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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安歌那副得意的表情就知自己中了他的套,郁言憋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好啦好啦,吵完了就赶紧回家去,托你的福我昨晚都没睡好。”边打着哈欠,安歌不耐烦地催促着两人往外走。
毫无反击余地的被他赶出门外,身后的房门重重合上,郁言知道自己已无退路。
明轩倒是全然不在乎,笑嘻嘻地脱下外套递给他:“天气冷。”
“嫌冷自己穿着去。”被安歌摆了一道,这家伙又不顾状况地瞎献殷勤,考虑到自己的尊严及脸面,郁言坚决不接受他的好意。
“小言,”明轩就像头大型犬似的跟在他身后,“不穿上会着凉的。”
“我冻死都不用你管。”
说分就分说合就合,哪有这么简单的事。当初自己下了多大的决心才说出这句话,那对恶劣的兄弟根本不能体会。
两三步上前,明轩挡在他身前:“小言,我真的知错,从今往后,无论发生什么,我到死都会相信你,你要是不信的话,我也可以现在下跪……”
无处可遁,郁言唯有恨恨瞪他:“跪什么跪?你不知道男儿膝下有足金么?你少给我作践自己了。”
“那……”
“行了,回家了。”从他手中夺过外套,郁言转身就走。
只当凛冽寒气如春风,明轩如释重负地一笑,赶忙追在他身后。
“小言,中午吃什么?我来做。”
“……你给我睡觉去就行了。”
在分开的这十几小时间,无时不刻不在想着对方的自己,恐怕已然无药可救。莫说是永离,即便是小别,也只觉无尽落寞。
甜言蜜语也好、谎言也罢,既然自己的心情已然投递,之后就沿时间流驶的轨迹来慢慢描绘,终能还原出心中所想的模样。
也或许总有一日能说出那些想说却不敢言明的话语,但若在当下就止住脚步,就永不会知道未来如何。
若妄然提出别离是自己的任性,只要能让对方与自己感同身受,郁言宁愿坚守这任性。
所谓情人吵架,正是这么一回事吧。
事后消了气,郁言还是忍不住对明轩抱怨:“幸亏你跟你哥不像,不然我都不知道我得吃多少苦头才算完。”
“他那个人就是那样,刀子嘴豆腐心,下手是狠了点,不过对人挺好的。”
“哎……他只是对你好而已。”
在他不知道的时间里,安歌做过多少荒唐事,郁言可不想在他面前细数。否则要是被那个有恋弟情节的恶魔知道他敢在自己的宝贝弟弟面前多话,他就是死上一百次都不够。
“他说是那么说,其实他应该挺喜欢你的。”
“得了吧……我宁愿他讨厌我呢。”
安歌之前说的没错,本来应该是睡过几次就不会再见面的两人能变成当下这种微妙的友人关系,实在有够匪夷所思。也许根本原因出在明轩身上,因他而使两人被迫以新的角度来审视对方,一步步就走到了当下。总之,只要这种关系不令人生厌就好。
和安歌是如此,和以往的其他人呢。
郁言脑中不由浮现出良俊的音容笑貌。
万俟良俊,明轩与安歌的表叔,郁言高中时曾在他的酒吧打过工。背着明轩,郁言与他保持了长达两年的床伴关系。
高中毕业后,半年多都未与他再见,偶尔只通个电话,近来更是少有联络,他现在又跟什么人在一起,不由得想知道这种事。
或许人就有这种天性,在自己乐得快活的时候,就总会想起曾共度春花秋色的故人,若对方也是一样逍遥,那自不用说,但若对方近况不如自己,就要忍不住忧心忡忡。
正这么想着,明轩似是跟他心灵相通般问了句:“你还记得我家那个不修边幅的大叔吧?”
“良俊?”
“嗯,他之前有寄东西来。”
“诶?”不会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纪念物吧。
眼看明轩不知从哪抱来一只纸箱,当着他的面开封,郁言不禁有点心虚。
打开,其中竟塞满各式腊味。
“哇……厉害啊这个。”感叹之余,明轩稍为困扰,“不过这也太多了吧,吃不完的话会不会长毛啊?”
“……先说好,我不吃这种东西,太咸了。”顿时松了口气,郁言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
明轩紧咬不放:“只有我一个人吃的话会死人的啊,而且咸的只有腊肉而已吧,刚好炒菜都不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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