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我最喜欢哥哥啦(第1/3 页)
温洛逍害了一场大病,几个月都不见好,这期间一直都是白瑾玥在照顾他。
白瑾玥给温洛鞅和温洛灵都打了电话,他们都仔细询问了弟弟的病况,却都没有来看望他。
阿梨也没有去。
电话里,她问白瑾玥为何爱温洛逍。
“哈哈哈,”那头传来白瑾玥的轻笑声,“温姐姐,爱就爱了,哪有什么理由啊!我从十岁开始就喜欢他了,后来也一直都没有变过,无论他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阿梨恍然大悟,他们四人交好的那些年里,温洛逍和白瑾玥一直都跟在他们的后头,他们年岁相仿,原也是青梅竹马。
十三岁之后的温洛逍,堕落沉沦,玩世不恭,纵情声色,胡作非为,凡事纨绔子弟该有的,他样样精通,也有许多男男女女说爱他,可那些人爱的却只是他熬人的皮囊,显赫的家世,以及挥金如土的性格。
白瑾玥爱的是十三岁之间的温洛逍,那个最喜欢黏在二姐身旁的模样俊俏的开朗少年,生性聪慧,纯真善良,而这份爱也一直延续至今。
爱字从来无解。
温洛逍病好出院之后,便带着白瑾玥回了温家,告知兄嫂自己打算娶其为妻,以后安定下来好生过日。
或许,比起怨恨,更多的还是爱。
长兄如父,长嫂如母,温洛鞅和陆芷瑶还是为温洛逍与白瑾玥在玫瑰庄园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
婚后,温洛逍便带着妻子搬去了两人专属的新家。
温洛逍整个人都变了,气质稳重,再无从前的轻佻与浮浪,也极少笑了,总是沉着一张脸,只有在面对妻子时才会展露出些许笑颜。
温洛逍接手了谢家小舅留给他的公司,他十分胜任,管理得非常出色,就像他的哥哥长姐一样,婚后把绝大多数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
白瑾玥来霍家时也同阿梨说起过这件事,笑容苦涩,“他对我很好,家里凡事都听我的,他总是待在公司,也没有和谁不清不楚。”
“我们相敬如宾,可是我知道,我走不进他的心里,他的心封闭了,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是枉然,但是这也是婚前他就明确和我说过的,我不怪他,我只怪自己,怪我太贪心。”
阿梨无言,她不知道该如何才能帮助瑾玥。
“再等等吧,时间会改变很多事情的。”
次年开春,白瑾玥生下了一个白嫩嫩的男孩,温洛逍给其取名为温书言。
这一年,温洛逍二十八岁,白瑾玥二十七岁。
如果当年柒月没有离世,温家三子没有反目,他与她的人生是否会有另外一番样貌,少小相识,青梅竹马,本该是最相称的。
只可惜,世上从来没有如果。
白靳言回国后便进入家族企业,帮白瑾玥分忧。
很快,白家少主,温洛逍的小舅子,便成为了京城同龄的世家子弟中最中心的存在,众星捧月,前拥后簇,所至之处无人不畏惧恭敬,但他比他姐夫稳重得多,骄而不淫。
*
自从父母离世后,阿梨一直都是白头发,连新长出来的也没有变黑,保持着大概齐肩的位置,总是用一个浅蓝纯色的鱼尾夹随意将头发盘了起来。
直到霍洛游一年级开学,阿梨决定要亲自送幼子去学校,所以她特意提前几天去把头发染成了黑色,还做了个造型,中分,黑长直,搭配成盈盈笑意,整个人看起来甚是温柔娴静,那双如水晶般明亮的眼眸却总是流露出淡淡悲伤。
阿梨这个发型和高中时一样。
阿梨抱起不算轻的幼子,亲了亲其白里透红的小脸蛋,满眼欢喜,“和父亲挥手说再见,我们今天要去上一年级啦。”
霍洛游把草莓味的棒棒糖从嘴巴里扯出,又举起棒棒糖挥手,“爸爸,我去学校啦。”
霍韫年的目光一直落在他的妻子散发出无限母性柔情的美丽面庞上,那一刻,似乎穿越十几年的光阴,他看到了阿梨十几岁时的影子。
霍韫年轻轻在阿梨额上落下缱绻一吻,叮嘱道:“你早点回家,我先去趟医院。”
本来霍韫年也要陪着妻儿一起去的,但是霍三叔突然生病住院了,他需要前去看望。
“好。”
他们三人更像是一家三口,父慈母爱,和乐融融,根本无人注意二楼隐蔽角落处藏着的一个人影,他的眼里和心中都充满了嫉妒。
霍韫思还能从舅父姨母那里汲取原生家庭缺乏的畸形的父爱与母爱,但是霍斯延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