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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
但是,史沃德并非是给林肯要吃呀,“总统先生,我的建议是有理由的。现在的情况是,华盛顿非常的危机,如果华盛顿一旦陷落,那么费城也很难守住……”
你还真别说,史沃德说的很有道理,因为费城就在华盛顿的北面不远,就说我们把铁路给破坏了吧,可是路上没有什么阻隔,帝**会轻易的就打过来。
但其实,费城有一个优势,那就是费城也通着很多的铁路,可是现在铁路不安全啊,美利坚帝国那边已经控制了一部分的铁路,而费城悲催的是,这个城市的铁路线跟华盛顿有些重合。就是本来可以从费城这里往阿巴拉契亚山西部走,可是也走不成了。
这是史沃德的一个观点,而之所以选择纽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儿。
“我们直到纽约,可以赢得一定的时间,然后在纽约组织起军力,跟那个帝国抗衡,纽约的地势很不错,我们可以据哈德逊河而受,关键是纽约是多岛构成的,海洋上,帝**还不见他们的势力。”
对,史沃德看的这一点很正确,就是纽约很可能可以守住,有时间,而且有地利,关键是纽约那啥都有,大城市嘛,其实最关键的是,还靠海呀!
其实,史沃德有一句没说出来,就是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往下面发展,如果从地图上来看,当帝**攻破了华盛顿之后他们一直北上,纽约最后都守不住的话,那这会形成一个什么局面?
合众国的东部会被帝**给完全封锁!
简单来说,那就是合众国没有出海口了!
合众国是什么国?原来是英国的殖民地呀!
也就是说,就算是合众国最后不行了,他们还有一招,就是可以向英国人求援啊,甚至可以说,我们以后还给你们英女王效忠,对不对?
这都可以呀,为了能对付那个帝国,合众国的东部一定要有出海口啊,而且从经济上来考虑,这也是非常正确的呀,所以,实际上纽约是非常关键的,绝对要守住的。
而现在,明显的费城是守不住的,可你们非要去,这不耽误时间吗?
这个建议,应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很有远见,可以说,史沃德这么一点,林肯就明白了,但是,林肯能同意吗?
“先生们!我们还是先去费城吧!”
这就是林肯的决定!
“……”林肯在做了这个决定之后,朝史沃德抛了一个非常遗憾的眼神儿,他真的是要表示一下歉意。
可实际上,史沃德也很清楚,林肯很可能不会听从自己的建议,他为啥最近很少说话呢?
因为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提了建议,也许自己的建议有用,可是如果他去做总统,他也不会采纳自己的建议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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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总统的决断!
为什么史沃德会有这样的判断呢?
就是林肯这位总统是不会采纳他的建议的,而且就算是他自己当了总统,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建议呢?关键是这个建议看上去应该是很靠谱的,很合理的,可为什么就不能用呢?
原因其实非常的简单,就是两个字,政治!
说的细一些那就是,如果林肯听从了史沃德的建议去纽约,那么也不会有什么卵用,因为如果林肯现在直接去了纽约,林肯估计很快就不再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了!
林肯是一个民主选举而当选的总统,他是共和党人,而这个国家也有反对党民主党以及一干党派的,就别的不说,当林肯直接到了纽约,那么就会有一个什么后果?
东部的大片土地估计都要完蛋了,因为你总统都跑掉了,那我们还搞什么?我们不跑干什么?
再说了,合众国东部的主要军力现在都在华盛顿,华盛顿守不住了,你总统还跑了,那么这一片区域,什么宾夕法尼亚,什么马里兰,什么特拉华,什么……都将不会是合众国的领土了,都会被那个暴君给拿走了。
那么,林肯这个民选的总统,这样的严重‘失职’,这样的重大错误,你林肯不下台,你还好意思坐在总统的大位上吗?
就算是现在的共和党,全部的都被游说了,都认同了这个计划,然后他们也同样的去游说民主党,或者干脆一点儿。把所有的党派都给游说了。大家都认同你的这个计划。我们都觉得可以去纽约,最东部最后的防守,给美利坚合众国一个最后的出海口。
可是,民意呢?
选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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