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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滚!再不要让我看见你!听到没有?听到没有!”
陈晔懒懒的笑着,看着他:“那我可做不到,毕竟刚才的感觉还不错。”他伸手替谭鉴戴上眼镜,“虽然你取了眼镜比较好看,不过除了跟我接吻做爱,还是戴着的好——谭鉴,接受个男人就让你这么痛苦?”
谭鉴扬手就要给他一个耳光,却被陈晔扣住了双手。
“今天到此为止,谭鉴,你别想躲开我!”
这句话说得又狠又绝,谭鉴想陈晔才22岁吧?他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因为他年轻。
可是22岁,也多么脆弱……
“陈晔,你太小了。”谭鉴终于恢复了往常的神色,淡淡的笑了,“小孩子的游戏,我没兴趣。”
“不试试怎么知道你没兴趣?”陈晔冷笑着看着他,“玩不起?”
“你能把人玩儿死吗陈晔?”谭鉴突然反问。
陈晔一愣。
“我能。”谭鉴的唇边,漫开一抹冰凉的冷笑,“不要来招惹我陈晔,你还不够份量,你同我玩不起。”
(七)
在谭鉴的记忆中,一直是很喜欢看京戏的。
有锣鼓喧天,有华裳妙语,还有飒爽英姿的刀马旦。所以最喜欢看的,还是樊梨花三戏薛丁山那幕,每每的看到目不转睛,激动处站起来便轰然叫好,吹口哨拍巴掌,常常引得周围的人怒目相视。
那时候谭鉴还是刚进大学的菜鸟,只知道学校有个艺术系,偶而跟着去看看什么音乐剧美术展的,发现居然还有京戏上演,惊死。
那个唱樊梨花的,舞台上明艳不可方物,舞台下是个粗鲁暴躁的家伙。
他叫林寒,反串花旦,很是惊世骇俗。
现在回忆起来,林寒很像《霸王别姬》里面的程蝶衣,不过是野蛮版的。他喜欢薛丁山,台上台下。而他表达喜欢的方式,就是台上把薛丁山耍个半死,台下继续把他耍个半死。
他告诉谭鉴说他喜欢薛丁山,谭鉴点头,那时候谭鉴很白,林寒说的喜欢他听不懂,他觉得无所谓。反倒是林寒被吓到了,说他接受能力怎么这么强,然后就笑笑的说,谭鉴,我们来试试看吧?
他把嘴唇贴上谭鉴的嘴唇,换来了谭鉴一巴掌。
“你神经病啊?干吗随便亲我?”
“我靠!不过碰一下而已,你不是说你能接受吗?”
“我什么时候说了?”
“我说我喜欢他,你说好啊——”
“操!我哪知道你说的喜欢是这个意思……那你亲他去啊!把我当试验品?!”
林寒闭了嘴,狠狠的瞪着他:“我就是不敢啊——男人这玩意儿真碰不得!我要真上去亲他,他会把我当变态吧?”
“你随便亲个男人才变态呢!”谭鉴怒道,“无聊!”
“我只是试试看会不会喜欢上你嘛,”林寒烦躁的耙头发,“我怎么会喜欢上一个男的呢?你看我和你也很合得来啊,怎么亲你就没感觉呢?想不通……”
“想不通就去死!”谭鉴恨不得掐死他,“老子没空陪你玩这个!”
谭鉴和林寒在学校属于不同类群的人——林寒长得帅,一双桃花眼,勾魂夺魄,走到哪电到哪,而且从不放过任和能让他散发魅力的地方,因此校园内四处活跃着他的身影;谭鉴则是专业课能逃就逃,辅修课一律全逃,自习教室从来不进,图书馆大门朝哪边开都不清楚的主,每天窝在寝室不是睡觉就是玩游戏,读到大二了就连他本系的人都还有不认识他的,一句话,默默无闻的典范。
可林寒偏偏喜欢找他,因为他觉得谭鉴的个性很对他胃口,话不多,给人的感觉很沉稳,有什么话说给他听也觉得放心——直到后来他才看出来谭鉴其实只是懒,而且是真的是不太关心别人的事,每次对着他一副认真倾听的模样,大半数时候已经魂游天外了——恨的他咬牙切齿,怎么就把这么个人当贴心了呢?
可还是喜欢有事没事就去找他,知道谭鉴懒,就连考试的小抄都替他打好,谭鉴还笑他像个娘们儿,小抄打得像艺术品。
林寒咬着牙:“死没良心!我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你知道吧?知道吧?”
谭鉴说:“你这么野蛮,我就是知道也要当作不知道地!”心里想你对我好无非是借着我想忘掉薛丁山,谁不知道薛丁山这学期交了个女朋友啊!
他倒是没自作多情的以为林寒移情别恋喜欢上他了——林寒是死脑筋,表面上看来花心大少一个,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