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和我的祖国(第1/3 页)
吃完早饭,本来花成语想洗好之后递给他的,许大茂很懂事,没有让花成语上手,收回饭盒之后直接拿回了屋。
过会儿,许大茂一手推着一辆自行车来到花成语的门前见花成语准备锁门。
“花干事,和你商量个事。”许大茂小声的说道。
“什么事?”花成语头也不回的说道。
“两件事,一是我去检查的事,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另一件事就是你能不能骑车带带晓娥?”许大茂低声音的说道。
“你不是有车吗?怎么让我带?”花成语不解的问道。
自己骑车,带别人的媳妇,而她丈夫还在一旁骑车跟着,想想这事就刺激,这许大茂是怎么想出来的?
“您这不是新车吗,我那车是厂里分配给我下乡放电影用了,后座早就坏了,一直也没有修,你看,您的车的己经给你擦好了,后座我绑了个软垫,这让晓娥坐起来也舒服一点。”许大茂拍了拍后座说道。
“可是,这里离协和可有10公?......”
“完事后我请你喝酒,还是便宜坊,三顿!”许大茂举起,大拇指和食指紧扣,做了个三字。
“便宜坊可不便宜!”
“都是小事,花干事你有心了!”许大茂笑成一朵菊花,他才结婚两年,与娄晓娥的的感情还算不错,许大茂虽然渣,但疼媳妇是真的疼。
“你都说了是小事,大茂,你比我大几岁,我还是叫你大茂哥,你叫我小花就行,老是花干事的叫着,大家都住一个大院,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远亲不如近邻嘛,你看怎么样?”至于为什么让许大茂叫哥。
不是有一句话的,好吃不过饺子........
“哎,叫小花怎么成了,我就托大,叫一声花老弟!”许大茂十分高兴,抛开其它不说,这花老弟妥妥高级知识分子,愿意和他一个大老粗称兄道弟,他觉得自已袓坟应该是冒清烟了......不,可能炸了。
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锁好门,花成语接过许大茂手里的自行车往外推去,娄晓娥换了一身换了一身花布衬衣,下面穿了一条浅蓝争的裤子。
梳着两个麻花辫,俏生生的站在门前。
一路到正院,中院,前院,花成语没有与任何人打招呼,直到出了胡同,娄晓娥斜跨着上了花成语的车。
她一只手抓住花成语自行车的后座,一只车抓着他的衣服,这还是娄晓娥第一次坐除他爸爸和许大茂之外其它的男人的车。
并且,这个男人今天穿了一件得体的中山装,白皙的皮肤,一张东方美男子具有的宽阔饱满的国字型方脸,浓眉大眼,五官分布均匀标致,嘴唇棱角分明,面带微笑唇红齿白,槐梧健美的身材,飘然而至,好一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好一个当代潘安宋玉再世…正是妥妥的‘奶油小生’。
“如果自己没有结婚就好了!”坐在花成语后座上的娄晓娥突然生出一个古怪的念头。
“不要脸!就算没结婚人家花干事能看上你?一个资本家的女儿。”她的心中涌上一阵失落,在后面痴痴的看着花成语。
前一世,花成语七岁就会骑车。
这一世更是5岁就学会了,妥妥的老司机一枚,现在的四九城还只有四个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
近郊三个区:朝阳、丰台、海淀。
其他远郊都称为县。
铱然是东贵西富南穷北贱的布局,南锣鼓巷位于西直门西边,而协和东城区,两个相差差不多十公里。
这个年代的公交车太挤了,完全是一涌而上,人挤人,如果时间不赶,他宁可走路,也不挤公交车,公交车上那个味啊,挤一次一天都散不去。
他骑着车,带着娄晓娥与许大茂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一边打量着这个年代的特色。
在六十年代的四九城,时光仿佛停滞在一种静谧而又热烈的氛围中。
那个时代,四九城是一座充满着革命气息的城市,人们的生活被政治和社会运动所影响,每一个角落都弥漫着浓厚的时代气息。
清晨,四九城的胡同里弥漫着炊烟和粥香,居民们早早起床开始一天的忙碌。
街头巷尾传来工人们的歌声,他们挥舞着红旗,高唱着革命歌曲,展现着革命的热情和信念。
在街头巷尾,人们谈论着政治,谈论着社会进步,每个人都被时代的浪潮所感染,热爱着自己的祖国。
这个时候,大多数人的脸上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