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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刀的某人有点蛋疼,不过还是硬着头皮上,不得不说,某些时候,当你刀法到了一个境界之后,招式变得多余,本能的刀觉,就是最好的刀法。
依旧是平手。
或者说,九千胜的双刀没有开锋,所以是平手。
到最后还是九千胜的刀觉略胜一筹。
最光阴皱了皱眉,说了一句:“总有一日,我与你,能分出胜负。”
“哈,吾期待了。”越修罗微笑,内心默默流泪——曾经,吾辈是个彻头彻尾的剑修,这件事,吾会说?
太尼玛伤人了。
最光阴平日都是与九千胜住在一起的,他本就不是这世俗中人,所以落脚的地方很随意,没有固定的地方,平日外出游历,是走到哪休息到哪,当他不外出时,多半都是跟在九千胜身边,可算是同坐同食同寝——恩,没看错,的确同寝过。
越修罗记起来,当初他送给最光阴一只小狗,也该是最近捡到的。
便外出了几天,按照记忆里的路线,找到了那只小奶狗带了回来,笑着对最光阴说道:“最光阴,吾有个礼物送给你。”
天霜獒,看起来其实更像是大白熊犬,就是体型更大点。
最光阴不懂为什么九千胜送这个给自己。
越修罗答道:“等它长大了,可以陪你外出游历,不是很好么?你一个人也无趣,吾也不可能时常陪着你,而且,狗最重要的特质就是忠诚,就像是习惯,你把它养大了,到哪他都跟着你,不像人。”
“什么意思?”最光阴不解。
“你以后就会明白。”越修罗答道,虽然他更喜欢猫。
最光阴闻言也不在多话,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将之抱在怀里,问道:“他长大要多久?”
“很快的,一岁就算成年了,不如你留在繁花小筑一年,好好休息,好好潜修剑意,看看这只小狗的成长,如何?”越修罗道。
“恩,好。”最光阴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来张妖后=。=这是枭皇论战时期重出的妖后
。
89光阴变调
流光飞过;时光晚谢。
动一支舞,百千年岁,错落一地斑驳尘土。
皱眉看去;又是一日阳光明媚。
廊下煮酒,果酿花露,越修罗难得的感觉到轻松。
最光阴耐烦了一年,等到天霜獒成年,便又开始四处溜达;而越修罗则结识了文熙载,至于认识的过程么;一如既往的符合霹雳剧情的狗血——英雄救书生神马的……
好吧,其实英雄救美也没错,毕竟这个时候的文熙载看起来还是一个很俊美的青年,有个漂亮的女儿,名为文柔儿。
越修罗记得,文家的毁灭,就始于这个女孩开始。
“文先生客气了,吾只是路过,举手之劳罢了。”越修罗微笑的说道。
“九千胜大人此去是往何处?”文熙载问道。
来了,终于来了,这个久违的称呼。
“随心而去,不过看看风景罢了,没有目的。”越修罗答道。
“再过两个月之后就是瑯华宴举办之时,九千胜大人肯赏光的话,可上元字递座,瑯华宴为时一个月,吾广邀文人豪杰定能让九千胜大人喜欢。”文熙载笑道。
越修罗想了想道:“可以,届时吾会去。”
……
送走文熙载等人,越修罗又在附近镇子上逛了一圈,买了坛酒,打包了一只烧鸡,回了繁花小筑。
扎眼,如今已经七年,再过两年,便是与暴雨再会之日。
现在想来,当初他的神经真是有够粗,居然都没有发现暴雨这货对九千胜有爱慕之心,果然爷那个时候是正直好青年。
喝着酒,吃着切好的烧鸡,深夜,最光阴回来了。
“这么晚了你还没睡?”最光阴看着廊下歪靠着的九千胜,有点错愕,他可是为了不吵醒九千胜,特意的走慢了些,反正都是晚上到,干脆不要扰人休眠好了——这么想着的最光阴到了差不多凌晨三点才到繁花小筑。
越修罗笑了笑道:“睡不着呢,正在数星星,你不就回来了,看你一身风尘,温泉在那边,还不去洗洗,吃过晚饭了么?”
最光阴点头:“天霜獒耐不住饿,一个时辰前还吃了烤肉。”
“汪。”明明是你抓的,不要赖我——天霜獒不爽道。
“呵,去吧。”越修罗轻摇折扇,这都冬天了居然还有兔子抓,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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