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荒镇(第1/2 页)
李宇缓缓回到自己的小屋,手中拿着那已经空空如也的器具,此时的他,准备去一趟十几里外的荒镇。
今天,他用贡献值换得了一些银子,其目的就是为了采买一些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诸如粮食、蔬菜之类。
这已然成为李宇每月必做的事情,毕竟自己修为低下,尚未达到辟谷的阶段,日常吃喝之事仍是生活的必需。
今天,李宇察觉到了一处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地方,那便是在走了这十几里地之后,竟然没有像从前那般感觉到疲惫不堪。同样的路程,今日走起来竟是格外轻松,与往日那种气喘吁吁、几乎要累瘫的状态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就拿上个月来说,同样是这十几里路,李宇走得是大汗淋漓,每迈出一步都好似有千斤重担,双腿如同灌了铅一般沉重,中途还不得不多次停下歇息。而这次,他步伐轻盈,呼吸平稳,仿佛脚下生风,轻松就走完了全程,自己估计再来这么远也没问题。
这一定是练习了《混沌诀》带来的好处,不仅让自己的修为得以突破,更是让自己的体格强壮了许多。
李宇猛然想到早晨被一位不知名的弟子撞了一下,结果自己毫发无损,反倒是对方好像是受了不小的冲击,当时自己只顾想着其他事情并没在意,现在想想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了,自己何时把别人撞伤过?自己每每都是飞一般的感觉。
越想越是兴奋不已,刚刚修炼的《混沌诀》,其带来的好处竟是如此清晰可见,肉眼便能察觉。需知,这种令人欣喜的改变才仅仅是个开端,往后必然会有更多、更令人感到惊讶的变化。
他一路走着,一路不停地思考着,完全沉浸在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之中。直到被周围嘈杂的喧闹声猛然惊醒,这才恍然发觉自己已经来到了荒镇。
虽说这地方名字叫荒镇,但实际上一点也不荒凉。镇口人来人往,商贩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走进镇中,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布庄里色彩鲜艳的布料琳琅满目,铁匠铺中传出叮叮当当的打铁声,饭馆里飘出阵阵诱人的饭菜香气。
街头杂耍艺人的精彩表演引得众人围观,喝彩声不断;还有那卖小吃的摊位前,挤满了嘴馋的孩童。之所以称之为荒镇,还是因为它与大荒宗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故而随了大荒宗的名号。
李宇抬头看了看,发现自己常去买粮食的商铺正在前面不远处。
这米店没有多大的规模,店老板也是个老实人。老板身材中等,面容憨厚,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几道浅浅的皱纹,一双眼睛透着朴实和真诚。
他总是穿着那身洗得有些发白的粗布衣裳,腰间系着一条灰色的围裙,手上布满了劳作的痕迹。
每次李宇来买米,老板都会热情地招呼,称米的时候也绝不缺斤少两。他说话语速不快,声音温和,让人感觉格外亲切。
老板的本分和童叟无欺,让李宇很有好感,因此每次来荒镇采购,都是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店。
这样的小店在荒镇可谓是随处可见。那小小的米店,不过是众多平凡商铺中的一个缩影。除了这类朴实无华的小店,规模宏大的店铺更是不计其数。
有的是装修奢华的珠宝行,橱窗里陈列着璀璨夺目的宝石和金银首饰;有的是宽敞气派的绸缎庄,一卷卷色彩斑斓、质地精良的绸缎整齐地摆放着。
荒镇之所以如此热闹、繁华,不仅仅是因为其自身的商业繁荣,还因为在荒镇的方圆百里范围内,除了大荒宗以外,还有烟雨阁、猛虎门这两个在江湖中排名靠前的门派。
烟雨阁以其独特的功法和优雅的门风闻名,阁中弟子个个身姿飘逸,气质出尘。
猛虎门则以刚猛的拳法和勇猛的作风让人敬畏,其弟子皆是虎背熊腰,威风凛凛。
除此之外,众多小型的帮会犹如繁星般散布在这片土地上。有擅长暗器的飞星帮,其成员行动敏捷,暗器手法出神入化;有以医术见长的杏林会,常为江湖人士疗伤治病,颇受尊重;还有那以情报收集着称的鹰眼堂,掌握着各种机密消息,让人又敬又怕。
这些门派和帮会之间,时而相互合作,共同应对外敌;时而又为了争夺资源而明争暗斗。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使得荒镇成为了一个各方势力交汇、信息流通迅速、贸易往来频繁的繁华之地。
不过,唯有大荒宗、烟雨阁和猛虎门拥有属于自己独立的地盘。那些地盘或是山峦环绕,或是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成为了其门派发展壮大的坚实基础。
而其他的小帮会就没有这般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