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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可以,可是步行才十五分钟的路程,打车太浪费了。低头看看手表,约定的时间迫在眉睫;抬头看看天空,雨一时半刻也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于是我一狠心就冲出了避雨的那块小天地,不用回头看也知道,刚才的地方已经被其它的躲雨人占据了,我回不去,也不能回去,只能一直向前跑,冲着我的目的地。
跑到餐厅的时候,身上虽然没有湿透,但也实在没有好到哪里去。门口的侍童看着我一身的狼狈,想笑又不能笑的模样,实在很糟糕。
他们正在考虑让不让我进去,我正在考虑还要不要进去,反正作大少爷的,爽一两次约也是常有的事,可是虽然打定主意要走,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毕竟我还是从来没有过失信的纪录的。
这时候,我看见了一只手,一只苍劲有力指节分明的大手。
「你很守时。」
我抬起头看到李元的一张笑脸。
旁边的人赶忙拿了毛巾过来,我接过来擦干净脸上的水渍,又干了干头发,才随着李元走进去。桌子的位置在窗边,我意识到刚才自己跑过来的丑态都被他一览无余,红了红脸。
毕竟是一家高档餐厅,暖气热烘烘的开着,没过一会儿,就连沾水最多的裤腿也干透了。用餐的过程中元一直保持着沉默,可是我总觉得他找我出来就是因为有话要说,而且当初他也明明白白的说了是要和我「聊聊」的,不是么?
「我想听听你对同性恋的看法。」
我好不容易喝进嘴里的一口汤就因为他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句话差点没喷出来。干咳了两声,顺顺气,我再看他,一脸期待的表情。
好啊,感情他李大制作人是遇到这方面麻烦要向我请教的。
那天酒吧里的灯光不够明亮,我仔细的看看他,确实是一个非常有本钱的人,一个让你一眼看上去就会觉得只要是他想做的事,就没有无法完成这么一说的人。
和王哲很像,但是他没有王哲身上那股刻意隐藏起来却适得其反的唳气,整个人干干爽爽的,是个完全值得信赖的好人。
「有喜欢的人?」
我反问他。
他老实的点头。
「是个男人?」
他又点了点头。
「对方知道么?」
「可能知道,可能不知道。」
这是什么状况啊?
「你不想说?」
「不是不想说,是不能说。他是一个……公众人物,不能有瑕疵的那种。」
我突然起了一个念头。
「是七么?」
我的声音很低很低,低到我几乎都不敢确定元有没有听清楚我说的到底是什么。
可是他突然愣住的表情告诉我他听到了。
「对。」
沉默了许久之后,元还是点头承认了。在我这个丝毫不介意同性之间的恋情,又绝对会守口如瓶的外人面前,他都承认的这么艰难,就更不用说如果坐在他对面的不是我而是七的话会怎么样。
「你确定么?」
我问他。
「确定什么?」
「你确定你是真的爱他么?」
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不是么?
他又沉默了片刻,突然抬起头来一动不动的盯着我看,彷佛我是什么怪物一样的几乎要看穿我。
「我可以么?」
我笑了。
「什么你可以不可以的,你李大制作人想做的事,谁能拦得住呢?」
王哲要做的事,又有谁能拦得住呢?
为什么我到现在还是不懂呢?我这个大傻瓜,一个抱着回忆不肯松手的大傻瓜。
和元分手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我说我还是喜欢走着回家,就拒绝了元要开车送我回家的好意。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千万不能分神,因为一旦开始想别的事情就容易不看路,不看路就容易走失迷路,就像我现在的情形一样。
看看周围的建筑物和马路的走势,才蓦然发现大楼建在哪里都是大楼,马路修在哪里也都是马路,根本无法区分什么的。摸摸口袋,手机也没有带出来,只好又往前走了走,找到一台公用电话。想了想,我记着的也没有什么号码,紧急号码又不能拨,想来想去也只好拨了王哲的手机号,虽然让他知道我会在大街上迷路无疑是又给自己的形象抹了一把灰。
电话接通后没过一会儿就有人接了起来,我赶紧大叫一声:
「王哲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