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印度古代帝王之阿克巴大帝(第3/4 页)
·巴克希”,是军事部门的领袖,“米尔·萨曼”,是管理工厂和仓库的主要行政官;“萨德尔·乌斯·萨德尔”,是主管教会和司法部门的首脑。此外,还有皇帝的私人秘书“达罗格·伊·古塞尔·汗那”和诏谕润色者“阿尔兹·伊·穆卡拉尔热”;情报主管人“达罗格·伊·达克兆基”和奏书主管人“米尔·阿尔兹”。关于省及地方行政,阿克巴把帝国分为十五个“苏巴”,即省,省的组织如同一个小帝国组织。省长称“苏巴达尔”,由中央任命,由“地万”、“巴克希”、“魁齐”和“萨维尔”加以协助。阿克巴以分权、缩短省长任期以及经常调动等手段,控制各省,并通过公开或秘密的情报员,了解下情,监督各级官吏。
全部政府官员都授予军阶,按军事方式编制起来。军阶根据指挥人数分33级。最高级指挥人,最低级指挥10人。每个军官至少在原则上是由皇帝任命的,兵士由官吏自己募集、给养。军官按品级领有大小不同的军事封建领地“贾吉尔”;文官按级别从国库领取薪饷,而不占有贾吉尔。这些规定加强了中央对各级官吏的控制,并限制了大贾吉尔达尔的地方割据倾向。
阿克巴每天有三次会议:一次是公开上朝,第二次是处理日常事务,第三次是在夜里或下午。会议不仅讨论宗教问题,而且还商议政府政策和公务。还专用一天处理司法案件。所有关于任命、征税的命令以及扎吉尔和王公、总督、地万的奏疏都由皇帝亲自裁决。即使皇帝出巡,也要保持处理日常规定的政务。
第三,实行宽容的宗教政策。鉴于德里苏丹国采取单纯武力征服印度教徒导致最后灭亡的教训,阿克巴把调和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之间的民族、宗教和阶级矛盾作为基本国策,实行“普遍宽容”的宗教政策。阿克巴倡导印度各宗教一律平等,各奉其事,消除相互间的对立。规定印度教、琐罗亚斯德教和基督教按各自的教规进行宗教活动,修建宙宇教堂,允许原强迫改宗伊斯兰教的人可恢复原来的信仰。印度教徒可在政府和军队中担任要职。在法特普尔·西克里城修建一座礼拜堂,挑选各宗教的学者举行宗教学术自由辩论。
1582年,阿克巴创立一种叫“丁-伊-伊拉黑”的宗教(意为‘’神圣宗教‘’)。主要教义是:一神论,阿克巴为最高僧侣;不食肉,对一切人行“善”;崇拜太阳等。它揉合了伊斯兰教、印度教、基督教和拜火教一些内容。然而这不是一种群众性宗教,教徒是精心挑选的,据说包括阿克巴在内仅18名。宽容的宗教政策使阿克巴政权得到大多数印度教徒的支持,并促进了印度各种文化的融合。实行伊斯兰教法和世俗法相结合的制度,规定司法系统独立,中央大法官任命各省法官。凡死刑判决必须由皇帝批准,案件断决必须重证据,禁止官员徇私枉法。宣布自己为伊斯兰教法的最高解释者。
第四,改革诸多陋习。他注意印度教的社会陋习,下令允许寡妇改嫁、废除“萨提”(寡妇殉葬)制度,禁止童婚、大办嫁妆,提倡男女婚姻自主,近亲不宜结婚,倡导一夫一妻制。
第五,推进文化教育发展。阿克巴提倡和赞助学术研究,宫廷学者荟萃,文化教育事业得到发展,建筑、文学、音乐、绘画都有很大的发展。阿克巴时期,帝国的文化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阿克巴和前几位皇帝一样,大力支持发展波斯文化,波斯语成为国家的雅语,是当时宫廷常用的语言,波斯服饰和波斯礼仪也在当时风靡一时。在阿克巴的推崇下,波斯文学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诗人菲济和他的弟弟史学家阿布勒都是当时的杰出代表。阿克巴还鼓励把印度教经典翻译成波斯语。除了波斯文学之外,印地语文学也有很大的发展,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也是最伟大的印地语诗人图尔西达斯,把古典文学《罗摩衍那》翻译成印地语,用印地语讲述了古老的神话。当代在北印度正是通过图尔西达斯的诗篇,罗摩的故事才广为流传。
音乐在这个时期也得到了发展,印度音乐和伊斯兰音乐有很大的融合,同时印度音乐的发展也达到了鼎盛,在宫廷风靡一时,其中最杰出的声乐家、乐器家坦森被后人称为“印度音乐之父”。与音乐随之相伴的舞蹈,印度古典舞蹈之一卡塔克舞也得到了发展,曾在宫廷流行一时。
阿克巴在绘画事业发展上也有贡献,他下令修建画院,多次聘请波斯绘画大师来画院讲学,在波斯文化和印度文化的相互结合下,莫卧儿画派诞生了,莫卧儿绘画也是印度教文化和伊斯兰文化所结合诞生的,其中最具代表的绘画作品的就是《阿克巴传》。
五、内乱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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