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1/4 页)
在这里面,只要你有足够的美金,就可以雇佣到替你卖命的雇佣兵。
披戴上准备好的黑骷髅面具,汪海轻轻推开酒吧的正门,步履沉稳地走了进去。
首先迎面扑来是弥漫着烈酒和香烟味道的混杂空气,映入眼帘的则是舞台上随着音乐节拍尽情摇摆的男男女女们,他们大肆扭动着臀部和腰肢,恣意摩擦着周边的异性。
七彩水晶吊灯悬挂在舞台的天花板上,五彩缤纷的柔和光线照耀着舞台,给整片大厅蒙上了一层现代化气息的朦胧美感,舞者们美妙的躯体在灯光的摇曳下显得愈发诱惑迷人,魅力四射。
吧台里的调酒师,正在聚精会神地调制着一杯又一杯不同口味的美酒,每调好一杯崭新的美酒,身旁的酒保便会把它端到玻璃盘子上,小心翼翼地往点酒客人的方向走去。
“快看,那人是谁!”
“黑骷髅?揍扁章鱼博士的那个黑骷髅?他是真人还是模仿者?”
“应该是真的吧!不过重点是,黑骷髅来我们雇佣兵酒吧做什么?”
坐在金属圆凳上的男男女女们,见到前段时间在纽约市传得沸沸扬扬的“黑骷髅vs章鱼博士”的主角黑骷髅来死亡酒吧了,顿时开始指指点点,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事实上,经过上次的新闻电视台正式发出挑战事件,以及在圣拉斐尔教堂前短短一分钟内就把强大的超级罪犯章鱼博士给打得奄奄一息的暴揍事件,黑骷髅的名声在纽约市日益壮大起来,甚至一度盖过了老牌超级英雄蜘蛛侠的声望。
期间还有一家媒体记者特意在市中心街头采访了一千多名小学生,采访标题是“蜘蛛侠,黑骷髅,钢铁侠,你最喜欢的超级英雄是谁?”结果采访结果的综合数据显示,有58%的小学生都选择了黑骷髅,有32%的小学生选择了蜘蛛侠,至于剩下的10%投票都给了钢铁侠。
黑骷髅之所以会当选纽约最受欢迎的超级英雄,主要原因或许就在于他的强悍力量,把超级反派章鱼博士像垃圾一样反复狂甩,一鼓作气轻松打败。可能还有一点其他的原因,比如“黑骷髅”这个名号听起来很酷,至少那些小学生们是这样想的。
而蜘蛛侠这段时间变得没有黑骷髅受欢迎,其中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黑骷髅的初次登场抢了他的风头,黑骷髅能够轻松打败章鱼博士,而蜘蛛侠却经常与后者打成平手,迟迟不能将它绳之以法捉拿归案。从这方面来看,蜘蛛侠在小学生心目当中的地位已然大大降低。
再者,黑骷髅自从上回在新闻媒体的现场直播下揍扁章鱼博士后,就一直没有再在公众视野里面露过面了,不少人都挺期待能够再在电视屏幕上或报刊杂志上看到他的飒爽英姿,毕竟只看一回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太过瘾。
至于排名最后的钢铁侠,则是前两天刚刚在纽约出现的新超级英雄,一来他的出场时间太短,二来他也不过就是在中东救了一群当地村民而已,并且还是靠着一身高科技铠甲才做到的,所以小学生们暂时对他不是很感冒。
言归正传,就在众人对汪海说长道短之时,他没有注意到,有一个看上去贼眉鼠眼的人已经偷偷从后门溜了出去。
在所有人目光的注视下,汪海若无其事地走到酒吧的一个偏僻角落,吩咐酒保送上来一瓶顶级的冰镇啤酒,用牙齿野蛮地咬开盖子咕噜噜仰头喝了起来。
就在他一口气喝掉大半瓶直呼过瘾的时候,身旁悄然多出了一个装束奇怪的家伙。
身穿红色皮衣,红色皮衣上有几处黑色,尤其是面罩眼部的黑色颜料,仿佛一双熊猫眼似的。
与汪海的黑骷髅面具不同,汪海的面具好歹还在嘴巴部位开了条口子用来呼吸和进食,而他的面罩却只有眼睛部位与外界相通,好像是因为人长得太丑而不敢将相貌示众一样。
背后还交叉着两把武士刀,腰际放置着两把轻便手枪,再加上他也在这间号称曼哈顿雇佣兵界官方酒吧里面,所以不难推测出他很有可能也是一名雇佣兵。
来者,正是死侍!
死侍其实是他的绰号,他的真名叫做韦德·温斯顿·威尔逊,原先是一位身经百战的精英特种兵,耍的一手熟练的双刀和双枪,后来却因为不幸患上癌症,为了治愈癌症而放手一搏加入了x武器计划,最后不仅消除了体内的癌细胞,还获得了强化的力量以及一具可以快速自愈的近乎不死之身。
然而带来这三样好处的同时也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瑕疵吗,那就是死侍的样貌被严重毁容——如果要在全纽约市举办一场选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