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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的事情怎么说,还是跟我睡吗?”
“不用了。”叶伦半边身子都在门外了,只露个脑袋出来,“我早就猜到他不会同意,所以买了垫子回来打地铺,下午已经送到快递点,我一会儿就顺路拿回来。”
叶伦量尺寸的时候看错数字,垫子不小心买大了两圈,但他也不是一整天都铺着:白天收起来,晚上睡觉前才拿出来铺好,所以并不妨碍大伙出入。
自从打地铺之后,叶伦都有意识地早起,等周逸和老大他们慢吞吞地起床,房间早都收拾好了。
所以算来算去,唯一一个受影响的,刚好是满心别扭的擎风。
他是早起达人,每天要赶去体育馆训练,经常天刚蒙蒙亮就爬起来,不可避免地一低头,就看到叶伦乖巧的睡颜——谁让他的地铺就打在他的床前——怪只怪垫子太大。
于是偌大一张床垫上,铺着深蓝色的床单,叶伦抱着被子睡在中央,白皙的皮肤在熹微的晨光里晶莹剔透,像一颗星星落下来,掉进海洋。
他把四肢恣意地伸展开,露出平坦的小肚子和修长的双腿,越发显得瘦,尤其是手腕和脚踝,骨节分明,莫名有种很勾人的感觉。
让擎风每次看见,都想伸手去抓——这样细,细得精致,感觉可以一把握住。
但他从来都不敢。
只是看,还能当作一幅画,一旦握在手里,擎风知道以自己执拗的脾性,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放手了。
说起来也奇怪,“一辈子”不是那么容易许诺的。人心善变,擎风身为好动的男孩子,从小到大也喜欢过不少东西,今天最宝贝的玩具,三年后也许就一文不值。
但是面对叶伦,他却很有这种“戒不掉”的危机感,所以始终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一步。
单就“自知之明”这一点来说,擎风就强于同龄的大多数人。因为他从第一眼就知道,叶伦完美戳中他所有的点,就是他最无法抗拒的类型。
所以每每看到睡眠中的叶伦毫无防备地翻过身,把空调被夹在光裸的两腿之间摩擦,擎风就会在心里大声庆幸:
不跟这小子一起睡,真是太他妈明智了。
民间有一种说法,叫做“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擎风做梦都想不到他的十五来得这么快。
开学至今一个半月,所有新鲜感都已经褪去,生活和学业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最出人意料的,大概是迟迟没有结束的台风季。
叶伦每次透过教室里宽大的玻璃窗朝外望,远远看到天空中低垂的云,听着滂沱的雨声,总会有种“多事之秋”的预感。
而这个十八岁的秋天,对他来说,也确实是过于的一波三折了。以至于叶伦多年后总会不自觉地回忆起来,而后发自内心地感慨:
老天为了让他走进擎风的人生,或者反过来,让擎风出现在他的生命里,真是各种意义上的,不遗余力。
周一清早,319里的懒虫们破天荒地起晚了。
原因是叶伦平时用来做闹钟的手机忘记充电,于是头天晚上夜聊到两点的小伙伴们,无一例外都睡晕了。
至于擎风?——哪怕困得睁不开眼,还是挣扎着训练去了。
老大坐在床沿,一脸沉痛地说:“跟擎风比,我们都是渣渣。”
其余三人对视一眼,都发现了对方的黑眼圈,尽管心情同样沉痛,还是忍不住笑了。
瘦猴打着哈欠想:这大概就是青春吧。很傻逼,也很牛逼的青春。可以尽情地妄自菲薄,因为还有足够的时间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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