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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瘦,我只感觉到一跟骨头攀在手臂上。”他放慢步子配合她。事实上,他发现她很“弱”,不止心脏方面不太好,就连跑几步路也会让她喘不过气来,而且,可以想见她是很容易感染风寒的,就像是一阵风就能吹走她似的。
她皱皱鼻。“如果你喜欢丰满些,我会努力吃胖的。”期待的眼睛又望着他。
这种眼神十分熟悉。相识短短几个钟头里,少说也有四、五次的“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他并不是有求必应的神祇,但——
“你想要什么?”
“一起吃三餐好吗?”地含羞带怯的。“我们是五十步笑百步,劉伯说你也时常忘了吃饭,我们一起努力吃,至少再加个十公斤。”
显然,老劉是趁着上楼放她旅行袋的时候,捉住机会出卖他的。她究竟有何魅力,让老劉这元老级的忠仆阵前倒戈?
“璋云!”汤競声鼓着圆滚滚的啤酒肚。“一个下午跑到哪里去了?非裔那兔崽子没告诉你要相亲吗?没关系,我们改到晚上去……”
“不关大哥的事,是我忘了。”费璋云礼貌地回覆。“事实上,我不打算相亲了。”
“不打算相亲?”剎那间,汤競声像是傻掉了。他的身材不算高,红红的鼻头、胖胖的身躯,有点像圣誕公公,长相十分讨孩子喜欢,就差没馴鹿在旁。
“对,我有对象了,以后不必再烦劳叔叔费心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闻言,汤競声傻呆呆地看着他,再茫茫然地移到韦旭日脸上。
“是她?”就凭这个从衣索比亚来的女难民?
“是我。我是璋云的情人。”韦旭日大声宣布,显得有些紧张,攀住费璋云的小手紧紧抓住他的衣袖。
那副既侷促又逞强的样子,就如同先前她对他谈条件的时候。不,比起那时候还有一分警觉性。他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的寒毛豎立起来。
就像捍卫自己骨头的小狗。
“你?你是谁?”汤競声悻悻然地瞪着她。
“我叫韦旭日,叔叔。”
在花间,在林间,在视线所及间,到处可见支离破碎的尸首;在风中,在雨中,在每场梦境中,到处可听吶喊:救我、救我、救我、救我……
费璋云猛然张开眼。汗如雨下。
梦。是梦。
九年来日夜纠缠着他的梦境。
花希裴不瞑目。死不瞑目。藉着托梦求救。
“我要怎么救你?究竟要怎么救你,你才能解脱?”他低咆,苍白的脸色在漆黑的屋內显得格外可怕。
她究竟受到什么样的痛苦折磨?她的身子原就虛弱,心脏的负荷能力受不住太大的惊嚇;在爆炸的同时,她是先嚇得休克,或是先让炸药给炸得……
九年的日子他日夜企求是前者。昏迷了就什么也不知情,至少,不会死得那么痛苦。
他始终无法体验那一刻,希裴究竟有什么样的知觉。是惊惧?或者,什么都来不及感觉?
没人能告诉他答案,连那两个美国凶手都不能。
是他亲手扛那两个凶手进车里,是他亲自确定他们清醒,是他亲眼目睹他们在爆炸声中支离破碎的。
希裴受过什么样的折磨,他们也必须一一受过!但从没想过,这世上竟还存着杀了希裴的凶手!
这就是希裴托梦的原因吗?死不瞑目,还是怨他害了另一个女人——
等等,他的脚踩到的是什么?
柔软、浑圆,甚至类似骨头的玩意——
“旭日?”费璋云凶狠地低咆。
在整棟屋子里,唯一算得上骨类动物的,大概就只有那个像小狗似的韦旭日了。
“嘎……被发现了。”砂砾磨擦的声音在漆黑中出奇刺耳,却又带有几分温暖。
真是她!
“你在我房里做什么?”他咬牙,开启床前的桌灯。床侧下里着一团厚棉被,被里露出张骨感十足的小脸。
她讨好似的笑着。“我怕生嘛……”
“那也不该闯进一个陌生男人的房里。”过去二十四年,她是怎么完好地生存下来的?
“对我来说,你不算是陌生人。”她皱皱鼻。“我认识你八年,比起这棟屋里的其他人来说,你是我最熟悉的人。”
“出去。我没习惯与小狗似的女人共度一夜。”他刻意忽略她乞怜的眼神。
韦旭日将棉被抱得更紧。“我……我以前当然敢独自一人睡,要不是你……自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