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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阳光的男音,那是一种带着勾人心魄的媚音。
赵崇书自从知晓喜欢朝阳之后,为了这份感情,赵崇书同样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关于那方面的知识,赵崇书却从来没有少了解过。书本,论坛,蝶片。。方方面面透彻至底的了解,所为的就是在朝阳认识到感情之际,两人有着无限完美的第一次。
但在此刻,话筒里的人正愉悦至极的享受着一次完美的欢乐。
但在此刻,话筒里的人正是他所最为喜欢的朝阳,可是带给他最为愉悦的第一次欢爱的人却不是他。
“书然。。。你。。。呼,啊。。这个姿势。。好怪。。。嗯!。。。”
粗重的喘息声中,手机无比清晰的传递着朝阳那处的声音。
凌乱的,勾人的,一场淋漓尽至的欢爱!
这个夜晚,赵崇书觉得自己有病,明明从确认电话那头朝阳是在何种情况下,心情瞬间由欢快变成沉重,甚至到最后的心痛的不像自己。他却依旧没有挂断电话,就那般近乎自虐的听着自己喜欢了七年的男人正在欢爱,跟着另一个男人无比愉悦的欢爱着!
赵崇书这辈子一直是父母心中的榜样,读书后认真的当着三好学生,学生楷模,毕业后,哪怕再是不愿,为了父亲的期望,他依旧接下了父母的事业。倾尽全力的去摸索,只为让父亲经营一辈子的事业爬上顶峰。
赵崇书这辈子惟一的一件叛逆事情,也就是他是个弯的,还用了七年的时间默默的喜欢一个男人。
手机的电量在两个小时后,终于没电自动关机。在关机的前一刻,电话那头依旧传出朝阳那带着些微哭泣音的低呤。
低呤缠绕在耳,脑中不受控制的脑补中某些激烈而令赵崇书心痛的画面。
两个小时的接听,手机已然滚烫,赵崇书握在手间,只感觉手机在此刻仿若能灸烧他的肌肤般。
月色由初升早已升至半空,明亮而清冷。
初春的风,透着窗户吹进,原本舒适至极的清爽在此刻赵崇书感觉,却是带着无尽的凄冷之意。
时间滴滴答答的走着,时钟转了一圈又是一圈。
月挂半空,又慢慢坠落,漫天的红霞开始主控整个天际。
手间的手机早已经由滚烫变成冰冷,但赵崇书依旧握着,就那般握着,身躯挺立,仿若已然失去了所有的感觉。
“赵崇书,大懒鬼还在睡觉吧,哈哈哈,快起来快起来。哦哦哦,大懒鬼大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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