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页(第2/2 页)
字,只说“一个穿红绫袄、青缎掐牙背心的丫鬟走来”。直到第三回末,贾母替黛玉安排住处、侍者时,才第一次出现了两个丫鬟的名字:雪雁与鹦哥。“黛玉只带了两个人来:一个是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唤作雪雁。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这里雪雁和鹦哥的名字几乎是同时出现的,而提雪雁,正是为了出鹦哥。所以,鹦哥才是全书中第一个隆重出场的丫鬟。这之后,紧随一段袭人小传,接着便是袭人夜访黛玉,与鹦哥有几句对话:他见里面黛玉和鹦哥犹未安息,他自卸了妆,悄悄进来,笑问:“姑娘怎么还不安息?”黛玉忙让:“姐姐请坐。”袭人在床沿上坐了。鹦哥笑道:“林姑娘正在这里伤心,自己淌眼抹泪的说:‘今儿才来,就惹出你家哥儿的狂病,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因此便伤心,我好容易劝好了。”这是黛玉见过宝玉的第一次流泪,而其情形由鹦哥口述而出,也由鹦哥“好容易劝好了”。这里面,并没有写雪雁的反应,可见鹦哥一出场,雪雁已经落后了。书中没有明确提及鹦哥就是紫鹃,然而紫鹃曾对宝玉说过:“你知道,我并不是林家的人,我也和袭人鸳鸯是一伙的,偏把我给了林姑娘使。偏生他又和我极好,比他苏州带来的还好十倍,一时一刻我们两个离不开。”“和袭人、鸳鸯是一伙的”,也就是说,自己原也是老太太屋里的人,被贾母给了林姑娘使的——除了鹦哥又有谁呢?而“苏州带来的”就是雪雁了。黛玉来贾府时是六岁,而雪雁已有十岁,贾母嫌其甚小,遂将鹦哥与了黛玉。换言之,紫鹃的年纪至少该超过十岁,比黛玉大个五六岁才是。然而在高鹗的伪续中,居然让黛玉叫紫鹃“妹妹”,说出“我的身子是干净的”这样的蠢话,只这一句,便可看出后四十回非雪芹原笔了。闲言少叙,且说雪雁是黛玉“自幼随身”的贴身丫鬟,原本该是第一心腹才对。然而正像紫鹃说的,黛玉待她“比苏州带来的还好十倍”,视作知己一般。故而,她才会一心一意为黛玉打算,这才有了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莽玉》一幕。这是紫鹃的名字唯一一次出现在回目中,然而戏份却相当之重,是宝、黛情愫的第一次公之于众。而更重要的,是写出了宝玉同紫鹃之间的一点温情。文中说宝玉在病中“死拉着紫鹃不放”,连太医来诊时也是如此,“那紫鹃少不得低了头”,“贾母王夫人无法,只得命紫鹃守着他,另将琥珀去伏侍黛玉。”“有时宝玉睡去,必从梦中惊醒,不是哭了说黛玉已去,便是有人来接。每一惊时,必得紫鹃安慰一番方罢。”“紫鹃自那日也着实后悔,如今日夜辛苦,并没有怨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