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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不但无损,反面使它更美。
如果要说迅关 的欣赏,只这家中二十三只不同的 ,可能三天三夜也看不够
,说不完呢。
一九八二年冬天,经过北极,转飞温哥华,经过温哥华,抵达了大约生存著一
千两百万人口的墨西哥城。
初抵墨西哥的大都会,又可以讲西班牙语,心情上欢喜得发狂,因为不须再用
英语了。
对于某些女人来说,墨西哥风味的衣饰可能完全不能适合于她们。可是在台湾
,就齐豫和我来说,这对民族风味的东西,好似是为我们定做的一样。
抵达墨西哥,不过是一场长程旅行的首站,以后全部中南美洲都得慢慢去走。
而我,身为一个女人,完全忘掉了这场长途旅行绝对不可以犯的禁忌,就是买东西
。
当我走在墨西哥城内所谓的“玫瑰区”时,被那些披风、衬衫、裙子、毡子弄
得发狂,一心只想尽可能的买个够,至于能不能带著走,谁又去想它呢。
于是,我在挂著布料的小摊子之间穿梭,好似梦游一般东摸摸、西探探,迷惑
在全然的幸福里。这种滋味,在一般百货公司陈列的衣物中,是找不到的。
好在买的衣物不是棉的就是麻的,它们可以折成很小,也耐得住绉。买了一大
包东西,不死心,再跑到帘子后面去试一件衬衫。当我穿好衣服,拉开布幔,跑去
照镜子的时候,一双深奥含悲的大眼睛,从镜子里注视著我。
我转身,看见了那个专卖铜器的摊位,在那摊位边,坐著一个看上去十七、八
岁的少年。我盯住他看,眼神交错了一下,彼此笑了笑,可是即使是微笑著,那个
少年的黑眼睛里,还是藏著深悲。
他的摊子,完全没有一个人驻脚。
看了一下那堆铜器,打量了一下它们的体积。计算了一下行李的空间,这,就
狠心不去看他了。不行,再怎么美吧,也不能买。太占地方了,除非把刚刚买下的
衣服全都丢掉。
少年的那双眼神,在那半年艰苦的中南美之旅中,没有释放过我。只因没有买
下那个摊子上的铜器,使我背负了那么重的歉疚感一站一站的走下去。
半年之后,旅行已到尾声,重新回到墨西哥城去转机回台。我发觉,如果咬一
咬牙,手提行李还可以再加一两样东西。
就这么欢天喜地的往“玫瑰区”奔去。半年了,那个摊子还在,那双少年的眼
睛,一样含悲。
我挑了两只紫铜的壶,没有讲价,快快的把钱交给这个少年。那时,我的心,
终于得到了一点点自由。我走了,走时,忍不住回过头去,再看他一次。这一回,
他的那双眼睛,仍然躲著一种悲伤,于是我想,他的哀愁,和买卖一点关系也没有
。
就因为这一回头,反而更难过了。
二十年前出国的时候,一个女友交在我手中三只扎成一团的牛铃。在那个时代
里,没有什么人看重乡土的东西。还记得,当年的台北也没有成衣卖。要衣服穿,
就得去洋裁店。拿著剪好的料子,坐在小板凳上翻那一本本美国杂志,看中了的款
式,就请裁缝给做,而钮扣,也得自己去城里配。那是一个相当崇洋的时代,也因
为,那时台湾有的东西不多。
当我接过照片左方的那一串牛铃时,问女友哪里弄来的,她说是乡下拿来的东
西,要我带著它走。摇摇那串铃,它们响得并不清脆,好似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
似的,一碰它们,就咯咯的响上那么一会儿。
将这串东西当成了一把故乡的泥土,它也许不够芳香也不够肥沃,可是有,总
比没有好。就把它带了许多年,搁在箱子里,没怎么特别理会它。
等我到了沙漠的时候,丈夫发觉了这串铃,拿在手中把玩了很久,我看他好似
很喜欢这串东西的造形,将这三个铃,穿在钥匙圈上,从此一直跟住了他。
以后我们家中有过风铃和竹条铃,都只挂了一阵就取下来了。居住的地区一向
风大,那些铃啊,不停的乱响,听著只觉吵闹。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