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游戏竞技 > 网游之神语者 > 第30部分

第30部分(第1/4 页)

目录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没有人比我更懂木筏求生网游:一刀劈死神网游:神秘玩家航海玫瑰海上求生,普通的我竟然成了强者别人玩游戏,我修仙无职法师海岛求生,从每日情报开始无限流:漂亮NPC只想完成任务户外见闻录全民永夜:只有我能看到弹幕提示星启:余生与你的宿命之旅穿越艾泽拉斯,但我是一个石匠日娱之旅途电竞之巅峰荣耀永劫,从坏桃开始的乱杀生涯!网游:我靠游戏币就能变强梦幻西游从五开到武神坛导演海贼的航海王者:从第一下饭主播到全能之神

“你好,金华国际。”

“我找方宇。”

“我就是。啊,是夏岚先生吧?太好了,我正在等你的电话呢。”

“我想问你们这次的活动内容是什么。还有,莫离这个人物不是已经没有了吗?”

“这次的活动我想你一定会有兴趣的。一个星期之后,我们会在游戏里组织一次游戏名人大擂台。届时将邀请游戏开始以来的各个名人出席。包括等级榜前十,各职业第一位玩家宗师,游戏中十大玩家帮会的掌门等人物。我们在主页上发了个投票榜,莫离的呼声非常高,你这位玩家第一驭兽师也是大家想一睹为快的人物啊。至于莫离人物的问题你不用担心,这个人物只是被系统锁定了,人物资料并没有删除,所以还是可以临时调出来的。而且最后我们会推出一座升龙飞凤阁,以后所有对游戏有重大影响地玩家人物都被被列入其中。莫离就是第一批入阁的三位之一。这样历史性地时刻,你本人在场才更有意义对不对?”

方宇的声音透着一股兴奋。听他说得天花乱坠,我也不禁心动。而且不是说还有等级榜前十和十大帮会掌门吗?那耀阳也肯定是要到场的。以莫离的身份和他再见一面,对我而言真的是一种难以拒绝的诱惑。我有些神不守舍,不知自己说了句什么,回过神来就听到电话那头方宇高兴地说:

“你能答应真是太好了。等一下我把详细的资料给你传过去。到时候我们在游戏里见。”

我答应了?那……好吧,就去见一面也没什么关系。哪怕会有些尴尬,耀阳也不至于就当场翻脸吧。

传真机里吐出一页页纸。我心情复杂地盯着它们,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地这种感觉究竟是愁还是喜。

发了半天呆才想起自己肚子饿。突然没有了煮饭的心情,打电话叫了外卖随随便便填饱肚子,我打开游戏床附带的电脑浏览游戏主页。果然,迎面而来一个大标题——十年庆:群星闪耀,升龙飞凤!下面还有个投票页。票选最想见到的游戏风人物,莫离的名字高居其上。几个月没有见到这个名字,我居然感觉有些陌生。他们那几个也一定看过这个贴子了吧?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还是早就把我忘了呢?鄙视了自己一番,不是早就决定放手了吗?现在又何必纠结于这种不知所谓的情绪之中?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大可不必像个女人一样扭扭捏捏,反正这是真正地最后一次了,就算弥补上一次的遗憾,见他一面,说一声再见。

想通了,我心情开朗很多。登入论坛页面想看看最近游戏里有什么新闻。在西方大陆呆了这么久。自己这边的信息是一点也不知道。

网页上哗啦啦列出一长串最新热贴,什么某某帮会又打了什么O啊。什么有关百级任务的最新猜测啊。什么装备榜最新变动啊……唯一让我感兴趣的,只有一条关于东龙城升级任务的最新进展。看来不过几天的工夫。这个原本在几个大帮会中流传的变态级任务已经被传得人尽皆知了。而从这个贴子里,我还看出了暗夜那狐狸的手笔。他这是想乘收齐了五晶的机会给别地帮派一个下马威吗?难道说最近有什么让能让东龙城觉得有威胁力地对手出现了?还是他们有什么大计划呢?失笑,这好像不关我什么事了嘛。真是的,习惯还真是个可怕地东西。关掉这个页面,我不再为东龙地事情费脑筋。相信有他们几个在,也轮不到我这半路逃跑的人来想。

重新回到论坛主页面,我发现一个刚刷出来地新贴。标题很强悍:神秘变态弓手剑士,联手大闹西方主城。点进去一看,是一个视频。贴主声明这是从西方主站转过来的贴子,绝对真实。视频一开始,我就知道不好。那上面出现的画面分明就是狮心城诺坦哈德府门口。拍的人角度选得很好,正好在一个可以看到全局的高处。从一开始安静的街道到玩家们涌向骑士队我突然站起来射出一道红线炸飞马车,再到我的头巾被挑飞一头黑发散开,引着侍卫们在房顶上乱跑;然后角度一转出现凌天,他一人逼退四名魔法师与诺坦哈德老头近身争夺权杖,最后我们两人骑着拉风无比的小黑和暗影猖狂地在大队骑士的追逐中凭空消失逃出升天,全过程一点不漏。

我的脸计已经黑得可以媲美锅底了。从头再看一次,那个该死的家伙把我的脸拍得清清楚楚,头巾散开的一幕还给了个正面大特写!我是不是该表扬他拍摄技术到家呢?从来不知道原来我这张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脸还能拍出这种“发丝飞扬处变不惊”的世外高人效果。还好,他只拍到我向后跃开的地方就把镜头转向了凌天,我后面玩儿的那手一变三的把戏没有被拍出来,不然我什么根底都要

目录
天惹,被学姐扶贫了巅峰·马斯洛赋予伟大公司的魔力诡镜[无限]重生之剩女的随身庄园热芭:满级小孩哥,长大要娶我?黑魔王传说Part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