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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贵在内,不肯含糊了结,是以奏请审办。现经臣提集九年七月,日昌奏言:臣公出时,嘱臣子丁惠衡约束亲丁,乃敢任听闲游滋事,迨臣访闻有丁惠衡跟丁范贵在内,疑伊亦在场,当时忿怒所逼,欲以家法处死。丁惠衡畏死潜逃,至今半年之久,犹复惧责不归,致臣九旬老母寝食难安。请旨将盐运使衔知府丁惠衡即行斥革,将臣交部严加议处,以为辜恩溺职者戒。
应讯人证,当堂驳诘,反复参观,不特丁炳等坚称并无丁惠衡在内,即被责之刘步标、刘崇豹等,亦未能于丁炳、丁继祖、周兴、范贵之外,再指一人,是丁惠衡并未在场,已属可信。
此奏反复强调的是,丁惠衡并未在场,已令人兴起“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感。再看丁日昌的奏折,更知别有缘由。
两奏参看,实情昭然若揭,当时确有丁惠衡在场,纵未指使,巡夜的薛荫榜为了趋奉“抚台大少爷”,才下毒手,是可想而知的。丁日昌初无袒护之意,无奈祖母心疼孙子,纵容潜逃,亦是可想而知的。《清史》稿说丁日昌孝友过人,抚吴之日,迎养九十岁老母黄氏于署中,慕如儿时,又亲为其兄煎药,所以对丁惠衡,丁日昌遭遇了极大的难题,行法则伤亲友,孝母则不免徇私,更是可想而知的。
此案自应宝时至马新贻,皆不免枉法。而枉法的动机,似有可原之处。此中是非,无法深论。但我有一点发现,自信不虚,即马新贻的被刺,实以此案为导火线。
马新贻被刺,在此案定谳之后一个多月。清朝有所谓“四大疑案”,马新贻被刺即为其中之一。不久,上海演出一出新剧,即名“张汶祥刺马”,说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祥为友复仇。又有一说,马新贻与新疆的回乱有关,实皆谰言。殉公而又蒙谤,不平孰甚!因此我在写《慈禧全传》,曾细述真相。如今更可作一补充,为读者一谈马新贻被刺的近因。
先总括一句:马新贻之被刺,意味着湘军之夺回两江。换句话说,马新贻是湘军与淮军全面明争暗斗下的牺牲者。曾国藩本来是“诸葛一生惟谨慎”的人物,不但熟读史书,时时有功高震主的警惕,而且亦深明盈虚消长之理,所以别署“求阙斋”。凡事忌满,处处谦抑。在他当穷翰林时,做梦亦不曾想到过,居然有一天会封侯拜相,节制五省,征兵筹饷,任官施政,朝廷明白诏示,不为遥制。这样的权柄,是清朝开国以来,除了康熙末年的抚远大将军皇十四子恂郡王胤祯以外,谁也不曾得过的。当然,吴三挂、年羹尧也曾有过,但由僭越而来,非朝廷授权。而吴三挂、年羹尧的下场,对曾国藩则是两面再也清楚不过的镜子。
可是曾九帅——曾国荃之独成大功,则曾国藩很明白,是他一手所强致。以他求缺的本心来说,是过分了一些,所以内心特感不安。金陵未下,便已决定了裁抑湘军的基本宗旨。他说过,“办大事以觅替手”为第一,因而扶植李鸿章与淮军来代替他与湘军。金陵一下,立即着手裁撤湘军。同时对曾国荃的前程,持一种消极的态度,绝不鼓励他往上爬。
相形之下,李鸿章却真是飞黄腾达了。但他所苦者,“班底”中缺乏全面的人才,部下只有一个刘秉坤是翰林,在资格上可望成为督抚。此外就是一个丁日昌,才具有余,资格又不足。因此,李鸿章必须在平辈中去找助手,条件有三:第一,至少两榜出身;第二,具方面之才;第三,能听他的话。李鸿章是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的翰林,他这一科得人甚盛。而清朝的士大夫又最重师门与年谊,是故李鸿章要找助手,当然是从他的同年中去物色。
照我的看法,李鸿章最初心目中有三个人,丁宝桢、沈葆桢、郭嵩焘。但丁、沈都是有个性而不甘居人之下的,李鸿章只可用手段结为奥援,却不能指挥如意。郭嵩焘先为李鸿章所罗致,后来由于亲戚关系,转入左宗棠的系统,去当广东巡抚。左郭搞得凶终隙末,交谊不终,那是后话,在当时,显然亦不能为李鸿章所用了。
最后,李鸿章看中了马新贻。马新贻字山,丁未进士,一直在安徽做官。他是回教,先世在明朝初年以军功拨在山东卫所,落籍山东曹州府菏泽县,已四百余年之久,除了宗教以外,一切的一切都与西北的马家不同。以后张汶祥诬以与第一章“刺马”一出(1 )
由浙江巡抚升闽浙总督,改调两江,马新贻一贯以裁抑骄兵悍将为首要任务。而所谓骄兵悍将,大部分是曾氏兄弟一系的湘军。为薛荫榜棍责殒命的勇丁徐有得,属于太湖水师营,而为曾国藩所一手设立。《清史稿李朝斌传》:曾国藩奏设太湖水师,以朝斌将,令赴湖南造船募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