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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所欲地消灭在东北横行霸道的日本人。在他看来,本国各路军阀争夺利益,相互残杀,是一种历史现象。自古有之,见惯不奇。而那些日本人也到中国来抢地盘,争份子,那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了。每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对日本人的这种卑劣行径都会极度憎恶的。就这样,他这个哈尔滨珠宝商的儿子,带着对外寇的仇恨,舍下荣华富贵,只身踏上了投奔中国东南苏区的征程。 。 想看书来
第一章 铜铃、女人和狮子狗(2)
韩剑雄只所以选择“苏区”作为他的目的地,是因为他在一些报纸上了解到,在江西与福建的交界处,有一片被国民党视为“赤色匪区”的土地。那里的乡村充满勃勃生机,那里的山川宛如天堂,那里的主人不时发出要北上抗日的呼声。
韩剑雄觉得,那片红色苏区才是他梦想开始的地方。
这一天,参加第四次反“围剿”的一支红军部队,在夜行军到天亮时,发现队伍末尾多了一名白面书生。从他的水鞋湿衣上看,他已经跟了一夜。队伍收下了这个吵着要当兵的学生娃。
让人好笑的是,半月后,这人才知道问一声:你们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人家说,你连是什么队伍都不清楚,怎么就铁了心加入进来?他说,我看到你们穿得破破烂烂的,肯定是穷人的队伍。穷人的队伍肯定是革命的队伍。在革命的队伍里肯定能学到打日本人的本领。所以,我的选择肯定没错。有人就笑说,东北人怎么这么喜欢“啃腚、啃腚”的?笑死人了。
对别人的取笑,他没生气,心里反而美滋滋的:队伍上的人没有看透他当兵是为了当间谍的心思,他们才是可笑之人。
这个看上去没有多少阳刚之气的叫韩剑雄的人,在一天却出人意料地立了一功。
一个漆黑的夜晚,国民党的两股“围剿”小分队悄悄包围了红军连队驻地小镇。红军连长不知所措,命令部队隐藏起来,不许乱说乱动。韩剑雄说了句“你这不是让大家等死吗”,就提着两颗手榴弹潜伏到两股敌军中间,突然左右开弓,各扔了一颗手榴弹,这两股敌军就对打起来。韩剑雄窜回来,建议队伍利用熟悉小镇情况的优势,分班从老百姓屋顶上悄悄溜走,然后在镇外占据有利地形,对左边的那股敌军杀个回马枪。一试,果然奏效,协助一股敌军把另一股敌军打得死伤过半。当这两股敌人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时,这支红军连队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后来,团长听说了韩剑雄的事迹,对他赞赏有加,要给他记功。韩剑雄坚决不要这个功,却郑重地提出了一个要求:请批准他到上海做一名地下交通员。
当时,中央特委负责人之一顾顺章刚叛变革命,*上海地下组织受到严重破坏,正需要一些生面孔来充实地下工作队伍。团长见韩剑雄是一个有文化又有勇有谋的机灵人,也还适合做地下工作,就通过组织把他推荐给了上海地下党负责人潘汉年。
韩剑雄在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极其艰难的特工训练后,开始了他的上海地下生活。
假如有人能找到上海地下工作革命史来翻阅,也许可以发现:一九三三年在广西路中段敌人的眼皮子底下,*地下组织“红队”击毙叛徒陈维儒的史料记载,而执行这一任务的主角便是韩剑雄。他在没听到“开始行动”的命令之前,就果敢地抓住一个稍纵即逝的绝好时机,勇猛地出现在了敌人面前。对方还没任何反应,他射出的子弹已经击中了叛徒的眉心,然后,旋即消失。与他同来的行动小组的其他成员,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甚至连枪还都没掏出来,这个蓄谋已久、准备多时的任务就由韩剑雄一人在瞬间完成了。
这是韩剑雄做地下工作后创造的第一个杰作。事后,他霸气十足地自我炫耀说:“由此可见,我韩剑雄的间谍生涯起点是多么的高,技能是多么具有职业杀手的水准。动作干净、利落、漂亮、好看,谁能比得了。将来,我定能成为威震四方、无事不能的间谍明星。”
第一章 铜铃、女人和狮子狗(3)
潘汉年听说此话后,立刻找韩剑雄谈话。“给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们所从事的是革命的地下工作,我们每一个同志都是神圣的地下工作者,而不是你所说的间谍。你懂不懂什么叫间谍?被派遣到国外窃获敌方情报的那些人才叫间谍,而我们是在国内针对我们的敌人开展革命地下工作的。因此,对我们不能称谓间谍。明白了吗?还有,你更不能简单地把自己形容成‘提着脑袋吃饭的人’。小韩呀,干我们这一行,最怕的就是整日里想着出风头,当明星,到处炫耀自己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