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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自身确定性'
如果我们联系着'精神生活的'整个领域来考察已经达到的对象,则我们发现现实的教化世界已把自己归结为自我意识的虚妄(Eitelkeit),——归结为这样一种自为存在,这种自为存在,仍然以教化世界的混乱为自己的内容,仍然是个别概念,而还不是自为的普遍概念。但是这种个别的概念,返回自身之后,就是纯粹识见,——而纯粹识见就是作为纯粹自我或否定性的那种纯粹意识,正如信仰之就是作为纯粹思维或肯定性的那种纯粹意识那样。信仰发现,上述'纯粹'自我是使它趋于完满的补充环节;——但是信仰既然由于这一补充而趋于消灭,那么现在,我们要想看到'互相补充'两个环节,一个作为绝对本质,亦即肯定性的存在着的东西,那就只能就纯粹识见来考察了。——纯粹识见虽然完满,但作为自我意识;仍然缺少虚妄的意识所具有的那种现实——世界,思维当初就是把自己从这个现实、这个世界上升到思维高度上来的。就一个意义说,纯粹识见所缺少的这种东西,已经在功利中获得了补充,因为它在功利中达到了肯定的对象性;纯粹识见因此就是一种现实的、在自身中满足了的意识。这种对象性,现在,构成着纯粹识见的世界;纯粹识见已成为了观念的世界和实在的世界、亦即所有的先行世界的真理性。精神的第一个世界,是由它的分散着的特定存在以及对它自身的个别确定性构成起来的广阔王国;正如自然将自己的生命分散为无限繁多的形态那样,它虽有多种形态,却没有各该形态的类型。第二世界含有类型,是自在存在的王国或者说是与上述确定性相对立的真理性的王国。
但第三世界是功利王国,在这里,有用性就是真理性,而真理性同样也就是自身确定性。信仰的真理性王国,缺少现实性原则,或者说,缺少这个个别的人的自身确定性。但是,现实性,或者说,这个个别的人的自身确定性,则又缺少自在存在。在纯粹识见的对象中,这两个世界已结合起来。有用的东西,就是对象,这是因为,自我意识透视对象,并且从对象那里得到它自身的个别确定性,得到它的享受(它的自为存在);自我意识以这种方式洞察对象,而这种洞察或识见,包含有对象的真正本质(对象的真正本质,是一种被透视了的东西,或者说,是为一个他物而存在的);因此,这种识见本身就是真正知识,而自我意识,在这样一种关系中直接具有对它自己的普遍确定性、对它自己的纯粹意识,在这种关系中,真理性以及现在和现实性是结合起来了的。两个世界得到和解,天地互相交接,天国降入人C.绝对自由与恐怖'I.绝对自由'意识在有用性中找到了它的概念。但是,意识的这个概念,一方面,还是一个对象,而另一方面,正因为是对象,所以还没有为意识所直接占有,还是一个目的。
有用仍然是对象的一个宾词,还不是主体自身,换句话说,还不是主体的直接和唯一的现实。这同以前我们所见到的是同一种情况,以前我们见到,自为存在还没有表明自己即是其余各环节的实体,而由于这个缘故,有用的东西直接即是意识的自我,并且因此已为意识所占有。——但是,'意识既以有用性为概念',有用的东西的对象性形式,事实上已经自在地被收回、被取消了,而且由于这种内在方面的变革,于是出现了现实方面的实际变革,出现了新的意识形态、绝对自由。
这是因为,事实上呈现在这里的,只还不过是一个分割着自我意识与其占有物的对象性假象。因为,就一方面来说,现实的和被信仰的世界,其特定组成部分的一切持存性与有效性,根本都已返归于这个简单的规定,作为返归于它们的本原与精神;而就另一方面来说,这种简单规定已经再也没有什么是它自己的独有物了,它勿宁已是一种纯粹的形而上学,一种自我意识的纯粹概念或知识。这就是说,意识从作为对象的有用的东西的自在而自为存在那里已经认识到,它的自在存在,本质上是一种为他存在;自在存在,作为无自我的或无主体的东西,真正说来,是被动的东西,或,是为另外一个自我而存在的东西。然而对象在意识看来,正是具有纯粹自在存在这一抽象形式,因为,意识是一种纯粹的识见,而这种纯粹识见的诸区别,都具有纯粹概念的形式。——但是,自为存在,即,为它存在返回于其中的那种自为存在,那种自我(Selbst),并不是一个与我(Ich)有所区别的自我,并不是那被称为对象的东西自己所独有的一种自我;因为意识,作为纯粹识见,并不是这样一个个别的自我,仿佛对象同样作为一个个别的自我,可以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