
啊,是这样啊?我告她就要我提证据的啊?早说嘛,不说人家怎么会知道?我不满地瞪了一眼那个失态的书记员。书记员是个年轻MM,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完全不够老成持重。她很吃力地重新坐直了身子,不过因为忍笑,憋得满脸通红。
“原告,你有责任出示你的证据,以主张你的权利。”审判长大概也从窃笑状态下恢复过来,再次告诫我说。
证据证据,一定要有证据才能说话吗?我愤愤地想,证据这一块,我能够掌握的确实不多:U盘里的小说底稿算一个吧,在起诉的时候就跟诉状一块呈上去了,不然人家法院不会受理这个案子。但从事实上来说,这一证据只是理论成立,实际上毫无作用――这个底稿人家林曼琴电脑里也有啊,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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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人证2
好歹还有人证吧。
我定下心神,继续询问林曼琴。
“林曼琴,我在送小说稿给你时,还有一个人在场――就是你们出版社的陈社长,你承认吗?”
“…………”
林曼琴看了我一眼,还是没有回答,她转头看向了审判长席。
审判长向我点点头,问:“原告,你是否需要提起新的证人?”
“是的。”我说,“长川市出版社的陈社长,他可以证明。”
“那么,你提出的证人是否到庭?”
“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来这里。”我说,“我没有联系过他。但是肯定能够找到他啊。”
审判长倒吸一口凉气,有点难以置信的样子。他足足看了我半分钟,才说:“原告,你提出的证人,理应由你通知到场,这――你不清楚吗?”停了一下,他又问:“你为什么不请代理人?”语气很不友善。坐在审判长下首的书记员MM又开始抖动肩膀。
我的脸微微发烫,估计已经红了。我知道审判长是对我在法律程序上的无知表示不满。怎么会这样?我有点惭愧,当然,只有一点点。
我得老实承认,对这个环节我还真的是不太清楚。从起诉到开庭的几天里,我一直都泡在网上,当然也是在为这个案子做准备,比如看过不少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视剧什么的,在那里边我都是看到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能说的那个赢官司――好象就这么简单。至于证据――看起来电视里的律师都能从对方发言里找到破绽,然后见缝插针、旁敲侧击、跟踪逼问、穷追猛打,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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