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印光法师文钞白话文解释三十六(第1/7 页)
普贤菩萨以十大愿王,劝进善财童子,以及华藏海众。你应当去看《普贤行愿品》,自然会知道。我在《文钞》中,多处都有说到,为什么不好好领会呢。
极乐四土,带业往生者,居同居。断见思惑者,居方便。破无明者,居实报。无明净尽者,居寂光。
关于极乐世界的四种净土:带业往生的,居住在凡圣同居土。已断见思惑的,居住在方便有余土。已经破除无明的,居住在实报庄严土。无明已经彻底断除干净的,居住在常寂光土。
又实报,约所感之果报说。寂光,约所证之理性说。本属一土,讲者冀人易晓,故以分证者属实报,满证者属寂光。实则二土中,俱有分证满证。文钞中亦详述之。
还有,实报庄严土是针对所招感的果报来说的。常寂光土是针对所证的理性来说的。二者本来属于一土。讲解的人为了使人们容易理解,所以将分证者归属于实报庄严土,满证者归属于常寂光土。其实这二土中都既有分证又有满证。《文钞》中也详细地讲述了这件事。
同居虽具三土,而未断惑者,止受用同居之境耳。虽属带业往生之人,不可以凡夫定名之。以皆得三种不退故。此乃以常途教理,与极乐往生所证者,相比较,细阅自知。
同居净土,虽然有三种。而没有断除惑业的人,只能受用凡圣同居的境界罢了。即使属于带业往生的人,也不能用凡夫来称呼,因为他们都证得念、行、位三种不退。这是把常途教理,和往生极乐者所证的境界果位,来互相比较。你仔细阅读,自然会知道了。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弥陀佛,而未达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但以决志愿求生故,如子忆母,无时暂忘。此未达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
事持,指的是相信有西方极乐和阿弥陀佛,而没达到"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的境界,只是决志发愿求往生,如同子女忆念慈母,没有一刻忘记。这是没有通达理性,只能在"事"上来修持。
理持者,信西方阿弥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则此理方能彰显,故名为造。心具即理体,心造即事修。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是心作佛,即称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修德有功,性德方显。虽悟理而仍不废事,方为真修。否则便堕执理废事之狂妄知见矣。
理持,指的是相信西方极乐和阿弥陀佛,是我心本来具备,是我心所能造作。”心具,就是自心本性,原本就具备这个理;心造,就是依据自心本具的理而修持,那么这个理,才能够彰显出来,所以名为“造”。心具即理体,心造即事修。心具就是“是心是佛”,心造就是“是心作佛”。是心作佛,就是称性起修;是心是佛,就是全修在性。修德有功,性德方显。悟到理性之后,仍然不废弃事修,才是真修行。否则便堕落于“执理废事”的狂妄知见中了。
故下曰,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为系心之境,令不暂忘也。此种解法,千古未有。实为机理双契,理事圆融。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
所以下面说:“即以自心所具所造的六字洪名,为系心之境,令不暂忘也。”这种阐解的方法,千古未曾有啊!实在是下契众机,上契佛理,理事圆融。如果不是法身大士,谁能做出这样的阐述?
以事持纵未悟理,岂能出于理外。不过行人自心未能圆悟。既悟焉,则即事是理。岂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离事,事不离理,事理无二。如人身心,二俱同时运用。断未有心与身,彼此分张者。达人则欲不融合而不可得。狂妄知见,执理废事,则便不融合矣。
因为,即使还没能悟明理性,然而事的修持,又怎能超出理性之外呢。只不过修行之人,自心没能圆悟。一旦圆悟了,那么事修就是理性。怎么会所悟的理性,不在事修当中的呢?理性不离事修,事修不离理性,事理无二。如同人的身心,二者总是要同时运作。绝对没有心与身彼此分开的。通达的人想要不融合事与理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是狂妄知见,执理废事,那就不能融合了。
全真成妄,全妄即真。犹如全水成波,全波即水,水是静相,波是动相。动静虽异,湿性原同。终日随缘,终日不变。终日不变,终日随缘。犹如虚空了无诸相,而云屯则暗,日照则明。尘由风起则昏浊,尘因雨洒则澄清。虚空是不变,不妨随种种缘,成明暗清浊。虽则明暗清浊不同,而虚空本体了无改变。
全真成妄,全妄即真。如同水面全部成了波浪,而波浪全部是由水所成,水是静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