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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用来睡觉,即使醒着,也打不起精神,像只被净身出户的仓鼠,茫然而迟钝;他却是属于白天的,光明正大,悠闲地散步在春天里,阳光下,花林中。他经过的地方,总有一股隐约清新的花香。他们的生活都没有一个交界点。不管她在华尔兹的乐曲中转过成千上万个圈儿,脚步却依然停在原地。她找不到他的。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她才会对现状有一点反思,同时对自己的身份有一点自卑。她也想过是不是要去火柴厂或是缝衣车间找一份女工的工作,然而料想那样不见天日的生活里更加不可能见到大少爷,便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仍然只得日复一日自欺欺人地在华尔兹的舞步里独自偷欢。她对每个人都好,从不发脾气使性子,可是也不是很热情,对于“欲迎还拒”和“俯仰承欢”她都有自己的分寸和尺度,拿捏得恰恰好,便是用尺子量也没有那么准。她学会了用上海切口骂人家“戚门陆氏”(十三点)或者“扮跌相”(装穷),学会了通过打火机和汽车牌子来“拔苗头”(打探客人的真实身家),还学会了撒娇和诉苦,尽管她心里对那个人没有那么娇,对自己也不觉得有多么苦,但是这是功课,她一定要学习和掌握,并运用到恰恰好。她的脸上化着很艳的妆,身上带着很多的珠宝,手势腔调都是戏,表情却偏偏很真。那一种楚楚的风姿,娇憨的天真,便是石头见了也动心,且越是老道人,越是我见犹怜,不容易沉得住气。她的眉毛又长又浓,并没有像寻常的时髦小姐那样修得弯弯细细,而略略有点杂乱,越趁得眼如杏核,水灵灵地汪着泪,鼻管挺直,鼻头圆润,微微沁着汗,配着圆圆的小肿嘴,和略微翘前的下巴,总有种与风尘不符的天真与稚气,叫人心软,不自觉地便应承了她所有的要求。她一双脚,生来就不是为了走路,而是为了跳舞的。她跳华尔兹,可以一连转十几个圈子都不觉得头晕;她跳“却尔斯”,腿踢得比头还高;她跳狐步时,更是比狐狸更像一只狐狸。而她在待人处事上,也像一只侍机而动的狐狸那样,是要比一般老道舞小姐们更加圆滑周到的,即使熟睡之际,也有着机敏和自保的本能。她是一个天生的骗子,生着一张骗人的脸。可是因为她自己不觉得,别人也便都不觉得,甚至连金大班这样老奸巨滑的狐狸也对她格外宽容宠爱些,轻易不肯训斥她,给她吃南瓜煨成的粥,教她穿小一号的旗袍。——而“吃”和“穿”,正是人生最隆重的两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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