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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几乎不可能的事,而后者,她实在没有勇气把他当做陌生人,然后笑着说,“这位伴郎好帅啊,我们好像在哪见过?”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邓薇一定会讽刺她,“天底下所有的帅哥你都觉得眼熟。”
洛依凉沉默了,她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邓薇怕她为了躲避叶子歌会拒绝参加她的婚礼,所以提前警告她,“我可不管他来不来参加,总之,无论如何,记住,是无论如何,你都要来参加我的婚礼。你翘班也好,翘课也好,我不管,我一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你要是还把我当姐妹,就不要翘我婚礼。”
洛依凉不耐烦的点头,“嗯嗯,知道了知道了,你开口一个婚礼闭口一个婚礼,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嫁出去?”
邓薇白了她一眼,“不要转移话题,说你一定会去。给我承诺先。”
“承诺?”洛依凉的眼角忽然爬满了忧伤,她问,“承诺有用吗?如果我不会去,再承诺也没有用。”眼见邓薇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她只好笑着说,“放心,我一定会去的。”
承诺太美,而美好的东西都会消失,就像邓薇出事当晚在叶子歌院子里放的烟花,那么绚烂,却不到十秒中的时间,就消失在夜色里,黯然终结。
邓薇说的没错,洛依凉投简历等于是自取其辱。好几天过去了,一个面试通知都没有。这让洛依凉灰透了心,她仰天痛斥,“小城那么大,为什么没有我安身的地方?”
邓薇笑着说,“因为你身材不太好,需要的面积大,所以安身的地方装不下你。”
说的多委婉,洛依凉还是被深深的刺激了。
当一个本就没有原则的人被刺激了以后,她就变得更没有原则了,直接点说就是,她走投无路了,她做出了一个让邓薇很痛心的决定:回乡。
洛依凉的家乡是既是邓薇的家乡,也是叶子歌的家乡,他们曾经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奔跑在校园外的马路上。她们的家乡是离小城不远的市,也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小镇。
历史上一位著名的伟人说过,江南小镇是适合受伤的人躲起来疗伤的。
不用猜,这位伟人就是我们的洛依凉同学。
回乡后的第二天她就奔上街找工作了,可是天要亡她一样,她跑遍了市中心所有的单位,就是没有一家企业愿意收留她,连蛋糕店就不要她。这让她很郁闷,顿感生活失去了意义。
有时候,当你充满希望的朝一个方向奔去的时候,却发现前面一条路都没有,这种感觉要绝望;而有时候,当你垂头丧气准备打消所有积极的念头时,惊讶的发现,咦?旁边多了一条小径。这种感觉叫希望。
绝望和希望只有一字之差,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前者意味着迟早会饿死街头,后者意味着可以免受饥寒之苦。
而给她希望的,正是之前和叶子歌来过两次的西餐厅。
她只是因为怀念不自觉就走了进去,和里面的一个小黄毛服务员聊了几句找工作的事后,黄毛很爽快的对她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留在我们店里上班啊,我们店得老板人很好的,虽然很少来。”
不介意不介意,当然不会介意。她现在什么都不缺,就缺工作,怎么可能会介意呢?她纯洁的笑笑,“我求之不得啊。你们老板人在哪里,我去找他面试。”
“我们老板一年就来过两次,我也不知道他在哪,不过招聘的事不需要通过他,找张老大就行了,他负责整个餐厅的管理。”
听完这几句话,洛依凉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她很欢快的打了张老大的电话,没想到张老大听了她的介绍一口就答应了,他说,“是个专业人士啊,我们很荣幸能请到洛小姐。你随时都可以来上班。”
洛依凉兴奋呐,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由衷的夸赞她呢。(==你怎么知道人家是由衷的?)而且还夸她专业,她顿感无比的光荣,摇着尾巴就回答,“我现在就可以上班了。”
上班的时候,她会得空和黄毛聊几句,关于这家餐厅的老板。
黄毛说,“我们老板长得超帅的说,人也很好,最重要的是对我们这些工人好。”
洛依凉纳闷了,“他不是很少来吗?怎么对你们好?”
黄毛两眼冒星光,一脸陶醉的样子,“就算他不来,我们也知道他对我们好啊。因为他就是一个老好人。”说到这,她突然换上了一脸八卦,“听说她有个女朋友哦,虽然她女朋友长的不怎样,不过传说他对女朋友超好的,很有情哦。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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