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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导游领着我们看同一个景点,我们看到的其实是不同的景点。)每一本书都可以说是一个阴谋,一个圈套。
决定印刷媒体的“线性、等级性格式”是它所包含的“作者-读者”模式决定的。读者有再大的创造性,作者的地位是很难动摇的——读者不能变成作者,作者的大思路不可改变,读者与作者的等级关系不可改变,读者无法从根本上克服自己的视角被作者预先大致设定(即被作者奴役)的状况。
在包含了多媒体和超媒体技术系统的WEB中,“作者—读者”这种线性、等级性关系,作者在一本书中或明或暗设定的圈套将被消解。在一篇题为《屏幕文化的与视觉分析》("Screen
Culture and Visual Analysis".)的文章中,作者首先要探讨四个方面的问题:在使用屏幕(而不是纸张)的过程中——
1)我们正创造什么意义;
2)我们呈现内容的目标、规则和形式是什么;
3)我们怎样给使用者定位——使用者是控制还是被控制;
4)互动性的水准和类型。
在这四个方面,单一性的印刷媒体与多媒体是正好相反的。
作者指出,“多媒体本质上是不同的呈现方式之间的对话”,“多媒体作品是将你引向创造你自己作品的媒体”。多媒体使作者与读者(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的界线变得相对模糊起来(这将对版权法形成巨大的冲击)。
同一作者的同一本书在不同读者手中可能会出现不同的面貌——不同的读者在书上划线,圈点,批注,使同一版本的书呈现出不同的样子。但把一本书读得再细的读者也不同使这本书面目全非,你只能书页的有限的空白处批注,你的文字总是“靠边站”的。更重要的是,当你陷入作者设定的圈套时,一方面你很难意识到自己已陷入圈套,另一方面即使你意识到或相信自己已陷入圈套之中,你也很难从这本书突围出来。
然而,同样一堆比特,在不同的多媒体电脑里却可能呈现出不同的“风情”。尼葛洛庞蒂对此作了生动的描绘。“在数字世界里,媒介不再是讯息。它是讯息的化身。一条讯息可能有多个化身,从相同的数据中自然生成。将来,广播公司将会传送出一连串比特,像前面提到过的天气预报一样,让接收者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加以转换。观众可以从许多视角来看同样的比特。” 以什么视角来看比特,主权在终端而不在比特的提供者。“读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作者”。尼葛洛庞蒂以“一张昆虫学的光盘”为例:“这张光盘的结构会更像一家游乐场而不是一本书。不同的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探索光盘的内涵。最好能以线条画出蚊子的结构,以动画表现蚊子的飞行动作,而以声音表达出它的嗡嗡叫声。但是我们不需要为每一种表现方式建立不同的数据库,或让每一种方式都成为个别创造的多媒体经验。这种种方式可以出自同一个来源,并且能从一种媒介转换成另一种媒介。”
“多媒体”之“多”主要不是指它是一种多功能的媒体(将电视机、录像机、音响、传真机等集于一身),而是指它能将同一堆“信息原料”(比特)呈现为不同的面貌,使之具有不同的化身。所以尼氏强调:“思考多媒体的时候,下面这些观念是必不可少的,即:它必须能从一种媒介(体)流动到另一种媒介(体);它必须能以不同的方式述说同一件事情;它必须能触动各种不同的人类感官经验。”总而言之,多媒体使人优游于不同的感官世界。
格威甚至还使用了一个与多媒体(multimedia)对应的词——“多(重)感觉”(multisense)。他说:“多媒体是一种强有力的范式,因为它提供了一种多重感觉的经验(multisensory experience)。它以一种文本所不能胜任的范式来吸引我们,来与我们交流。”
我们把印刷媒体的传播或交流模式概括为“作者—读者”,这一模式忽略了一个细节。
一个文本在从作者传到读者的过程中,还有一个中间环节——编(辑)者。与读者相比,编者有相当大的权力——他有时甚至对于作者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在印刷文本的交流模式中,编辑这一角色之所以常常被忽视,是因为编辑常常扮演着一个相当暖昧的角色。在读者的视线中,他是作者的附庸,而在作者的眼中,它又只是一个特殊的读者(第一读者)。然而在多媒体出版范式中,随着“作者—读者”模式的消解,编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