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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睡了一天的余歲精神倒是很飽滿,黎荀無奈,任由他嘰嘰喳喳地拉著自己拼那套樂高。
直到余母來敲臥室門,告訴兩人睡覺時間到了。
余歲將不高興三個字寫在臉上:「可是我的樂高還沒有拼完!就差一點點了。」他用兩根手指比劃著名。
「樂高又不會自己跑掉,明天再玩吧,現在已經很晚了。」余母說。
「但是黎荀會長腿跑掉……」余歲小小聲嘟囔兩句。
余母沒聽清,剛想問,只見余歲大方地指指自己的床鋪,表示可以大方地分黎荀一半,但卻遭到了余母的反對:「小孩子體質弱,晚上搞不好會搶被子。而且你剛剛退燒,容易傳染給小荀。」
余歲一聽便不樂意了,控訴余父生病的時候,余母也沒有和他分開睡。
余母好笑地說:「那是因為我和你爸爸是夫妻呀。大人沒有那麼容易生病的。」
余歲小臉拉得老長,不高興地看著他媽媽把黎荀帶去另一間房間。
半夜。
房間內靜悄悄,下一刻,門被打開。
迷迷糊糊間,黎荀聽到有人在喊他,等他睜開眼,便看見一個人影蹲在他床邊。
「……余歲?」黎荀費解,「你在做什麼?」
摸黑行動的余歲比了一個「噓」的手勢,抓起黎荀的其中一根手指,壓著,用力往下摁了摁,回到房間後滿意地點了點頭。
第二天看到余歲自製的結婚證,甚至還知道要一式兩份,兩夫妻哭笑不得,開玩笑似的調侃他說:「你這是自己把自己許配給人當老婆了啊?」
余歲聞言,突然站起身,他叉腰,下巴仰得高高的:「當然是他當我老婆!」
「……」突然多了個小帥兒媳,余母一時間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高興還是高興……
黎荀平靜地擱下筷子,給他科普「什麼是結婚」「什麼是夫妻」以及我國還未普及的男男婚姻法。最後給了他一記重錘:「男生是不能當老婆的。」
「還有結婚的『婚』寫錯了,不是暈倒的那個『昏』。」
余母驚訝地誇讚:「小荀認識這麼多字啊,還會寫。歲歲連自己名字還寫不好呢,真厲害。」
余歲登時不高興地反駁:「我會寫自己名字!」
黎荀不知怎地,想起余歲那些個狗爬字體,一時間緊了眉頭。
於是飯後,原定的動畫片時間被練字霸占,黎荀這下真像極了一個嚴厲監督,但又知識淵博的老師,余歲苦思冥想說了好長的句子,發現黎荀一字不差地都寫對了。
當然,余歲不認識那麼多字,但他會善用搜索。
余歲是個不服輸的性子,他記得在幼稚園的時候,青青老師除了誇他的畫好看以外,還會夸黎荀的字漂亮,還說他名字那麼複雜都能練好,其他字肯定不在話下。
所以綜上——
只要寫好「黎荀」兩個字,其他就猶如吃飯喝水那麼簡單!
可他不知道,光一個「黎」字筆畫就超過他名字加起來全部的筆畫了,余歲嘗試寫了兩遍就繃著臉,不想再繼續動筆了。
「寫完我陪你玩樂高。」見他沒有耐心,黎荀適時說。
余歲動搖了,掩飾性地咳了兩聲:「……那就,再寫一下下。」
只是等到下一遍。
余歲瞪他:「這樣可以了吧,我已經學會了!」
黎荀就又會說:「嗯,還差一個字。」
余母切完水果從廚房出來,就看到兩個小身板坐在客廳地毯上,一個漠著一張臉,手把手一點點教,時不時還要糾正對方錯誤的寫字姿勢,而另一個雖然暴躁但除了偶爾會冒出兩句不滿意的話,也沒有要離開的動作。
余母碎碎念:「神了……」
一旁余父跟著碎碎念:「確實神了……」
然而等余歲把兩個字全部學完後才猛地想到,自己到底為什麼要聽他的?
盯著一排排軟趴趴的字體,以及最上方一筆筆鏗鏘有力,或輕或重收放自如的筆鋒,余歲摔筆:「……」
都怪這個結婚證,他要把結婚證撕掉!撕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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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雖然鬧騰,但余歲沒有再復燒,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兩人睡一張床的前提是蓋兩床被子。
余歲對這個要求沒有異議,畢竟他只是想要黎荀陪他一塊搭樂高而已。
所以後一天,因為余歲練了字,黎荀陪著他玩了一晚上,余歲仍舊精力充沛,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