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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也仅限于带着他兼职或者参加社团,避嫌的意味几乎要溢出来。
韩宇虽然嘴上说不用太在意过去的事情,但也确实暗暗松了口气。
转折点发生在全孝慈被邀请进入偶像团体开始,最开始只是无盈利的路演,服装甚至需要自己倒贴钱。
全孝慈参加的初衷只是想锻炼一下社交能力,变得开朗一些,能交几个朋友就更好了。
只是他好像天生就属于舞台,就算唱歌跳舞的技巧都很拙劣,不只是近乎完美的外表,热爱会从琥珀色的眼睛里透出来。
慢慢积累下来固定粉丝以后,全孝慈逐渐沉迷于这种感觉。
他喜欢被大家注视,喜欢有人为自己奔赴而来。
在简陋舞台上跳跃的瞬间,有汗珠流进眼睛,全孝慈仍然固执地扬起笑容,看向底下一张张陌生的面孔。
他们明明素不相识,可在黑暗中为自己应援而舞动的荧光棒就是大张旗鼓的喜欢。
从那个时候开始,全孝慈意识到,对于具象化的真心自己是多么渴求。
从另一个城市传来的电流不够,权衡利弊后的退让选择和克制有礼的陪伴也不行。
他要直白的、倾泻而下的,又触手可及的情感。
几乎没有人能够理解全孝慈此时的决定,他并非科班出身,在次之前也没有表现出过任何类似的喜好和倾向。
全孝慈兴冲冲地和恋人或者朋友们分享,很快察觉到了身边人隐隐的不赞同。
韩宇和胡文才意见几乎一致,除了前期起步困难,同行竞争大之外,地下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关系相当容易越界。
全孝慈并不是能够很好处理相关问题的性格,而频繁地晚归和外出也让舍友非常担心。
他变得疑虑和摇摆,难道自己真的不适合做这些吗?
只有白毫,在得知他的苦恼后毫不犹豫地说出:
“你喜欢就去做啊,偶像就是要被人喜欢的职业吧?那你天生就是干这个的!”
毫无根据也没有规划的盲目信任,全孝慈被逗得笑出来。
白毫比起聪明谨慎的人总是显得有些蠢,可的确总能提供足够的情绪价值。
也许就是因为想的不多,白毫行动力很强。
全孝慈被安慰后心里已经好受多了,他却在第二天就给他看了出租屋的钥匙:
“我用兼职的工资租的,虽然小了点儿,但是交通很方便。”
全孝慈有些惊讶,学校附近的房子可不便宜:“这就够了吗?”
铁质的钥匙圈在便利店的灯光下晃动,白毫变戏法似的拿出另一把:
“加上你的就够了,没有门禁扣分,而且还室友还负责接送、家政等一条龙服务哦。”
白毫什么都考虑到了,他甚至把储物间也清理出来,还用木板搭了小舞台。
“去啊”,白毫轻轻推着怔在原地的全孝慈:“我还从来没看过你跳舞呢。”
他在熟悉的人面前是有点抗拒表演的,全孝慈不太好意思地踩着吱呀作响的台阶:
“我跳的不好,唱歌也会破音,其实不好看的。”
白毫死皮赖脸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坚持把手机递过去,让他调出来伴奏的音频。
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子,空气中四处飞舞的灰尘像是舞台上洒下五彩亮片。
全孝慈白皙光洁的皮肤染上运动过后的红晕,踏着简陋的木台的咚咚声恰好足够掩盖白毫剧烈的心跳。
全孝慈很难知道,现场唯一的观众比自己更相信他会成为最棒的偶像。
很长一段时间里,白毫都能够对天发誓,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是的确没有半分私心的。
就算同居生活和他所幻想的一样幸福,白毫也没有打算背叛最好的朋友,更何况还要牵连到全孝慈。
圣诞前夜,白毫把一条从高中织到现在的围巾放在礼物盒里,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做过界的事情。
过了今晚,他就要把两个人合租的事情问心无愧地告诉韩宇。
“好漂亮”,全孝慈果然很喜欢,红棕条纹也很衬他身上的米白色风衣:
“你们两个不愧是最好的朋友,连香水品味都这么一致,还都喷在围巾上牙。”
他爱惜地抚摸着,想起那条算得上定情信物的围巾有些感慨:
“你还记不记得高中,我好像开始和你们几个说话,就是因为不小心被踩到衣服。”
什么?白毫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