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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流露。
“好吧!暂时抛开仇敌的念头,我们也不急。”那位左腮有一颗美人痣的女郎,把搭住剑把的手挪开嫣然微笑:“反正你知道,往下拖,对你愈不利,我们的人将会陆续赶来会合。”
“届时再说吧!呵呵!”高大元的打算就是等,免得费神到处去找敌人:“不谈舞,谈歌。我知道的是,是最原始的歌,伊伊呀呀已经无人能懂。然后演变为诗,再变为乐府,正式与歌舞联合发展。最后发展出词,与曲结合大放异采。最初的诗三百,老实说,十之八九是歌,原始的歌,古代十五个大部落的民俗歌谣。我想想看,这里该是那一个部落……”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呀?”施明秀斜视着他忍住笑。
“你知道我在说些什么,因为你是歌舞的卓越专家。”高大元隔案握住施明秀的手,轻柔地抚摸:“想起来了,那些诗歌,都是周朝都城以南的部落所有,范围在大河以南,不及大江。大江那时好像称荆蛮,发展出吴歌,已经是诗三百以后千年左右的事。贵教的总秘坛,一度曾经建在承天府,你该知道吴歌吧?”
“承天府是楚。”
“差不多啦!多走几步就可人吴。江西九江府,就是吴头楚尾。呵呵!有一首子夜歌,你听:宿昔不梳头,丝发披技两肩。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揽枕北窗卧,郎来就依好,小喜多唐突,相怜能见时……”
“闭嘴!”另一位瓜子脸特别显得精明的女郎,冒火地伸手拍案叱喝。
“咦!朱姐,你怎么啦?”施明秀一怔,扭头讶然问。
听称呼,这位女郎的身份不比施明秀低。
“这坏蛋在有意调戏你。”朱姐狠瞪着高大元,不解风情:“他握你的手,那不是你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你看,你我都不曾梳头……”
“唷!你也懂嘛!”高大元放了施明秀的手,笑得邪邪地:“吴歌十之七八,是歌男女情怀,非常的唯美,你可不要想歪了。你如果想听涉及男欢女爱,涉及情态诗的歌,我就唱几首一代名诗妓,本地大美人史凤的迷香洞诗给你听……”
“他把我们看成妓女。”朱姐真的冒火了,手动剑出鞘,像发威的雌虎:“施小妹,他在鄙视你。”
高大元跳离交椅,闪在一旁背着手无意拔刀。
“天地良心。我是游戏风尘的浪人,与在风尘打滚的倡妓是知己知音,那会鄙视妓女?”高大元怪腔怪调:“古代部落沟通人与神的灵媒,就是实际的领导人巫女。也称神女,是男性讨好示欢的膜拜对象,地位极为崇高,能歌善舞人见人爱。大文豪宋玉的高唐赋中,所称的高唐神女,寄托在巫山,就影射与憧憬古代的女巫。妓女被称为神女,出典在此。我告诉你,天下唾骂名妓史凤的人,十之八九是假道学人渣,缺乏人味。如果史凤活到现在,那些假道学一定会来这里喝闭门羹。好了好了,有你一个不懂情趣的女伴在场,动不动就动手拔剑,无趣之至。其实,你们都是情江欲海中的魁首,只知道直接了当的男欢女爱,诗情挚爱对你们是天外的天。施明秀,我要带你走。”
古代的女巫,是部落的精英,是人与神的中介灵媒。
那时的男人没有地位,母系社会女人当家。女巫可以接受男人的膜拜求欢,男人也就必须向女巫(神)奉献财产猎物,女巫便成为可接受馈赠的特殊人物。因此,女巫必须美丽,能歌善舞聪明富机智,这种女人才能有与神沟通的能力才华,既要讨神的欢心,也得让膜拜她们的男人,心甘情愿承献更多的财物。一旦年老色衰成为巫婆,便得由早已培植的下一代漂亮女人继承。
直至父系社会建立,宗教种类也百家争鸣,女巫的崇高地位逐渐化为云烟,被男人所制造的歌舞伎所取代。
然后,格调低滥以欲为主的娼妓,又逐渐取代了歌舞伎的地位。男人与女人的战争,女人算是不幸地失败了。
如果留心观察,现在仍可隐约看到斑剥的历史遗痕。由女巫演变而成的娼妓,是男人一手所刻意造成的,却受到男人用恶毒的词句唾骂。怪的是男人对娼妓的需要与时俱增。这段女巫变娼妓的转变期,前后可能经过漫长的四五千年。
迄今为止,在世界某些原始地区部落社会中,仍存在着这种远古时代的遗痕,女巫仍然主宰着部落的生活,扮演着人神并喜的灵媒,她是神喜爱的聪明美丽的代言人,也是男人喜爱膜拜的神女。
真正有良心的人,并没鄙视娼妓,有许多妓女,具有极高的才华,她们继承了古代女子的特质,修习能取悦神与让男人甘心奉献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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