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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梦想成真的大孩子。
“童记礼耶,哪里再去找这么优质的男人!”
“男人三十一朵花,他那么早就把自己套牢,太可惜了!”
“看他那一脸桃花,哪里可能会守着一个女人过一辈子?哼!看着吧,不出三年……”
周遭的人在七嘴八舌,她当完全没有听见,慢慢地退出人群。刚转身,眼前人影一晃,接着右臂被狠狠撞了一下,手中拎着的购物袋掉在地上,琐碎物品零零杂杂地滚落一地。
“站住,你给我站住!”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个满脸怒容的女孩子匆忙忙跑过她身边,追着先前的人,不多时就消失在拐角处。
“悠悠,算了啦,不要再追了!”气喘吁吁追上来的卞朝晖大声呼叫,却唤不回杨悠悠,只能眼睁睁地看她消失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
只不过是一个小偷而已,没必要死追不放吧?最重要的是,杨悠悠她能不能稍微顾忌一下他男子汉的自尊心,不要飞毛腿似的把他丢在后面,周围很多人呐,这个样子,他会很没有面子的。
眼见没有追上杨悠悠的希望,估计她现在正在享受追逐的乐趣,一时半会儿也没空接听他的电话。左右看了看,发现身边有一位女士正在捡散落一地的东西,干脆蹲下身,就地做起好人好事。
“给你。”卞朝晖捡起一盒冻鸡,顺手递给维妮。
“谢谢。”维妮接过,抬起头,礼貌地道谢。
“喝!”看清楚了面前人的面貌,卞朝晖瞪大了眼睛,“是你!”他居然和这个累他被冠以“辣手摧花色魔”标签的罪魁祸首不期而遇。
“卞朝晖。”出乎他的意料,维妮却是准确无误地叫出他的名字。
“你,认识我?”他确信从她嘴里发出的词汇是他卞朝晖的名字,但是关键是,她怎么会认识他?她喝醉的那天晚上,他好像也没有自作多情将自己的名字告诉她吧?
“三年前在卞小姐的婚礼上,我去观礼了,当然认得你。”维妮微微笑了笑,委婉地回答。确切地说,之所以记得卞朝晖,是他当初在婚礼上那种抱着相机不放过任何一个“精彩画面”的执着,最后惹火了身为新郎官的龙少俊,差点上演了一场火爆的动作片,才会留给她如此深刻的记忆。
“哦,原来你参加了我姐姐的婚礼。”冥思苦想了半天,却非常懊恼地发现关于那场婚礼,除了对自己辛苦拍摄的照片被龙少俊那个暴徒给尽数毁掉而耿耿于怀,其他的,都是模糊一片。
嗯,那么,现在,他应该说点什么才能缓解现在尴尬的场面?
——抱歉,我不大记得你了?
好歹对方是个美女,回头率没个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这样说,会不会让人家面子上过不去?
——对不起,没有认出你?
太牵强了,他自己都说不出口。
“那天,卞小姐真是漂亮,在场的男士目光全被吸引过去了,难有余暇顾忌在场其他的女性呢。”见他进退两难的模样,维妮不动声色地开口。
“啊,是,是。”明白她这样说,是在为自己找台阶下,卞朝晖顺口接下去,暗自佩服她三言两语就化解问题的能力。
“还有——”装好了东西,提起购物袋,维妮站起身,顿了顿,“那天晚上我喝多了酒,做了一些不妥当的事,还请你不要见怪。”
卞朝晖蹲在地上,抬头诧异地看她。咦?连这个她也记得,她不是喝醉了吗?
“不要以为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喝醉酒的人,其实是最清醒的。”看穿了他的小心思,维妮耸耸肩,“那天晚上的事情,我都记得。”
都记得?那不就是说连他和她面对面亲亲,然后他抱住她,撕破她的衣服,最后还骑在她身上……哎呀,不要想了,好丢人,好丢人!
“你知道,你,我、我们……”他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觉得自己耳根在发烧,脸也不同寻常地滚烫起来。
“都知道。”相对他的局促不安,维妮倒是大方地点点头,“别介意,我不是也回敬了你一巴掌吗?”
他是不准备怎么介意的,但是这样的话,让女人先说出来,感觉上总是有点怪怪的。
“这么算来,我们是扯平了。”面前红脸的大男人,真的是传说中脸皮奇厚无比的卞朝晖吗?感觉上,以为自己在欺负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弟弟——尽管这样的感觉有点不切实际。
她在笑,还对自己调皮地眨眨眼睛。他的心,居然不由自主地跳了两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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