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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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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惟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五千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岂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 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分”。 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 与这样的缘分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 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这是天意。 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 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好,我请客。”宋词附和。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单!”元歌对我眨眨眼,“其实谁买还不是一样?都是公司报销。不过那个掏钱结账的过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来。这次她们两个倒难得意见一致。我喜欢她们,她们是两个真正的白领,而没有通常白领那种世俗化的通病。 来到餐厅,我本能地先让宋词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词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刚才开会时你写字暴露的。” “可是刚才我根本没有拿过笔。”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馅儿。” 宋词钦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细心,观察入微。” 我苦笑,心头错愕不已,不,不是刚才观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词这个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块玉。可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谱来,宋词让我点菜,我推辞:“我又不懂点北京菜,你是老主顾,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吃得。” 于是宋词做主。我提点一句:“别忘了点甜品,元歌喜欢吃的。”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品?” “你喜欢甜品吗?”我怔忡,“我随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赞叹,“唐诗,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上你。又斯文,又细心,又会做生意,文武双全。” 我羞赧,这人拍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抛上天去,只不知跌下来时有没有人接着。 边吃边聊,我渐渐知道她们两个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词在蒙古出生,骑马背,喝羊奶,直到小学毕业才阖家迁至北京,所以性格有点像男孩子。她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王朝”总经理有点交情,遂将女儿推荐至公司出任制作部经理,情况约等于李培亮之于“再生缘”;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师范学院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一个人单枪匹马来到京城打天下,从广告业务员做起,两年跳三级,升至创意部经理。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3) 我也将自己的经历向她们和盘托出:小时候在农村,六岁去台湾。这次来北京,是我出去后第一次回内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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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之假酒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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