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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识小录》·八卷、《北史识小录》·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沈名荪、朱昆田同编。名荪字涧芳,钱塘人。昆田字文盎,秀水人,彝尊之子也。是书仿《两汉博闻》之例,取《南北二史》,摘其字句之鲜华,事迹之新异者,摘录成编。不分门目,惟以原书次第胪列,而各著其篇名。亦不加训释,惟摘取数字标目,以原文载於其下,著是语之缘起而已。《文献通考》载陈正敏之言曰:李延寿作《南北史》,粗得作史之体。故《唐书》本传亦谓其删略秽词,过本书远甚。然好述妖异兆祥谣谶,特为繁猥。又引司马光之言,亦谓李延寿《书》於禨祥诙嘲小事,无所不载。盖自沈约《宋书》以下,大抵竞标藻采,务摭异闻,词每涉乎俪裁,事或取诸小说。延寿因仍旧习,未尽湔除,宜为论者之所惜。然揆以史体,固曰稍乖,至於赋手取材,诗人隶事,则樵苏渔猎,捃拾靡穷。此譬如柟瘤为病,而制枕者反贵其文理也。名荪等撷其精华,以备选用,使遗文琐事,披卷灿然。其书虽作自近人,其所采录则皆唐以前事,与《艺文类聚》诸书约略相似。存以备考,愈於冗杂之类书多矣。
──右“史钞类”三部、四十八卷,皆文渊阁著录。
○史钞类存目△《史记法语》·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宋洪迈编。迈字景卢,鄱阳人,绍兴乙丑中博学鸿词科,官至端明殿学士,谥文敏,事迹具《宋史》本传。是编於《史记》百三十篇内,自二字以上,句法古隽者,依次标出,亦间录旧注。盖与《经子法语》等编同以备修词之用。《书录解题》载之《类书类》,称十八卷。此本乃止八卷,似非完书。然卷末有题识一行云:“淳熙十二年二月刊於婺州。”是当时刊本实止八卷,《书录题解》所载,衍一“十”字明矣。
△《南朝史精语》·十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宋洪迈撰。迈於诸书多有节本。其所纂辑,自《经子》至《前汉》皆曰《法语》,自《后汉》至《唐书》皆曰《精语》。此所摘宋、齐、梁、陈四朝史中之语也。凡《宋书》四卷、《齐书》三卷、《梁书》二卷、《陈书》一卷。其去取多不可解。即以卷首《宋本纪》考之,如《桓玄与刘迈书》有云:“北府人情云何,近见刘云何所道”,乃独摘“北府人情云何”句。《宋顺帝反正诏》曰:“故顺声一唱,二溟卷波,英风振路,宸居清翳”,乃独摘“二溟卷波”句。高祖北讨,加领征将军,司、豫二州刺史,以世子为徐、兖二州刺史,下书有云:“今当奉辞西旆,有事关中,弱嗣叨蒙,复忝今授”,乃独摘“复忝今授”四字。
又如《加高祖九锡》策文,骈词丽句,叠出不穷,乃独摘“出藩入辅,锋无前对”
二句。盖南宋最重词科,士大夫多节录古书,以备遣用。其排比成编者,则有王应麟《玉海》、章俊卿《山堂考索》之流。巾箱秘本,本非著书,不幸而为人所传者,则有如此类。后人以其名重存之,实非其志也。以流传已久,姑存其目,实则无可采录。惟其中所录《宋书》,《本纪》第一,《列传》第二、第三,《志》第四,《志》反在《列传》之后。考刘知几《史通》曰:“旧史以《表》、《志》之帙,分於《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相与因循。今北监版《魏书》,《志》在《列传》后,是其显证,与《史通》合。
而《宋书》则移其次第,列於《纪》、《传》之间。观迈所序,犹从古本。知几之言不妄,是则可资考证之一端。十卷之中,惟此一节足取耳。
△《十七史详节》·二百七十三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宋吕祖谦编。祖谦有《古周易》,已著录。此盖其读史时删节备检之本,而建阳书坊为刻而传之者。凡《史记》二十卷、《西汉书》三十卷、《东汉书》三十卷、《三国志》二十卷、《晋书》三十卷,《南史》二十五卷、《北史》二十八卷、《隋书》二十卷、《唐书》六十卷、《五代史》十卷。前冠以《疆理》、《世系》、《纪年》之图。所录大抵随时节抄,不必尽出精要。如《东汉》、《晋》二史内,四言赞语,於本书已属赘拇骈枝,乃一概摘存,殊为冗杂。又如《北史》纪传为隋代而作者,业已并入《隋书》,乃独《四夷》一传仍及隋事,而《隋书》内遂删去之,为例亦间有不纯。然南宋诸儒,大抵研究性命,而轻视史学。故朱子作《贡举私议》,欲分年试士,以《史记》、《两汉》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
盖虚谈无实之弊,朱子亦深虑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