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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情喜欢收藏些什么?”金逸凡出声打破了安静。
孤慕情没有回答,而是指了指她左手边一家名为乔岚阁的古玩店。
“去那里。”如果要说孤慕情喜欢收藏什么,那就是,看上眼的都喜欢。
在她自己的房间里,什么古董字画,玉器银器,都有那么几件。只要是年代越久远,她就越喜欢。
他们刚走进店,一个热情眼尖的小伙子就迎了上去。
“请问几位需要些什么。”虽然孤慕情他们穿着随意,可是那面料可都是最上等的。
在这里上班的人,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看孤慕情他们气度不凡,绝色俊美,就知道绝对是有钱的主,绝对是几条大鱼。
那伙计也越发的殷勤讨好。
“我们这什么都有,保证让几位满意。”
孤慕情三人扫了一眼这家店铺,门口放着一对一米多高的高仿清代醴陵窑釉下五彩山水人物纹瓶。
把真品的韵味仿真得淋漓尽致。
瓶身的画面讲述的是一位文人士大夫对田园风情的向往。
整个画面色彩富丽而不失淡雅,山水深远而不失恬静。
这家店虽然不大,但是确品种繁多。围着墙壁摆放着木架。
上面的方格里摆了各种各样的刺绣华服,珍珠翡翠,工艺伞剑,陶瓷铁器。
孤慕情环视了一圈,看到一个角落里东西时,顿了顿,眼里有着讶异。
然后对着那里转动轮椅行了过去,孤慕然和金逸凡紧跟着。
只见孤慕情在一件被玻璃罩罩住的华服前停下,整个服侍是以黑色为主,金色为辅。
宽大的袖口用金线勾勒出精致的云纹,裙摆至后背上,绣着一只展翅高飞的金色凤凰,栩栩如生,霸气凛然。
伙计见孤慕情对这衣服感兴趣,连忙上前殷勤的介绍。
(本章完)
ps:今天有事,更新晚了,抱歉。
从今天起,每天发的两章合并成一章,字数不变。所以一天只发一章了。
第九十四章 约会(5)
伙计见孤慕情对这衣服感兴趣,连忙上前殷勤的拍马屁。
“小姐真是好眼光。”不等孤慕情反应继续聒噪的献宝。
“这件衣服可是我店的镇店之宝,您看看这绣功,绝对是世上少有的。”接着,伙计转动了一下玻璃台,把背面朝着孤慕情等人,说。
“您看这凤凰,那简直就是活灵活现呀。还有这些金线可不是普通的金线,它可是实打实的黄金制造的丝线。”
“还有这布料,可是最上乘的丝质料子,上面的刺绣可都是纯手工的。”
金逸凡看了一眼喋喋不休的伙计,怀疑的问。
“你这不是古董店吗,看这衣服也不是什么年代久远的东西,是准备转行卖衣服了吗?”
听到这话,伙计尴尬得嘿嘿一笑,客客气气的回答。
“这也是我们老板规定的。”金逸凡望了望那衣服,疑惑的说。
“看这衣服的样式,和刺绣的图案。不像是我国哪个朝代得后服。”
伙计略带得意的说道。
“当然不是,这是我老板在一本野史上发现的,只卖有缘人。”
金逸凡不以为然的笑了笑。
“那何为有缘人呢?”伙计指了指玻璃罩里面的衣服,说。
“说出这件衣服的朝代名字就叫有缘人。”金逸凡眉眼弯的更明媚。
“你家老板可真有意思,这可不是存心为难人吗。”伙计连忙摆手。
“不是不是,觉对不是,顾客是上帝,我们怎么会为难呢。”
这时,安静的孤慕情突然开口说道。
“南凤帝国。”那轻飘飘的语气瞬间就让那个伙计变得目瞪口呆。
眼睛睁得大大的,嘴里都能塞下一个鸡蛋,满脸都是不敢相信。
这衣服在店里好几年了,都没有一个人说对,没想到今天真让他碰到说对的人了。
“小姐也看过那本野史?”伙计话里都有些激动。
是那种遇到趣味相投的无发言语的激动。
因为这件衣服,他受了不知道多少人的白眼,不知道被多少人视为神经病。
有一次因为一个有钱人很喜欢这衣服,想要买。可是因为没有答对,所以不卖。
要不是因为自己老板的后台大,估计自己早被人家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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