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部分(第2/4 页)
公司散伙以后,Christy去了北京,留我一个人在广州擦屁股。那段时间确实比较闲,我频繁的回成都。后来维力从绵阳给我打电话,拉老子去入伙。这盘倒是正儿八经的做生意,他哥哥是公+安,操得还比较亮,维力就靠哥老倌照顾,在跃进路那边整了个洗脚房,当然肯定是“那种”地方,呵呵。我去绵阳呆了一周,看了一下真的还不错,就把当时手边还剩下的20万扔了进去,当个甩手股东。
这种生意只要上面有人罩着不出事的话,那个利润率是他妈很吓人的。维力也很会搞(可能虾子确实天生就适合开窑子),到了2004年春节我回成都来的时候,本钱都基本上已经赚回来了。1个月后我又拿回了借给董峻的一大笔钱,当时其实都想过要不要全扔到维力那边去,因为他娃正准备再整个很大的桑拿,上档次的那种。这种暴利生意只要一上了“档次”,赚头就像下钱雨。
和周越分手后,我犹豫了很久:真的要跑去绵阳和维力一起发展“娱乐事业”?该不该走这条路?……说老实话,我本身并不是太喜欢维力,因为他娃大学退学后一直在外面操,身上沾了太多社会气,我和他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只是他娃人品还不错,很靠的住的一个人,适合做生意伙伴。但是他和我的level有差别,而且还差很大!难道就去做那种生意,一辈子这样“沉沦”下去了?我是一个大学毕业生,难道没有其他更好的道路选择?
这就是当时事业方面的迷茫,我不知道是否该去绵阳。
所以当Christy的电话打过来时,我非常仓促的就做出了决定:不去绵阳了,回到Christy那边去。当时我毕竟是一个还没满30岁的年轻人,做出这种不完全理性的决定很正常的。所谓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我还有最后一次挥霍的机会……
一周以后,从维力那里拿回了所有的钱,我匆匆登上了去广州的火车。当时还以为是真的要在外地安家,不会回成都来了,呵呵。倒不是天真,而是下了决心要跟定Christy。当时她在我心目中就是能够决定自己一辈子人生路的领路人。不过这条路该不该我走,我自己都还不知道……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朋友都会有一个越来越大的疑问萦绕在心头:Christy到底是什么人?她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个问题我们无法回避,只能力求简短的缩缩:
在前面几季就提到过,最后的这一季《再见理想》会有非常多的内容无法直接表述出来,只能通过很隐讳的说法。这是现实的局限,谁也没有能力反抗。Christy出生在台湾,他老爸的名字如果说出来的话,应该可以让很多人惊讶的从椅子上掉下去……不过Christy基本上没有沾到过她老爸一点光,因为她妈妈没有“名分”。
她从小生活在台中,按她自己的话讲“不认识台北的路!”。一直过的很辛苦,国中(初中)毕业时妈妈病逝,她无依无靠,只好在一个同学家里住了半年。后来她老头子的一个老部下实在看不过眼,自己单身没有子女,就把他接到美国,收养成了自己的女儿。她本来并不姓王,是改的养父的姓。去了美国2年后,养父经营不善破了产,只好带着她回到香港(养父最早是从香港直接去的美国,在香港还留的有点房产),在北角靠收租度日。
养父经历破产以后,心理完全被打垮了,在香港终日无所事事,后来就喜欢上去澳门,最频繁的时候每周都要去两三次。结果可想而知,仅仅半年就把香港的老本也输光了。最后走投无路,只好把北角的最后一套公寓卖掉作本钱,带着Christy到维港对面的观塘去开了家小文具店。
Christy的最高学历就是在美国上了两年高中。到香港来后本来养父还说送她去英语学校,结果学校还没选好就输光了家产,又不愿意送她去GCD提供经费的那种低学费“亲中”学校,没有中五结业文凭也没法考大学,于是就只好不读了,呆在家里帮着经营文具店。养父连遭两次大打击,其实人已经废了,整日酗酒,不睡觉的时候就没几个小时是清醒的。
对于当时还没满20岁的Christy来讲,生活的波折和艰辛可想而知。文具这种生意如果没有固定大客,光靠零售的话很难维持,于是又只好穿上廉价套装,背个装满样品的大包去油尖旺四处扫楼。她一直只能勉强听懂广东话,但是不太会说,一开口就是软绵绵的台湾国语腔,走到哪里都遭人白眼。还曾经创下过1小时内在旺角被阿sir查3次身份证的纪录,后来就养成了随时把护照(她一直拿的美国护照)带在身上的习惯,10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