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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糊龙傻子咧?脸都红了。”
湘湘,你简直是头猪。
☆、事多压死人
我把湘湘送回家,一个人在马路上吹着风,夏夜的风存留了白天的热气,裹挟着从地面蒸腾而出的潮湿打在脸上,身上,黏黏的让人不舒服。没想到能遇到她,更没想到她能跟我主动讲话,她还留在这个城市,如果有缘的话会再见的吧!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也太多了点,我摸了摸自己的脸,一直到耳朵都在发烧。
过去的人和那过去的事情就像是商量好了一样,在一个触不及防的时间,在那个毫不起眼的街角拐了出来,当我迎面撞上的时候,让未来的事情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
而我所知道的不包括未来。
第二天又是噩梦的开始,应胡主编的要求,我抱着花出现在了秦扬的病房。
“秦先生,我带周宪过来给你道个歉,都怪我们照顾不周,周宪过来表示一下。”
“胡主编,不要老是秦先生秦先生的,太见外了,叫我小秦就行。”今天的秦扬明显的比昨天活跃多了。
“秦扬,很抱歉给你造成困扰。”我把花放在他的床头,丢了个白眼给他,秦扬不怀好意的笑了笑。
回到公司,我去资料库里翻出了秦扬出版过的几本书,除了一本散文集《对你说》之外,其他的都是小说。他在网上的笔名叫做“香樟树下的吻”,这几个字顿时在我心里拧成了一个疙瘩,这家伙到底什么意思。他的小说写得不错,我能在他的小说里的主人公身上找到他自己的影子,不论是缺点还是优点,只能说这个人太自恋了。
他有一本小说叫做《迷失》,讲述了一个性格阴郁的富家公子是如何混迹于□场所,抱着猎奇的心理求得一种刺激,直到遇到一个关心他的女人之后开始有所收敛,慢慢的开始倾尽其所有的感情,但当他目睹着自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鬼混的时候,他发狂失手杀死了她。锒铛入狱的男主人公,带着悔恨和愧疚,带着对于那个女人眷恋,在厕所里用毛巾自缢身亡。
不可置否的是,秦扬的文笔非常好,从叙事结构到措辞的使用都带着他自己浓郁的风格,他知道如何用文字来触动读者的内心,难怪一票人那么喜爱他的文章。幸而秦扬一直以来都是用的笔名,所以大家并不知道那个所谓的笔名背后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如果他的女粉丝们看到他的真容,会不会一个一个地发疯呢?
那本《对你说》的散文集我还没来得及看就被资料库的人给收回去了,据说,那本散文集并未出版,是秦扬没有同意,只是留在了出版社内部,如果秦扬点头,出版也是板上钉钉的事。
他笔下的人物似乎都被赋予了悲情的角色,带着《呼啸山庄》里面希斯克利夫的影子,对于景色却有着巴尔扎克式的描写。
秦扬确实是一个才华出众的人,从他的作品中我感觉到突然有那么一点了解他,有那么一点冲动想窥视他的内心,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接秦扬出院的那天,我竟然主动跟他讲了许多,我说我回去读了你的作品,写得很有味道,我也喜欢文学,不然不会进这样一家出版社做编辑,我知道自己写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就甘于人后,“为他人作嫁衣裳”。
“怎么样?要不要考虑加入我的粉丝团?”秦扬还是一副厚颜无耻的样子。
“你想多了。”我抱着膀子,把头扭向一边,看着车窗外的景色。
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是岳遥。穿了件黑色的职业装在路边走过,我大喊一声“师傅停下”,然后摇下车窗,伸长脖子朝着岳遥的方向望去,她已经走远,我怅然的说了句走吧!
“谁?”秦扬问。
“没,认错人了。”是啊,再见又能怎样呢?
送他到家之后,安顿他躺在床上休息,我一个人帮他开始打扫屋子。说到底,也没有什么好打扫的,只是把他堆在洗衣机里面的衣服洗了洗,这家伙真够懒的,衣服都扔进洗衣机了,竟然连按下按钮的力气都没有吗?倒垃圾的时候发现一双女人穿的丝袜和用过的TT,他的生活也太糜烂了,是不是就像他书里的富家公子哥一样,整日穿梭在女人堆里,之前对我做的那些很过分的事情也是他猎奇的一部分呢?这家伙果然很变态。
“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你是不是还喜欢那个岳遥?”
“跟你无关。”
“如果是的话,那当年我还真是做了件不可饶恕的事情,如果伤害了你,我给你道歉。”秦扬突然一本正经的,让我有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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