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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我的续书《黛玉之死》和《宝玉出家》里,安排了北静、忠顺二王爷在抄家时,发现了袭人收藏的大红汗巾子。那原是茜香国女国王进贡之物,北静王赏给了蒋玉菡,玉菡情赠宝玉,宝玉又换给袭人的;忠顺王爷派人来贾府索要琪官时,曾发问“既云不知此人,那红汗巾子怎么到了公子腰里?”可见也是知道这茜香罗之事的。于是,二王爷同时意识到袭人乃是宝玉心爱之婢的事实,北静王有意保全袭人,故意借口此人病重,着令家人领出府去,意思是想等事情过后再送给宝玉,免得被官府变卖了;而忠顺王爷也猜到了北静王的心思,有意阻挠,提前一步派人往花家提亲,将袭人嫁给戏子了。花自芳不敢违逆,只得顺从。等到宝玉从狱神庙放出来,黛玉已死,袭人已嫁,也只得无可奈何了。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但求与脂批相契合而已。若有不合情理之处,还望红友们指正,共同切磋。5琪官的真实真份在大多的《红楼梦》版本中,琪官的身份只是忠顺府的一个家班戏子,然而在列藏本中,却独有一段与众不同的文字——那长史官便冷笑道:“我们府里有一个做小旦的,名叫琪官,那原是奉旨由内园赐出。只从出来,好好在府里住了不上半年(他本作”一向好好的在府里“),如今三日五日不见了。各处去找,又摸不着他的道路,因此各处访察。这一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近日和衔玉的那位令郎相与甚厚。下官辈等听了,尊府不比别家,可以擅入索取,因此启明王爷。王爷亦云:‘若是别的戏子,一百个也罢了;只是这琪官乃奉旨所赐,不便转赠令郎。若令郎十分爱慕,老大人竟密题一本请旨,岂不两便!若大人不题奏时,还得转达令郎(此一段为别本所无),只是这棋官随机应答,谨慎老诚,甚合我老人家的心,竟断断少不得此人。’故此求老大人转谕令郎,请将琪官放回,一则可免王爷负罪之恩(别本作”可慰王爷谆谆奉恳“),二则下官辈也可免操劳求觅之苦。”琪官的身份竟然是宫里的御用名优,是上赐之物。而忠顺府拿人亦是口口声声借着“奉旨所赐”唬人,又用“老大人竟密题一本请旨”将贾政逼入死角,情形相当险恶。但是这样重要的一段文字,却在大多版本中被删去了,为什么呢?我猜,是因为这一段故事暗喻的痕迹太重,作者三思之下,为了谨慎起见,遂作删减,这同将林红玉改名小红一样,都是不肯太做直笔、追求曲折含蓄之效的缘故。那么,这段文字、或者说琪官的身份隐喻的意义何在呢?琪官的大名叫做蒋玉菡,又作“函”,谐音“将玉含”。谁都知道宝玉是衔玉而生的,而琪官亦名“将玉含”,岂不成了宝玉的替身么?菡即“菡萏”之意,即荷花,又称芙蕖。黛玉占花名之时抽中的乃是一枝芙蓉,而玉菡将来所娶的袭人,又与黛玉同一天生日——难道仅仅是巧合吗?又或者,此时的琪官男代女身,暗示了黛玉的身份?书中凡是名中带玉的,都必有深意。可以肯定的是,琪官的故事,与宝、黛爱情有大相关处。琪官乃是皇上赐与忠顺王的,而宝玉私与交结,遂使忠顺府登门问罪,导致了一场“不肖种种大承笞挞”的戏目,而贾政更说出“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你们才不劝不成!”这样的狠话来。弑君杀父,何其重罪!一个不务正业、不问仕宦的宝玉,如何竟会与君父相逆呢?有些红学家猜测,宝玉的罪名是因为写了《姽婳词》,诗中有批判之意。然而这诗是贾政命他写的,众清客都在旁边听着,果然有逆君之辞,他们又何以不加阻止,反而齐声赞扬呢?那贾政素向最小心的,他会听不出来吗?又有人说宝玉因为结交柳湘莲这些反抗朝廷的义士,所以招致抄家大罪。然而书中从未涉及政治,更不曾写出柳湘莲有什么抗清义举,后文又如何会写出宝玉因为反清而入罪呢?便不从情理论,只从曹雪芹的写作手法而言,这种推论也是不成立的。宝玉若有过错,只能是情祸。就像他曾向黛玉说的:“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说这话时,“这些人”指的是琪官,是金钏;而将来有一天真正大祸来临,“这些人”,则只能是黛玉,因为黛玉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第一人,也只有黛玉才能使他闯下弥天大罪来。宝玉当然不会真的去“弑君杀父”,那么他又会为黛玉犯下什么罪过呢?又为什么会犯罪呢?答案仍要从琪官的故事里找。贾政说过:“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此时宝玉因同忠顺府争夺琪官而祸及于父,他日则又是同谁争夺黛玉而终致杀父呢?只能是君王一流的人。曹雪芹为了避讳,未必会直书宝玉当真与皇上争妃子,但是若同某位王爷争妃,也就同“弑君”是同样的罪名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