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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看背后的豪华套房。整个房间气氛静谧,充满了化妆品的味道,还混淆着其他五花八门的香味,满眼都是银器、瓷器、水晶、花饰、水果篮、蛋糕、冰糖燕窝、巧克力和冷冻过的红酒香槟。梳妆台前,化妆师、发型师一边替搔搔、艾丽西亚、雯婷、紫涛等八位女孩子准备伴娘妆,一边聊天。摄影师在一边换底片,他的助手在整理摄影器材,服务生在收拾房间、擦拭水晶玻璃杯。
又传来珊瑚的声音:“瑞丽,你在干吗呢?”
算我走运。星期六晚上樱桃在希尔顿饭店举行婚礼。我是樱桃的主要邀请嘉宾。我站在希尔顿酒店辉煌的宴会厅里,绝望地想逃到自己东单四合院的家里去。虽然是樱桃的婚礼,不是我的,不是搔搔的,也不是艾丽西亚的,但是樱桃的婚礼对我意义很重大。我对着空气吹口哨,尖叫着,跳来跳去,徒劳无益地折腾了三十多分钟,樱桃婚礼最后一项节目抛花球开始了……当我的朋友们告诉我樱桃会将花球抛给我的时候,她们的理由是上一次凯凯的花球因为我生病没有接着,裳儿的婚礼花球又因为我突然离开去上海而失之交臂。爸爸妈妈也希望这一次我能顺利接到樱桃投过来的:下一个新娘是你!花球。
接到樱桃的花球,在一个玫瑰花苞里发现了一个粉红色丝绸小袋。打开,从里面拿出两枚戒指,还有一个便笺纸,上面是林肯的笔记。上面写的是……
“姐姐,嫁给我好吗?”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戒指——幸运之星,想让自己顺畅地呼吸和思考,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整个世界在我眼里闪闪发光,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我的脑袋里。我头晕目眩地抬起头,看到林肯正从人群向我走来,双眼充满期望和热情……
我认识林肯的时候他二十二岁,我二十七岁。他是众所公认的神童。我们在一起读博,经历过许许多多让人捧腹的搞笑时光。虽然那时我还不能预见,但我现在相信我们俩的相识蕴含着一个完整的故事,一个完整的婚姻。基于这样的经历,我相信林肯一直对我是有情有义的,他真诚地、脚踏实地地、毫无怨言地等待了我三年,就像一个最具慧眼的占卜师那样既洁身自好,又那样真诚。
执著是一种上天赐予的美德。
我看着那两枚戒指,泪水开始泛滥。一枚是林肯家传钻石戒指——幸运之星,金质的指环上面雕刻着精美弯曲的花纹,钻石二十八克拉,太大了,不适宜佩戴。而另一枚是二○○五年林肯第一次向我求婚时买的那枚卡迪亚钻戒,可以说完美极了。
林肯具备三大优势:一、有钱;二、有情;三、我们俩无论外貌体征还是志向都何其相似,连腿都一样长(我一米七八、他一米八三)。
我跟林肯一起上学。三年多来,他一直关注我,想念我,苦苦地等着跟我说话。他知道,我其实知道他在关注我,但假如他再次向我求婚,我一定会认为他疯了。
所以,二○○五年两次求婚受挫后,二○○六年这一年他没有开口。
不能说林肯不是美男子,因为他从头到脚的比例都非常匀称,长长的头发梳在脑后结成一个马尾,眉清目朗,鼻子坚挺,整体形象与我看上去相得益彰,可以说除了橱窗和杂志里我们见过的男模特儿,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
他的长相让他鹤立鸡群,他无伤大雅,标新立异的举止,也让他相当出众。我们俩上街,总能招致惊羡的目光,凯凯总是跟在我们后面唱:两只螳螂,两只螳螂,走得快,走得快!事实上,我和林肯像受过专门训练似的,步伐迈得一样大,身体轻盈,行走飘逸,左脚——右脚——左脚——右脚,都踏着同样的节奏,林肯是唯一跟得上我脚步,能与我齐肩并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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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废墟上的女人(4)
林肯睿智,从小到大一直没离开过学校,他不会算计别人,不会钩心斗角,他长相俊美,所有的女孩都深深为他的灰褐色眼睛,修长的手臂及羞怯的个性着迷,他拥有真正属于贵族的品位和风格,而且是国内有钱的年轻人之一。他唯一的缺点就是为了报答英国继父利法尔·萨莱格尔爱护他的妈妈,尽量让自己变成一个英国人。他穿英国牌子的服装,开英国车,住英国式的房子,摆英国家具,不但外表如此,他在爱好和娱乐上也学得像个英国人。为了猎狐和打曲棍球他把胳膊腿都摔断过,但依然乐此不疲。
就生活来说,他也像英国人一样,喜欢过得轻松、没有压力,酒吧啦、餐馆啦、出国度假啦、买新车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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